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式发文为准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海政发〔2022〕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抢抓国家设立北交所、注册制改革等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发展,区政府决定对原海门区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建立新的海门区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织架构
召集人:沈旭东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周国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冯 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 燕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保建明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飞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沈小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俞 军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 玮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永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高志雄 区司法局局长
肖 飙 区财政局局长
冯 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施 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磊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顾 健 区商务局局长
周 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忠平 区审计局党组书记
邹 宇 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潘卫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严雪松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袁 兵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陈咏梅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施海东 海门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晓梅 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主任
刘志凌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华军 海门生态环境局局长
陆 琰 海门税务局局长
倪 健 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副主任
苏俭雄 中国人民银行海门支行行长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区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目标;
(二)交流分析全区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及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形势,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协调解决;
(三)帮助全区上市入轨企业协调解决上市、新三板挂牌和直接融资过程中需区级层面推进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动全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
(五)研究落实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促进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机制、支持措施;
(六)督查各区镇、各部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计划制定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各区镇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进展情况。
三、工作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设上市工作推进落实组(以下简称“推进落实组”),负责联席会议具体事项落实,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协调,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推进落实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总协调:周国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组 长:陈咏梅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 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黄 燕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唐立忠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钱渠 区考核办专职副主任,区委组织部人才引进科科长
沈小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施正辉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朱 勇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永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唐 强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 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 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卫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春春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江金林 区商务局副局长
曹连法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顾灵挺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
陈 娟 区国资办副主任
张 锋 区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
花 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俞佳钰 区医保局副局长
梅施伟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勋浩 海门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
邱 洁 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副主任
倪 健 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副主任
成 强 南通国土资源数据备份中心副主任
施波海门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朱建军 海门税务局副局长
崔丽娟 中国人民银行海门支行副主任科员
推进落实组的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具体收集汇总、协调落实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上市入轨企业的联系与服务;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承担相关工作。
(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推进落实组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推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券商等中介机构联系和沟通;负责全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的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负责推动人才类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发现及培育工作;指导支持上市公司和上市入轨企业优先申报人才类项目并获得各类人才资金、荣誉。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区内外媒体支持我区做好企业上市重大宣传报道以及企业上市政策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规范区内媒体对相关市场信息的传播行为,指导和帮助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推动全区工业类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发现及培育工作,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指导并优先支持上市公司和上市入轨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各类政策扶持资金;对全区拟上市企业涉及技改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对化工类拟上市企业给予提前指导;负责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境外投资备案给予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发改委对我区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支持;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五)区科技局:负责推动全区科技类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发现及培育工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指导并优先支持上市公司和上市入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各类科技政策扶持资金,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
(六)区公安局:维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入轨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治安环境;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七)区司法局:指导我区法律服务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依法依规出具拟上市企业历史沿革合法性审查确认相关材料。
(八)区财政局:持续优化财政政策资金对企业上市挂牌、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支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财政政策问题。
(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指导拟上市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制度,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规划、建设、用地等事项给予指导和支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涉及规划、土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一)海门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和完善环保相关制度,协调解决环境管理相关问题;根据审批权限协助做好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环保审批工作;提前指导上市入轨企业依法合规运营,积极化解相关矛盾,避免出现影响上市的重大处罚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二)区商务局: 负责推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的服务业上市后备企业的发现、挖掘、培育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负责指导和协调上市入轨企业完善涉及外商投资相关审批、备案手续;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三)区应急管理局:协调解决企业相关安全生产历史遗留问题,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指导上市入轨企业依法合规运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出具相关安全生产证明材料。
(十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快推进区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拟上市企业办理有关国有股权设置和管理报批手续。
(十五)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企业上市前股改登记指导工作。
(十六)海门税务局:对上市入轨企业、上市公司加强涉税风险精准监管,优化纳税服务,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税收规范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入围企业纳税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涉税风险;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工作,协助区审批局对历史遗留的工商登记不规范等问题企业妥善处理、完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工商登记手续;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八)区住建局、城管局: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相关业务指导,协调拟上市企业有关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九)区审计局:负责企业上市有关财政奖补资金审计监督工作;协助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财政资金奖补资格进行审核把关。
(二十)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相关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十一)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海门支行、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消防救援大队: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相关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提前指导上市入轨企业依法合规运营,积极化解相关矛盾,避免出现影响上市的重大处罚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十二)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辖内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提出拟上市企业需要区级层面研究协调的问题,报告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参加涉及本辖区有关上市企业问题的联席会议。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召开前,由推进落实组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会商后,提出会议议题,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推进落实组提供企业上市工作的计划安排、实施方案、动态信息及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事项等。
