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海门区政府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电话:0513-82212739,电子邮箱:hmczj82106017@163.com。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配合共建。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公开涉及内容的报送工作。在日常报送中,依据《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充实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开意识。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在月度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上传达学习《条例》有关精神,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审核把关。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3.加强重点监控,增强风险意识。近年来,随着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同时财政部门涉及职能的覆盖面日益增大,财政涉法涉诉案件也频频发生,财政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已经逐渐成为涉法涉诉的主要风险领域,财政法律风险防控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主战场”。区财政局积极加强风险管控,主动做好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海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部门动态137条。
(三)推进多形式多平台公开
坚持将海门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部门信息公开各子栏目分门别类、准确、规范地发布主动公开各类财政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四)落实牵头任务和重点专项公开
1.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作为财政部门重点公开的领域,我们积极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建立了省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和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双公开”机制,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两个平台上集中公开,编制了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全力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制定相关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我们制定并下发了《0.1元入场捕鱼印发2023年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公开为常态的基本原则和相关工作要求,细化公开内容,统一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表格、口径和内容。召开全区预决算信息公开会议暨培训工作会,为全区各主管部门做好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打下基础,提高了各单位预决算的主动性。二是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必须审核内容;对不能公开的事项说明理由,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加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委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我们对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公开做了细化要求,扩大了相关信息的公开范围,拓展了公开领域,逐步推进基层信息公开。今年,我们对相关部门能涉及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重点的绩效评价,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结果在预决算双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内容分级分类,一目了然,方便公众对政府预算的查阅和监督。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2023年度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
3.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每年与财政预决算一同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机制。落实了主动公开信息和日常及信息的审查制度,对信息报送公开的内容、范围、审核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传下达、科学决策、凝聚力量、鼓舞士气上的重要作用。
5.政府信息监督检查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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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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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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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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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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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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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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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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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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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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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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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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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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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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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和主动公开的范围还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方面,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0.1元入场捕鱼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做好区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工作,在全区统一部署下完善相关信息公开;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江苏省、南通市和海门区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