(二)会议召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内容主要是检查上阶段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以及协调重大问题。根据议题内容由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及推进落实组成员参加,联络员可视情况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可临时决定召开,由部分成员单位参会,议题内容涉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部门的,可视情况邀请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
(三)议定事项落实。根据职责分工,及时组织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给推进落实组。推进落实组应加强跟踪督办。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涉及单个部门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协调方案;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解决方案;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事项,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审议。
(四)建立专班制度。原则上上市入围企业都要建立工作专班,目标化管理,常态化推进。区镇层面,由区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上市联络员组成;企业层面,由企业董事长、企业董秘和财务总监组成;中介层面,由券商负责人、律所负责人和会所负责人组成;区级部门层面,由金融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以及相关成员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统筹负责日常推进工作的联系与协调。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2年1月25日
0.1元入场捕鱼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政发〔2022〕3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沈旭东: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重大问题。
主管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城乡规划、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区人武部、驻海部队。联系海门港新区。
周国强: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统筹协调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重大问题。负责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金融、保险、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大数据管理、区域治理现代化、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外事、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外事办、电子政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国资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办)、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审计局。联系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侨联、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局、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人民银行海门支行、驻海金融保险分支机构、江心沙农场有限公司。联系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
宋 涯:负责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企业、信息化、科技创新、行政审批、数字经济、统计调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供电、电信等工作。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技局、行政审批局(政务办、企业服务中心)、统计局、投资服务中心、项目办、科创办等。联系区总工会、科协、工商联、国家统计局海门调查队、供电公司、盐业公司、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挂帅北京招商分局。联系临江新区、三厂工业园区。
丁忠明:负责区公安局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信访、社会治理等工作。协助负责消防救援、人民武装、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依治办)、信访局。协助分管消防救援大队。协助联系区人武部、驻海部队。联系三星镇。
王一兵: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开放型经济、商务、口岸、开发园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对接沪苏协同发展等工作和“菜篮子”工程。协助负责大数据管理、区域治理现代化。
分管区商务局(口岸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攻坚办。协助分管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联系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石油公司。联系悦来镇。
王 瑊:负责农业农村、渔业生产及安全、扶贫和对口支援、水利、河长制、防汛抗旱、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民政、双拥、退役军人事务、供销、气象等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供销总社等。联系区残联、气象局、江苏有线海门分公司。联系正余镇、海永镇。
施张范: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族宗教、地方志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地方志办公室等。联系团区委、妇联、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计生协会、新华书店、在海高校。联系常乐镇、余东镇。
茅敏勇:负责沿江沿海开发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秩序、建筑业、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铁路建设、港口建设、空铁枢纽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房屋征收管理、人民防空、防震、邮政、绿化等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地震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北部新城建设指挥部、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南通海门海事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海洋局)、邮政管理局。联系四甲镇。
陈 腾(挂职):负责科技镇长团工作,协助负责工业经济、科技创新等工作。协助联系三厂工业园区。
成建平:协助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秩序、建筑业、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铁路建设、港口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房屋征收管理、人民防空、防震、邮政、绿化等工作。
陈 敏:协助负责财税和招商引资工作。
各副区长负责分管范围内和联系区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污染防治攻坚、扫黑除恶、信访维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2年1月28日
0.1元入场捕鱼下达“十四五”期间海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任务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落实2021年12月2日全区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联席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确保2022年至2025年每年都有上市企业,区政府确定了“十四五”期间海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任务,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落实责任,采取可行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十四五”期间海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任务分解表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附件:
“十四五”期间海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任务分解表
单位:家
序号 |
区镇 |
新增上市企业数 |
新增报会企业数 |
新增辅导备案企业数 |
新增上市入轨企业数 |
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数 |
|||||
十四五期间 |
2022年 |
十四五期间 |
2022年 |
十四五期间 |
2022年 |
十四五期间 |
2022年 |
十四五期间 |
2022年 |
||
1 |
开发区 |
4 |
1 |
6 |
2 |
8 |
1 |
10 |
2 |
10 |
2 |
2 |
海门港新区 |
3 |
0 |
4 |
0 |
4 |
0 |
5 |
1 |
4 |
1 |
3 |
三厂工业园区 |
4 |
1 |
4 |
2 |
5 |
1 |
5 |
1 |
4 |
1 |
4 |
临江新区 |
3 |
1 |
4 |
1 |
5 |
0 |
5 |
1 |
4 |
1 |
5 |
三星镇 |
1 |
0 |
2 |
1 |
3 |
1 |
5 |
1 |
3 |
1 |
6 |
常乐镇 |
1 |
0 |
2 |
0 |
3 |
1 |
5 |
1 |
3 |
1 |
7 |
悦来镇 |
1 |
0 |
2 |
0 |
3 |
0 |
5 |
1 |
3 |
1 |
8 |
四甲镇 |
1 |
0 |
2 |
0 |
3 |
0 |
5 |
1 |
3 |
1 |
9 |
余东镇 |
1 |
0 |
2 |
0 |
3 |
0 |
5 |
1 |
3 |
1 |
10 |
正余镇 |
1 |
0 |
2 |
0 |
3 |
0 |
5 |
1 |
3 |
1 |
全区合计 |
20 |
3 |
30 |
6 |
40 |
4 |
55 |
11 |
40 |
11 |
说明:企业启动上市工作起始时间分别为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约和IPO过会发行。具体流程为:上市入轨(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约)--股改(企业股份制改造工商变更登记)--辅导备案(江苏证监局官网公示辅导备案) --中介内核(通过辅导机构内核评审)--辅导验收(江苏证监局辅导验收)--报会时间(企业IPO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过会(国家证监会或交易所通过6-9月时间审核通过)--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敲锣上市)。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省、南通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年度工作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考核内容见安委办、消委办考核细则。
二、考核办法
1.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由区安委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承担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工作考核。
2.目标考核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督查抽查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由区安委办组成。对村、企业的考核由各区镇组织实施,区安委办在考核时随机抽查。
3.目标考核计分采取百分制,安全生产考核成绩和消防工作考核成绩分别以80%和20%计入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4.凡年内未完成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不得推荐为海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5.对区镇和部门实施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项,参照(海政办发〔2013〕150号)执行。
三、考核奖励
考核奖励分综合奖和单项奖。根据考核情况,按得分高低顺序由区安委办确定初步方案后报区政府审定。其中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区镇4个、优胜区镇4个,先进部门6个、优胜部门6个,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先进单位各3个,安全生产先进企事业单位45家。被评为综合先进和单项先进的部门、区镇和企事业单位,由区政府实施表彰奖励; 被上级政府表彰的先进部门、区镇和个人,由区政府实施奖励(上级政府奖励的,区政府不重复奖励),奖金可发放至有功个人。
同时,评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年度先进个人若干名(原则上不超过110名),年终由各区镇、各部门推荐上报,由区安委办确定方案后报区政府审定。
四、其它
1.目标考核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目标责任考核应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0.1元入场捕鱼印发《海门区海洋渔船减船退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3号
海门街道办事处、海门港新区管委会、正余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海门区海洋渔船减船退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海门区海洋渔船减船退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0.1元入场捕鱼逐步压减海洋捕捞(养殖)渔船工作要求,促进海洋渔业发展与资源保护相协调,推动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升海洋渔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我区渔船数量、结构、捕捞方式等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政府决策引导与渔民自愿减船退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压减产能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减船退捕与维护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减船对象及主要目标
(一)减船对象: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中的船籍港为东灶的海洋捕捞渔船、海洋养殖渔船。
(二)主要目标:按照“应退尽退、愿减尽减”的原则,到2024年底,对自愿退出海洋捕捞生产、养殖的渔船开展减船退捕工作,逐步实现“压减双控指标、优化渔船结构”的海洋渔业捕捞总目标。
三、减船补助要求
(一)补助标准:①按照“早退多补”的原则,对自愿减船退捕、主动上缴功率指标的海洋捕捞渔船,区级财政按照10000元/千瓦给予补助,属地区镇按照不高于2500元/千瓦的标准进行配套。②对2022年完成减船退捕的海洋捕捞渔船船主,区级财政给予1000元/千瓦的奖励。③对自愿退出滩涂养殖生产的海洋养殖渔船,船龄在10年以下(含)的区级财政按照2500元/千瓦给予补助,船龄在10年以上的区级财政按照2000元/千瓦给予补助。
(二)每年12月31日前,以申请受理并收缴有效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以下简称“四证”)为准。
(三)海洋渔船进行减船拆解,渔船拆解费用由渔船所有人自行承担,拆解残值等归渔船所有人。
(四)待部、省级“十四五”期间海洋渔船减船退捕方案出台后,如补助标准高于本实施方案补助标准的,则按就高原则,另行补助差额部分。
四、组织实施方式
(一)组织方式
减船退捕工作任务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涉渔区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全力做好海洋渔船减船退捕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减船任务。
(二)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自愿申请减船退捕的渔船所有人向渔船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填写《海洋捕捞(养殖)渔船自愿减船退捕申请书》(附件1)(简称《申请书》),签订《海洋捕捞(养殖)渔船减船退捕协议书》(附件2)(简称《协议书》),《申请书》和《协议书》均一式三份,渔船所有人、属地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各执一份。
2.核准交证。渔船所有人凭《申请书》、《协议书》以及“四证”等相关材料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减船退捕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渔船所有人提交的渔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收缴“四证”并开具《海洋捕捞(养殖)渔船拆解通知单》(附件3),渔船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待拆解渔船送达相关拆解点。
3.拆解渔船。参与减船退捕的海洋捕捞(养殖)渔船拆解方式可参照原省海洋与渔业局《转发农业部办公厅0.1元入场捕鱼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海管函〔2013〕4号)要求执行。
4.注销证书。渔船拆解完毕后,船舶所有人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应发证机关注销“四证”,完成减船退捕相关手续。
(三)资金发放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和“先减后补”方式,在完成减船退捕申请、渔船拆解、注销“四证”等相关手续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区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到渔船所属区镇,由渔船所属区镇财政部门发放给渔船所有人。
(四)上报材料
所在区镇人民政府于次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减船退捕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减船退捕渔船补助资金明细报告等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相关涉渔区镇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海洋渔船减船退捕工作方案制定、技术服务、进度监督、总结汇总上报等,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区财政局要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到位;按照属地负责原则,所在区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加强风险研判,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减船退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区农业农村局、各涉渔区镇要结合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政策,加强对渔民群众的宣传引导,通过与渔民“面对面”沟通等方式,把各项政策宣传到每一艘渔船,赢取渔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形成减船退捕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档案资料。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一船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可核查、可追溯的减船退捕渔船档案。具体资料包括:《申请书》、《协议书》、《报废拆解通知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渔业船舶产权登记证书、渔船所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渔业船舶注销证明等。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区镇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减船退捕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防止申报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对于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助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若与中央、省市文件不同,按上级文件执行。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加快海门区人口集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4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十七届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0.1元入场捕鱼加快海门区人口集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0.1元入场捕鱼加快海门区人口集聚的实施意见
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素,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健康良好的人口环境是实现海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基础和核心。为扎实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加快城市人口集聚,保持海门城市长远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锚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奋斗目标,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遵循发展规律,抢抓战略机遇,发挥本土优势,以引进经济活力型人口为主要目标,做大城市人口规模,优化城市人口质量,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海门“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将海门加快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创新”的美丽新城。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吸引经济活力人口为重心,打造更有活力和创新力的新海门。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继续重视引入年轻人口,提升海门“海纳百川”的城市包容力,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是坚持城市集聚、产业集聚为主线,促进人口发展。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城镇化带动工业化,促进产城联动、园城互动发展。紧抓“人、产、城”三个要素,努力实现人、产业和城市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人口规模与结构优化并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巩固人口结构既有优势,强化人才引进与培育,同步优化人口户籍结构与素质结构,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
四是落实三孩政策和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多元化需求,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构建性别平等、儿童优先、老年幸福、代际和谐的家庭友好型社会。
(三)发展目标
按照“90万城区人口”目标,加快发展城市经济,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城建品质,增强人口集聚力。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提高中心城区人口比例,努力实现人口规模适度扩大、人口结构持续优化。按2020年海门常住人口99万计,力争到2025年底,海门常住人口达110万(其中新增的11万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4万、海门港新区4万、三星镇3万,不包含区内转移人口,其他区镇人口保持动态平衡),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5%。
主要举措
(一)打造互联互通的江海门户,以区位优势集聚人口
抢抓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机遇,高起点、高质量推进同城化、一体化建设,积极承接上海超大城市功能疏解,承接上海和苏南的溢出效应,通过高性价比的房价水平、高端的物业水平,每年吸引1000人。
1.加快对外交通路网建设。加快南通新机场、北沿江高铁、海太通道等大交通项目的建设速度,放大海门交通区位优势,打造区域交通快速路网。进一步压缩南通周边地区居民进入海门的路程和时间,促进区域全面开放和人流物流等要素集聚。争取承接上海和苏南的人口外溢,主动增强对长三角地区的人口吸引力,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定居成本优势,实现部分新上海人工作在上海、置业居住在海门的职住分离。(责任单位:区交通局、住建局)
2.加快南通市内路网畅通。推进连南通主城、大通州湾的南通市内大交通快速路网建设,加快推进G40常乐互通、S356快速化、228国道海门段、长江路北延、港西路南延等重点交通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海门乡村公路的建设水平。推动与南通主城区的协同衔接,加快实现公交便利化。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深化“智慧交通”建设,畅通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双向通道,让人口资源在区域内充分流动。(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3.加快启动城市西联。加快“西城”规划编制,尽早实质性启动开发建设。立足家纺特色产业,抢抓家纺市场协同发展、空港规划建设、空铁枢纽建设等机遇,加快城市西联进程。放大时尚家纺广场的地标效应,聚焦研发设计的关键环节,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和产学研结合深度,集聚0.1元入场捕鱼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和产城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三和、天补、江心沙等“老镇区”有机更新,加快补齐城市西联进程中住房、学校、医院、商圈等生活性配套不足短板,满足家纺和南部临港产业人口对城市配套的需求,使城市能级和产业竞争力相互促进,增强经济活力型人口吸引力和稳定性。(责任单位: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委、商务局、人社局、三星镇)
(二)打造产业兴旺的智造名城,以优势产业集聚人口
围绕海门“3+3”产业集群和“12+2”产业链,全面推行链长制,提升产业集聚效应,通过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每年吸引外来产业工人10000人。
4.打造重大平台载体。围绕“一城两港六组团”空间格局,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载体、功能全面升级,不断提升区镇项目承载力和发展贡献度,打造海门人口新增长极。开发区打造一批特色化、品牌化“区中园”,以謇公湖片区为重点,强化创新驱动,突出科技赋能,着力招引一批科创类项目,扛起海门人口集聚的“半壁江山”;三星镇大力集聚家纺家居、直播平台、跨境电商、空港配套等产业人口,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海门港新区围绕港产城一体化发展目标,再造一个海门新城。其余区镇按照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要求,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加快重点产业人口集聚。(责任单位:各区镇、区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
5.加快制造业发展。围绕“3+3”产业集群和“12+2”产业链,放大“海门家纺”“海门建筑”“海门智造”“海门药谷”等品牌效应,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大、集聚度高、带动力强、吸纳劳动力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努力提升产业集群度和企业集聚度,推动产业升级,积极打造先进制造中心,通过以产兴城、以城聚产、产城互动,实现中高端人才汇聚和产城融合发展的新局面。积极引培与未来城市功能相关的产业人才和配套人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实现人口增长与城市功能提升的共赢。(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项目办、投资服务中心、人社局、科技局、行政审批局、各区镇)
6.营造更优创新创业环境。积极承接上海和苏南产业人口的外溢,主动增强对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人口吸引力。围绕海门的产业格局,不断壮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形成独具海门特色的人才发展新局面。鼓励用人单位发挥人才培养作用,加强企业与长三角地区中高职院校联合定向培养,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一批与海门产业布局发展相匹配的实用型人才集群,实现产业领域技能人才梯队发展。抓好“东洲雁归”“海归聚海”等工程,不断优化各项激励政策,吸引0.1元入场捕鱼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海就业。深入实施“东洲英才”引进计划,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布局,积极招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组织实施“东洲英才”培养计划,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实施杰出人才、科技企业家、教育人才、卫生健康人才、文创人才等重点人才培养专项,长效化构建人才培养优质生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监局、金融监管局、总工会、团区委、科协、各区镇)
(三)打造智慧融合的立体园区,以楼宇(总部)集聚人口
大力培育主题特色楼宇,招引总部企业,加快引进银行区域总部、财税咨询公司、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入驻,每年吸引1000人。
7.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积极抢抓上海同城化机遇,充分利用北部空铁新城和府南CBD优势,对标大虹桥商务区,积极打造有利于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楼宇(总部)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快发展与优化布局相结合,全球引进与本土培育相结合,总部经济与产业导向相结合,加大建设供给,促进产业层次提升和城市经济转型,为发展城市经济提供核心经济形态支撑。(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项目办、投资服务中心、住建局、商务局、各区镇)
8.促进楼宇质态提升。重点培育总部经济、教育培训、数字软件、中介服务、电子商务、建筑地产、金融服务、商务商贸等主题楼宇,加快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全国500强企业、上市企业总部,进一步整合要素资源,破除共享障碍,增强内生动力,通过专业化运营、精准化服务,建设金融产业集聚区,培育基金特色小镇,推动楼宇(总部)经济逐步成为服务业集群和人口集聚的重要支撑。(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项目办、投资服务中心、商务局、金融监管局、各区镇)
(四)打造加速成长的活力新区,以多元消费集聚人口
加快海门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丰富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供给,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打造一批重点商圈,每年吸引人口1000人就业集聚。
9.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整合优势资源,打造服务业新兴业态。依托海港、空港、铁路,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着力发展“互联网+”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大健康、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打造城镇人口集聚的重要支撑和重要渠道,增强城市宜居宜业的竞争力。各区镇紧扣自身发展基础,不断提升服务业发展质效,围绕制造业,做大做优服务业配套,以数字化升级拉动服务业品质升级,通过产业集聚引导人口集聚,逐步培育建设一批生态宜居、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小城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项目办、投资服务中心、商务局、各区镇)
10.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持续开展品牌化、品质化、系列化的消费促进活动,增加高端消费供给,引进一批国内外品牌“首店”,主动迎合新海门年轻人的消费需求,提升以休闲、购物、健身、文化、餐饮等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城市夜间经济,加快消费人口集聚。培育壮大特色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双向融合。优化城区商业网点空间布局,提升便民商业服务功能,重点打造解放路、长江路、江海路等核心商圈。积极培育本土零售、餐饮品牌,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区镇)
(五)打造优质均衡的教育强区,以教育红利集聚人口
打响“学在海门”教育品牌,做大教育事业、做强教育产业、做优教育服务,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吸引0.1元入场捕鱼的学生、家长、教师、科创人才等相关人员整体入迁,每年承接学生、家长、后勤保障等教育相关人员4000人。
11.优势教育吸引人口。打造“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建设全国一流的“教育强区”。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改造一批老学校、建设一批新学校,通过优质的教育资源,吸引周边人口来海购房就学。通过引进一批职业学校、发展壮大国际学校,吸引0.1元入场捕鱼的周边学子来海求学、在海成长,享受海门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厚植海门情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2.职业教育留住人口。大力发展学历型、技能培育认定型的职业教育,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行业组织联合高校资源在海兴办职业院校,支持和引进有品牌和影响力的外地教育集团入驻海门,推进企业与学校的全面技术合作,探索高校毕业生直接服务于海门发展的有效模式。支持海门中专建成全省职业教育领航学校;支持中天钢铁集团和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共建中天钢铁产业学院;支持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支持0.1元入场捕鱼的专业人才留海就业发展。打造海门本土的技能培训、技能考核、技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长三角区域产业人才集聚地。(责任单位:区教体局、人社局、海门港新区)
13.满足新海门人入学需求。对学龄儿童进行地域预测,确保师资力量满足儿童入学需求。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优化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年龄段学生就读,满足新海门人入学需求。根据生源分布与学校规模布局,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年龄段学生就读,确保应入尽入,充分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六)打造创新友好的青春智城,以丰富资源集聚人口
打造青年友好城市,做好人才引进政策推介会、展现城市形象、讲好引才故事,吸引南通及附近学校、外地高校毕业生来海创新创业就业,每年集聚4000人。
14.打造青年友好城市。大力推进青年友好城市建设,推动青年与产城的融合发展,提升海门对优秀青年的吸附力、感召力,打造宽松舒适的青年发展平台。建立青年多层次需求供给体系,进一步凝聚在海青年共识。丰富青年社交场景,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加大青年创业帮扶,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全面塑造青年友好城市形象。组建成立张謇青年学院,充分挖掘本地青年企业家发展潜能,联合国内外商学院、管理学院等优质资源,吸引长三角地区的青年企业家来海深造。定期召开优秀青年企业家论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实施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加大35周岁左右青年人才培养选拔力度,构建青年人才成长梯队。(责任单位:团区委、区人社局、科技局、教体局)
15.鼓励青年创业。把创新创业作为吸引人口、扩大就业的新引擎,加大对高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力度,加强创业项目开发、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系统构建“一带两核三基地”沿江创新格局,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具有工业互联网特色的科技创新创业集聚硬核,以新建大院大所、产业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的重大突破,吸引各类优秀青年人才来海创新创业,加快形成人才集聚态势。加快推进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先进仪器等设备的有效投入,为科技人才和新业态新模式人才创业提供更好的“舞台”。建立健全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创业氛围“五位一体”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创业者的创新创业热情,提升海门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
16.吸引青年就业。拓展就业领域,调优产业结构,创造0.1元入场捕鱼适宜青年就业的门类和岗位。实施更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青年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鼓励合作高校学子来海见习,释放利好政策吸引其留海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优势,引进猎头公司等第三方中介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以高质量就业推动城市人口集聚。围绕海门本地制造业优势和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聚焦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吸引青年技能人才在海集聚、留海发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科技局)
(七)打造共建共享的宜居之地,以品质生活集聚人口
提升城市能级,集聚高端生产、生活要素,增强城市的辐射能力,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加大城市住房、社保、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每年吸引其他地区500人迁入。
17.满足卫生健康服务需求。高质量建设“健康海门”,建立分级医疗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以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为龙头的两大医联体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为在海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系统推进面向城镇居民(包括流动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卫生健康需求。(责任单位:区卫健委、民政局)
18.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外来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符合城镇低保救助条件的外来落户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城镇低保范围,享受低保待遇。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在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把有海门区户籍、持有海门区居住证以及港澳台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有效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助力稳定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岗位。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医保局、民政局)
19.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全方位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多种渠道解决城镇流入人口住房问题。加快研究完善人才购房补贴等系列政策,吸引人才在海置业;加快研究完善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租房补贴准入条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企业)优购、定向租售人才公寓等多种方式,满足多层次人员住房需求,积极解决新就业无房人员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者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探索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对“新市民”即灵活就业人员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20.进一步优化户籍政策。坚决执行落户“零门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拟将户口迁入海门城镇地区的,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优化简化在海门合法稳定就业、自主创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城镇地区服务。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且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常住人口城市管理,保障其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21.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统计工作,按期发布行政区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行政区城镇户籍人口、城区户籍人口数据。分类完善劳动就业、社保、教育、收入、不动产登记、信用、卫生健康、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便利,依法依规为完善政策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区公安局、统计局、人社局、民政局、教体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人民银行、卫健委、医保局、税务局)
(八)打造城乡一体的美丽城镇,以现代农业集聚人口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有序促进农民进城集聚,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维护进城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吸引科技人才下乡、在外乡贤回乡,促进人口双向流动,每年促进农民10000人进城。
22.促进人口向海门城区集聚。加快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被征地农民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中心城区。遵循尊重转移人口意愿的基本原则,以安居就业为导向,推动区内人口向城镇聚集。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转让、承包地退还,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可按标准给予合理补偿,健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有效盘活农村资产,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带资进城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各区镇)
23.促进人口向小城镇集聚。进一步加快海门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预判人口分布,不断优化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重点推进开发区足球小镇、叠石桥家纺小镇、正余机器人小镇、张謇故里小镇等特色小镇和特色园区,加快实现产业人口集聚。强化政府规划引领,不断提升小城镇居住的现代化水平,吸引在外乡贤、科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镇)
(九)打造近悦远来的江海福地,以人文底蕴集聚人口
建设美丽乡村,加强独具特色的中心镇建设,加快打造沿江沿海风光带和张謇历史人文记忆轴,让人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每年吸引500人来海居住。
24.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美化、艺术化步伐,重点实施给排水工程、河道改造、市政路桥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亮化工程、保障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片区改造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城市生态功能完善工程,推进海门河、圩角河、青西河等绿环水绕贯通工程,突出亲水特色。构建连贯慢行系统,形成连续清晰、生机盎然的滨水景观带。突出抓好沿江生态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府南地块生态绿廊、謇公湖生态公园及城乡主干道绿化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沿江滨水公共空间品质。因地制宜建设“一园一特色”的小绿地、小游园,让在海居民乐享绿色高品质生活。(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
25.打造宜居生活典范。重视城市形象塑造与宣传,注重城市软实力与城市形象彰显,按照“能够吸引年轻人、留住年轻人、成就年轻人”的城市发展理念,不断丰富城市内涵,塑造和展示与“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示范区”目标定位相适应的海门城市新形象,进一步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发展“近者悦、远者来”的青年人才生态。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禀赋和文化底蕴优势,推动人才、资本、科技成果等创新要素向沿江集聚,将海门打造成长三角区域宜居典范。围绕“一轴两带六片”旅游发展布局,聚力打造独具海门特色的文旅产业链条,全面叫响“张謇故里·诗画海门”文旅品牌,不断彰显江海风情的城市魅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科技局、文广旅局、商务局)
(十)打造儿童友好的现代城市,以更优服务助力新生
完善政策配套,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解决育龄家庭的后顾之忧,提高适龄家庭生育主观意愿,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生育氛围,实现人口自然增长的动态平衡。
26.适度引导提高生育水平。加强人口政策宣传,实施国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引导适龄人群按政策生育。通过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增加财政投入,在宏观环节上缓解影响育龄家庭生育意愿的各方面压力。结合现阶段育龄家庭需求和资源供给特点,落实国家各项生育配套政策,提高生育保障补贴标准。重点围绕妇幼保健院提升工程,加快妇产科、儿科等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快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持续增加母婴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完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推进社区照护服务设施配置,依托幼儿园延伸照护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逐步扩大公共托育的供给。(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妇联、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区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人口集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集聚的重大意义,加快吸引外来人口来海发展。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本意见,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抓紧出台具体可操作的人口集聚的方案和措施。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快制定优化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基本性、精准性配套政策,确保人力、物力、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人口集聚工作例会制度,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人口集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公安局、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情况的跟踪分析、检测评估、指导督促;区发改委要会同组织、人社、教育、医疗、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动态调整完善政策,营造良好的引人、育人、留人、用人环境。
(三)优化宣传引导。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在解决外来转移人口、农村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海门方案,畅通“人口集聚”渠道。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进人口集聚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凝聚各方共识,形成集聚合力,为加快推进海门人口集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0.1元入场捕鱼科学绿化暨2022年国土绿化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5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0.1元入场捕鱼科学绿化暨2022年国土绿化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南通市海门区0.1元入场捕鱼科学绿化暨2022年国土绿化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央、省委和南通市委0.1元入场捕鱼林长制工作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0.1元入场捕鱼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0.1元入场捕鱼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用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成果,结合实际,现就我区科学绿化暨2022年国土绿化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行林长制,走科学、生态、节俭的国土绿化之路,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厚植绿色本底。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国土绿化相关规划
开展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质量、保障发展原则,综合考虑生态生产生活等因素,以国土“三调”未标注属性林地为限(详见附表,ArcGIS矢量数据另行分发,下同),科学确定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严格保护,严禁擅自占用。以国土“三调”未标注属性林地和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重叠区域为主,优化调整公益林区划落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公益林原则上纳入政府一般租地造林,林木转为区属国有资产,提高公益林管护标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
(二)科学安排国土绿化用地
根据国土“三调”成果,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等因素,新增国土绿化以沿江沿海宜林荒地荒滩、退化林地为主。国土“三调”标注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的林地,苗木采挖、移植后原则上用于耕地“进出平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以国土“三调”未标注属性园地为主。
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2020年9月10日后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2021年9月1日后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的,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依法查处。
(三)科学推进重点区域国土绿化
按照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规划,见缝插绿、拆违复绿,消除沿江沿海防护林“天窗”、宜林荒地,构建绿色廊道,夯实江海生态屏障。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河道沿线绿化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害设防建设农田林网。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进行国土绿化,鼓励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种植乡土珍贵树种,提倡使用多样化树种营造混交林。
(四)科学管理森林资源
贯彻《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推进林地草地湿地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用湿地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落实林地湿地“占补平衡”管理,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开展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摸清林草湿资源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建立图斑监测、样地监测和统计成果数据库,分析生态系统状况、功能效益、演替阶段和发展趋势,形成年度监测评价报告,服务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巩固林长制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成果,对2019年以来政府租地造林补助资金的申报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实地调查林木管护情况,实行常态化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五)科学防控林业灾害
健全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机制,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工作统一部署,按照江苏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技术规程等要求,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全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排查隐患整治,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责任制。编制和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格森林植物检疫管理,稳妥处置突发疫情。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上级林长制工作要求,区级设立林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副林长,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挂片包干、分区负责,责任区域以区镇(街道)为单位。成立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镇(街道)和村(居)根据实际设立各级林长。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体系。
(七)加强部门协同
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区公安局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查处涉及林业的侵犯财产案(毁坏林木、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等刑事案件;区财政局整合上级林业专项资金,对国土绿化重点工作进行扶持,相关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做好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区住建局做好城市公共绿化管护工作;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海晟控股集团做好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沿线管养范围内绿化管护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区镇做好农田林网管护工作;区水利局做好江海堤防、涵闸和骨干河道等水工用地范围内绿化管护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履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其它单位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完善绿化投入机制
健全国土绿化动员机制,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区财政投入从增加植树造林数量向提升森林资源质量转变。
1.2022年新造沿江沿海防护林验收合格后,区财政按照每亩每年800元的标准,补助5年。建设标准:江堤海堤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选择米径3厘米以上杉类、榉树等乔木树种,株行距不大于3米×3米,小班面积不小于1亩或合并至相邻造林小班。
2.历年政府租地造林租金和各类绿化工程补助的标准、年限按照区政府原文件执行。区财政根据区镇验收申报资料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情况,及时下拨资金。
(1)规范政府一般租地造林。历年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的土地租期原则上续租到2027年底终止,林木所有权(除公益林外)无偿划归属地区镇。其中位于国土“三调”耕地中,且不在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范围内,又不符合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护标准的,区财政不再拨付土地租金及其管护补助费。
2021年底区镇验收申报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租金及其管护补助费的地块中,不符合区政府历年造林绿化政策的,2022年由属地区镇报区政府审批,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财政按照区政府审批意见办理。
(2)取消区镇合租造林。其中在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范围内的、不在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范围内但在国土“三调”林地的,纳入政府一般租地造林。区财政按规定拨付土地租金及其管护补助费。
(3)规范苗圃式租地造林。2027年底土地租期期满后一律终止,留存林木无偿划归属地区镇;土地租期内,采挖、移植林木后违规新造林的,区政府补助政策自动终止。2013年、2014年造林主体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造林面积按比例分割后,区财政将款项划拨至相关区镇。2021年底仍未签订造林合同、未确定土地租金置换林木留存数量、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2022年属地区镇与造林主体补签造林合同、确定林木留存数量、收取履约保证金,并报区财政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否则,区财政不再拨付区镇验收申报的上述地块土地租金。
(4)规范休闲农业绿化。2027年底土地租期期满后一律终止,保留林木或果树无偿划归属地区镇;土地租期内,采挖、移植林木或果树后违规新造林的,区政府补助政策自动终止。2021年底仍未签订造林合同、未明确保留林木或果树的数量和规格的,2022年属地区镇与造林主体补签造林合同、确定保留林木或果树的数量和规格,并报区财政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否则,区财政不再拨付区镇验收申报的上述地块土地租金。
2021年底区镇验收申报休闲农业绿化租金的地块中,不符合《市政府0.1元入场捕鱼2015年度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14〕33号)、《市政府0.1元入场捕鱼2016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海政发〔2015〕50号)精神的,2022年起区财政不再补助区镇验收申报的上述地块土地租金。
3.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护补助经费维持2020年总额不变,区镇提高林木管护水平,重点提升公益林质量。其中基本费用实行区镇年度总额控制、季度预拨、定期核查;考核经费实行全区年度总额控制、统筹使用、以奖代补,对工作成效明显、投入较大、经济薄弱的镇村实行奖补。区镇加大村庄绿化投入,打造生态宜居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6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门区“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编制《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对于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高质量对接沪苏、高质量优江拓海、高质量融入南通主城,全力打造“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示范区”“南通跨江融合先行区”“大通州湾建设核心区”意义重大。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依据全国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江苏省政府0.1元入场捕鱼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气象保障行动方案》《江苏“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南通市政府0.1元入场捕鱼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南通“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进行编制。
一、“十三五”期间气象事业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海门围绕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基本建成了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整体实力显著提升,气象保障经济社会和人民安全福祉取得明显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做出了应有贡献。
1. 基础业务能力明显提升
气象综合观测基础不断夯实。智能台站建设有序推进,本站实现双套站运行和无人值守,全区23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布局得到优化、自动化程度得到提高,完成社会化保障改革。
气象预报精准度持续提高。应用智能网格预报体系,形成从小时到月的无缝隙精细化预报产品链。强化气象灾害实时监测和临近预警业务,应用省市县天气预报业务一体化系统,实现多级协同监测预警和无缝隙预报制作。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半小时,预警业务质量稳定在全省前列。
2. 防灾减灾成效不断显现
全区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率明显下降,为0.66‰。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日趋完善,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四有”功能配置标准建成率达95%,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初步建立,防灾减灾标准化“六个一”建设初步完成。公共气象服务更加智能高效,全媒体融合更具影响力。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持续深入,服务大项目、服务交通、服务农业走出融合新路。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
3. 服务生态文明取得成效
生态气象保障服务基础支撑更有力,生态气象保障服务产品体系更完善,产品时效和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重点领域生态气象保障服务成效更明显。
4. 科技创新日趋激发活力
近五年参与省级项目2项,获批市级项目2项,参与市级项目2项,参与省级创新团队1项,参与市级创新团队2项,发表研究论文18篇。研发值班业务平台和预警一张图研判分析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的综合显示分析、超阈值自动报警、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产品制作、预警信息发布等功能。
5. 气象事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防雷安全工作责任体系。防雷安全生产纳入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扎实开展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不见面审批”清单规范化管理。
气象人才队伍更具活力。强化多层次、递进式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在职人员本科率达100%,研究生占比44%。
气象法治体系逐步完善。《海门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定》《海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南通市海门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继印发。气象公共财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全口径纳入地方财政保障体系。
党建业务融合全面深化。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2018年设立党组,规范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纪检组工作规则。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党组织功能作用日益增强。突出政治监督定位,执纪问责不断强化。加强科学管理,全面实现气象部门内部控制系统运行。
表1:“十三五”期间成绩清单
年度 |
获得集体奖励 |
2016-2019年 |
“海门之夏”文艺演出集体特别贡献奖 |
2016年12月 |
2015-2016年南通市重大天气预报技术总结二等奖 |
2016年12月 |
第二批“省级标准化气象为农服务县” |
2018年2月 |
2017年全市决策气象服务材料三等奖 |
2018年3月 |
2017年海门市政府服务地方先进奖 |
2019年3月 |
2018年度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
2019年9月 |
2017-2018年度海门市文明单位 |
2019年10月 |
获评“2019年海门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
2019年12月 |
2017-2018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 |
2020年2月 |
2019年海门市政府服务地方先进奖 |
2020年5月 |
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海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海门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高质量对接沪苏、高质量优江拓海、高质量融入南通主城,全面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实业振兴工程、城乡提质工程、平安建设 工程、效能提升工程,不断开拓“强富美高”新境界,勇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领跑者的关键阶段。
1.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有效应对是海门气象工作面临的巨大挑战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海门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增多,与本世纪第一个10年相比,近5年的年平均暴雨日数增长2.3倍(2001-2010年平均暴雨日数为2.7个,2016-2020年平均暴雨日数6.2个),年平均高温日数增长1.6倍(2001-2010年平均高温日数9.5天,2016-2020年平均高温日数15.2天)。台风、暴雨、高温、雨雪冰冻、干旱以及局地性龙卷、雷暴、冰雹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多发和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大气环流的复杂变化加大了天气气候预报预测难度,对气象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海门气象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0.1元入场捕鱼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表2:“十三五”期间气候极值出现统计
统计年份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年降水总量(毫米) |
1724.4 |
1428.5 |
1525 |
1266.6 |
1570.1 |
汛期6-9月降水量(毫米) |
940.2 |
1050 |
845.2 |
718.6 |
1110.8 |
暴雨日数 |
8 |
7 |
8 |
2 |
6 |
日最大降水量(毫米) |
81.7 |
156.1 |
210 |
60.9 |
115 |
出现日期 |
9月16日 |
8月16日 |
5月25日 |
8月10日 |
8月29日 |
年平均温度 |
16.6 |
16.8 |
16.6 |
16.5 |
16.8 |
年极端最高温度 |
38.3 |
39.4 |
37.7 |
37.3 |
36.6 |
出现日期 |
7月27日 |
7月24日 |
5月16日 |
7月25日 |
8月13日 |
年极端最低温度 |
-9.3 |
-5.3 |
-7.4 |
-3.6 |
-7.6 |
出现日期 |
1月24日 |
12月18日 |
1月13日 |
1月27日 |
12月31日 |
高温日数 |
13 |
27 |
10 |
11 |
15 |
低温日数 |
45 |
62 |
51 |
36 |
22 |
最大风速 |
11.2 |
13.7 |
13.9 |
10.5 |
9.2 |
风向 |
ENE |
WSW |
ENE |
ENE |
N |
日期 |
8月3日 |
8月8日 |
8月17日 |
8月10日 |
12月29日 |
极大风速 |
21.8 |
24.8 |
22.2 |
18.8 |
19.3 |
风向 |
NNW |
WSW |
E |
NNW |
W |
日期 |
7月27日 |
8月8日 |
8月17日 |
9月22日 |
6月14日 |
大风日数 |
3 |
2 |
1 |
5 |
1 |
2. 新时代新起点上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气象保障是海门气象工作肩负的重大任务
人民美好生活对气象的需求转向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和生活性、生产性、生态性,从“避害”为主转为“避害”“趋利”并重,期望利用气象信息更好地提高生活质量、舒适度和幸福指数。“十四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将“坚持以守护江海生态本底为关键,在打造美丽海门中刷新更靓颜值”为目标作出了“加快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美丽宜居城市和美丽田园乡村建设”三方面部署。海门气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需求入手,着力保障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系统思维,加强科技创新,在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发展、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在新的起点上为美丽海门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保障。
3. 高质量服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全方位对接落地是海门气象工作应尽的重要责任
“十四五”时期是海门全面建设现代化的开局期,是打造南通城市副中心的起步期,是加快江海联动发展的关键期,是构建综合交通新枢纽的加速期,是区域综合竞争力整体跃升的突破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海门面临着“天时、地利、人和”百年未有的发展机遇。海门气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融入、主动作为、对标先进,在高质量完成气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级战略任务的同时,更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不断提升海门气象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4. 发展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体系是海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迫切要求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形成更加积极有效、自主可控的气象业务体系,通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协同推进、提质增效,推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有水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实现气象领域关键技术重大突破,以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驱动海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海门气象事业发展薄弱环节
“十三五”时期,海门气象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新技术的不断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海门气象事业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1. 气象观测与数据处理能力还不强,与“监测精密”还有差距
气象观测综合化、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不足,精密度不够,气象监测手段还不够丰富。气象观测自动化保障水平不高,智能台站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实况数据的应用,特别是对数值预报检验应用不够。对气象设备的实时在线监控、故障报警和反馈响应还有欠缺。
2. 气象预警预报预测水平仍需提升,与“预报精准”还有差距
随着国内外气象新技术发展和应用,气象预报预测能力仍有提升空间,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技术研究不够深入,极端天气的预报精细化和准确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提前量需进一步加大,智能网格预报产品还未完全实现无缝衔接;业务平台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3. 气象服务供给仍然不平衡不充分,与“服务精细”还有差距
气象服务的供给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与美丽海门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新需求仍有不相适应之处;气象服务融入防灾减灾、生态文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的深度不够。海门特色的专业服务研究型业务体系亟需加紧构建,针对性、个性化的公众气象服务技术应用等有待研究,气象服务效益评估业务有待加强。
4. 气象科技创新体系还不完善,创新链整体效能有待提高
开放合作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气象关键技术研究突破仍然不足,突发高影响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不足,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气象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不够。人才优势还未充分发挥,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体系亟待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地推进不够深入,气象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效率还需提升。
5. 气象管理改革还需持续深化,区域气象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气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还需深化,地方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还未全面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有待进一步推进融合。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需继续深化,专业气象服务的社会化发展模式亟待探索,气象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有待推进。气象法治体系、气象标准体系尚不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还不完善,气象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亟需进一步强化。
二、“十四五”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对接沪苏、高质量优江拓海、高质量融入南通主城”,发扬优良传统,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全面融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气象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有0.1元入场捕鱼、更直接、更精准、更实在的气象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趋利避害,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中的“避害”作用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中的“趋利”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农业农村等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和美丽海门建设气象服务保障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紧扣信息网络技术变革,聚焦气象核心技术发展,顺应信息化、智能化趋势,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提升气象核心竞争力,构建更加自主可控、开放融合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为“强富美高”新海门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科技支撑。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较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系统完备、功能先进、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6%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比“十三五”平均水平提升5%,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较“十三五”平均下降15%。气象灾害监测精细化程度、气象服务智慧化程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走在全市前列,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到2035年,建成现代气象业务、服务、科技创新和气象治理体系,气象服务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建设各领域,保障发展战略、服务社会民生能力显著增强,公共气象服务效益显著提高,智慧气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并走在全市前列。
三、“十四五”发展主要任务
(一)立足监测精密,推进陆海空天立体观测
1. 构建多维度立体综合观测
统筹协调气象观测、预报和服务,强化观测对预报和服务的支撑。优化和升级区域自动气象站网,加密近海沿岸、长江航道、旅游景点自动气象站。面向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交通、旅游、电力、重点单位等建设完善行业气象观测站和多源信息监测网,建成综合气象立体监测网。参与建设覆盖南通的大气电场监测网和精准预警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试验网。
2. 开展智能协同观测业务
实施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智能化改造。基于5G物联网技术开展微型自动气象站组网建设及应用。开展S波段天气雷达、X波段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和地面观测、探空观测、卫星观测等的协同观测业务。开展多种气象装备针对特定目标的智能弹性观测、协同组合观测、交叉验证观测和连续跟踪观测业务。
3. 提升气象信息化驱动力
按需优化升级气象通信网络。推进IPv6部署和5G技术应用。应用气象保障服务平台,推进气象与各部门对接。推进标准格式气象数据应用和实时历史一体化气象数据服务,强化对卫星、雷达、自动站、风廓线等探测资料的同化应用。提升信息存储能力,扩容数据存储空间。持续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
(二)着力预报精准,发展智能网格预报预警
1. 建立完善智能网格预报平台
借助区域数值天气预报模式、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建立基于统一数据环境的智能网格预报服务平台,实现公里级分辨率的实时监测、短临预报和中短期预报,应用“省市联动、市县一体、滚动更新”的智能网格预报“一张网”业务产品体系。
2. 强化行业气象预报和风险预警
基于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建立完善行业气象预报系统,为城市运行、交通联运、旅游生态、重大工程建设等各行业提供精准预报。结合气象网格预报产品以及区域承灾体信息,对潜在灾害影响区域进行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重点发展中小河流、城市内涝、大气污染、关键农时气象影响和风险预警,强化海上大风、雾等对海上交通、重要港口等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
(三)聚焦服务精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1. 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意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立多部门预警信息发布联动机制,建设基于5G等新型通信技术的新一代一体化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拓展发布渠道,提升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性和精准度,提高预警信息覆盖率。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面向基层社区、城乡网格推送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到村(社区)到户到人。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地方部门、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坚持城市和农村防灾减灾并重。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编制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增强自动感知、个性定制、按需推送、在线互动、情景体验等公众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根据需求逐步推出分众化、场景式智慧气象服务。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基地建设。
2. 增强现代经济体系服务能力
深化“互联网+气象服务”行动,大力推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气象服务融合创新,建立“智能适需型”气象服务新模式。应用基于行业和用户行为分析的大数据平台,利用先进的大数据跨界融合分析技术,应用精准化、智能化的行业气象服务系统,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智慧型行业气象服务。推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重点单位多灾种灾害监测和气象安全预警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区域性和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从源头上避免气象灾害的不利影响。推动气象指数向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商业性保险的应用,延伸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服务链条。
3. 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能力
加强生态气象观测站建设,提升生态安全支撑能力。完善污染天气联合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环境气象服务产品,提高灰霾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开展重点区域、关键领域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和脆弱性分析。完善人工增雨常态化作业机制,提升生态修复服务能力。
(四) 推进气象科学管理,增强气象治理效能
1. 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气象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继续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与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保障气象改革与发展。
2. 加强气象法治标准建设
立足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气象地方立法制规工作,开展气象执法情况检查评估。推进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信息服务、预警信息发布等相关法规规章落实。加强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以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 一公开”为抓手,全面落实防雷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气象标准的运用和管理。加强气象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 加强党建和气象文化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能定位,不断推进党建和气象业务深度融合。推进气象文化建设,丰富气象文化载体,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气象服务需求作为气象文化发展的基本任务,推动气象文化融入社会文化,升级机关党建文化品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行业文化,弘扬“准确、及时、创新、奉献”新时代气象精神,营造良好气象文化氛围,讲好海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故事。
四、重点工程
为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有力地保障生命安全和生产发展,建设以下重点工程项目:
(一)气象科技能力提升保障工程
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与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对老旧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开展台站节能及智能化改造,持续优化业务运行环境;强化气象数据网络安全管理,提升气象数据可靠性、可追溯性。开展气象科普场馆建设。
1.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将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为前提,对不满足探测要求的区域自动气象站进行迁建。
2. 基层台站智能化改造
完善基础网络、数据通信和数据环境,升级改造气象主干通信网络,提升气象信息传输能力。依托政务云、地理信息系统、区域治理等基础平台,应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安全可视化监控与运行气象保障服务系统。推进分类强对流跟踪预警技术等在气象业务领域中的应用,提升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和服务能力。
3. 信息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完善网络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气象信息嵌入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实现主流媒体权威气象信息全接入。
4. 气象科普宣传能力建设
将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推进气象科普走进校园,开辟气象科普第二课堂,打造气象科普基地,培育气象科普宣传队伍,创建具有海门气象特色的气象科普品牌。构建覆盖城乡的气象科普体系,提升全民防灾避灾救灾能力。
(二)城乡一体化气象灾害综合防灾减灾工程
通过建设灾害立体观测系统、智慧预报预警系统、信息快速发布系统、灾害影响和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灾害教育宣传平台等,建成全链条、多灾种、多主体气象综合防灾减灾服务体系,主动融入“区域治理”建设,提升城乡气象灾害精密化监测、精准化预警、精细化服务能力和全社会抵御防范能力,实现城乡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均衡发展,大幅度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城乡经济社会损失和人员伤亡。
1. 完善升级气象灾害智能监测网
充分共享各类气象观测数据,优化区域自动气象站网布局,升级改造区域加密智能观测网,合理布设调整沿江沿海气象观测设备;结合高标准农田“四情”监测点建设,提升农业气象监测手段和水平;在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加密建设区域气象自动观测站,建立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业务体系。
2. 建设精细化预报预警系统
强化精细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技术研发与应用,建设人机交互式数字网格化预报分析和订正系统,提高预报准确率;加强雷达资料应用,快速识别各类强对流天气落区,提示落区影响方位,构建基于人工智能的分类强对流短临预报系统,提升预警准确率;应用基于雷达资料三维立体风场反演并结合PWAFS数值预报模式数据,研制的低空多层风场监测及预报服务产品。
3. 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配备防雷安全检查、监管所必备的交通、便携监测、调查取证、记录、通讯等设施设备;基于“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运用防雷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行政审批平台,提升防雷安全监管效能。
4. 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
建立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立应用于广播、电视、声讯、短信、网络等发布渠道的公共服务产品加工制作系统;开展“互联网+”气象服务、手机APP气象服务。
5. 城乡气象“两个体系”建设
建设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试验站和气象服务基地,对接智慧农业平台,实现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开展“乡村振兴”服务专项建设;开展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建立城市运行保障及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系统、决策气象服务业务系统、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
6. 雷电预警服务系统建设
根据需求新建大气电场仪,组成覆盖全区的大气电场监测网,形成区域雷暴和雷电活动的综合监测预警服务系统。
(三)江海联运气象保障工程建设任务
根据需求建设沿海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实现“近海公共气象服务广覆盖、外海气象监测预警补空白”,基本满足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气象灾害防御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
1. 气象监测系统建设
在全区沿江沿海加密建设自动气象站;根据气象保障服务需要,配备一辆气象应急保障车;根据需求建设无人飞机探测基地等。
2. 气象服务系统建设
完善多部门气象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气象信息集成系统。搭建适应各级需求的决策气象服务平台和信息快速分发系统。
(四)生态气象建设工程
以满足长江生态气候安全屏障、长江水源涵养地保护与建设为主要目标。建立生态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根据需求建设大气成分、激光雷达和微波辐射计等观测设备。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和霾的监测预报,开展大气扩散条件、气候承载力评估;开展生态气候休闲养生适宜性评估、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论证,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开展极端气象事件、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安全的影响评估。完善生态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机制, 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体系,提升作业装备安全性能。
1. 生态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建设
在全区旅游景区和城市人口密集区建设便携式自动气象观测站;完善国家级观测站大气成分观测系统,根据需求新建气溶胶垂直探测激光雷达、微波辐射计;根据需求新建国家站自动化酸雨观测系统,建设农田小气候观测站等。应用气象监测信息集成显示和信息共享平台。
2. 生态气象监测预报评估能力建设
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和霾的监测预报,开展大气扩散条件、气候承载力评估。加强生态气象灾害评估与预警技术研究,建设干旱、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病虫害、城市大气污染等生态气象灾害评估与预警系统。加强沿海风能太阳能资源观测与评估、开展生态气候休闲养生适宜性评估、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论证等,开展中国天然氧吧、生态宜居等特色气候品牌创建。
3. 人影作业保障系统建设
更新升级智能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建设符合安全规范的火箭弹临时存放库房和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升级人影作业专用车,配备人影作业专用车载运弹箱,升级人影作业智能指挥系统。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体系,提升生态型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需求和海门气象防灾减灾实际,将规划任务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工作计划,科学制定规划任务实施方案,落实规划责任和主要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
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有力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和扶持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及社会资源力量,创新气象协同发展机制、合作模式,完善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共建共享共管机制。
(三)严格监督自评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评估与重点工程项目的绩效考评,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实施情况监督。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海门区中心城区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7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海门区中心城区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海门区中心城区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施划,理顺停车资源配给,切实缓解城市停车矛盾,努力实现泊位设置合理化、泊位施划标准化、停车管理规范化,结合我区停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南通市市区停车泊位设置导则(试行)》为依据,开展全面摸排,根据摸排情况分步实施,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全面推进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建筑退界区域、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和社会停车场的停车泊位标准化施划和标识标牌规范化设置工作,规范静态停车秩序,保障动态交通秩序,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现有停车泊位施划情况。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停车泊位及标识标牌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明确需规范整改和规划新增的停车泊位数据,梳理汇总形成施划清单,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报区城管局。
(二)对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规范化施划。严格按照《南通市市区停车泊位设置导则(试行)》标准要求,根据停车泊位性质划分,分类进行规范整改和规划新增施划,稳步推进道路两侧建筑退界区域、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和社会停车场停车泊位规范施划工作,路内限时泊位需标明允许停放时段,路内收费泊位分路段进行数字编码(街道编号-路段号-车位号),有条件的停车场内泊位应设置车轮挡轮器。
(三)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规范施划。根据群众停车需求,因地制宜进行施划,避免占用盲道、堵塞通道,泊位内标注停放方向箭头和非机动车图样。
(四)规范标识标牌设置。停车标识标牌应根据泊位的具体用途、性质分类设置,停车标识标牌应设置在泊位周边醒目位置,外观应无损坏、无脏污、无锈蚀、无喷涂、无小广告,标识标牌所载内容无缺失、无模糊、无涂改。
三、任务分工
(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城区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工作;组织对公共和社会停车场停车泊位的数据排摸,指导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公共和社会停车场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工作;指导社会停车场权属单位规范设置标识标牌,牵头城区新施划停车泊位联合审批工作;做好城区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通报工作,推动本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区公安局。负责开展道路内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数据排摸工作;根据《南通市市区停车泊位设置导则》要求,负责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数字编码;指导推进规范化施划、更新道路标识标牌设置;协助推进公共停车场和社会停车场停车泊位规范整改和规划新增。
(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城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其物业管理区域(安置小区、开放式小区除外)停车泊位做好数据排摸工作。推进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泊位规范整改和规划新增。
(四)区财政局。做好公共停车泊位规范化相关工作的财政保障。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推进社会停车场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工作。
(六)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区城市管理局现场勘察意见,对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发放“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七)海门街道。负责安置小区、开放式小区红线范围停车泊位数据排摸工作,根据《南通市市区停车泊位设置导则》要求,推进安置小区、开放式小区停车泊位规范整改和规划新增,做好安置小区、开放式小区停车泊位规范施划的资金保障。
(八)海晟集团。负责公共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做好规范化施划的资金保障。
四、实施步骤
停车泊位标准化施划和标识标牌规范化设置工作从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1月—2022年2月)。对照南通市市区停车泊位施划标准,结合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停车泊位施划和标识标牌设置总体情况,分别建立停车泊位施划改造动态化清单,并于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前报区城管局。
第二阶段:规范施划阶段(2022年3月—2022年8月)。对照任务清单组织进行出新改造,逐一解决问题,促进停车泊位施划规范化。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巡查督查,确保出新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第三阶段:常态管理阶段(2022年9月起)。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城区停车建设管理整治工作协调联络组联动联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区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工作,妥善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完善协作机制。各部门要以本次专项工作为契机,加强沟通交流,强化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对接落实,每月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汇总至区城管局。(区城管局联络人:顾军飞;联系方式:68905179;电子邮箱:hmcgsrk@163.com)
(三)严格督查考评。各部门要建立内部工作责任制,实行定人、定责、定时限,确保本部门的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确保城区停车泊位规范化施划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协调联络工作小组加强督查考评,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明显滞后的相关部门进行督办并及时通报。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8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0.1元入场捕鱼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0.1元入场捕鱼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基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城市管理辅助队伍,提高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0.1元入场捕鱼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海办发〔2020〕1号)和《0.1元入场捕鱼印发〈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办〔2021〕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城市管理网络,整合城市管理力量,规范城市管理队伍,形成资源整合、职责清晰、重心下沉、多方协同、高效运行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打造智慧韧性的区域治理示范区,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海门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城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人员聘用规范化。严把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进人关,统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招录办法,明确聘用条件,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实现人员聘用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
(二)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以提升辅助人员法治能力和专业水平为目标,把学习教育融入辅助人员日常工作之中,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工作培训相结合,以学促提升,提高辅助人员综合素养。
(三)实现职责任务清单化。规范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推动城市管理辅助队伍依任务清单履行职责,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
(四)实现考核评价科学化。科学制定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岗位管理和人员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考核推动履职尽责,将考核结果与评星定级相结合,提高人员职业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
三、具体措施
(一)规范录用程序
1.合理控制数量。由区城管局会同区委编办、区人社等部门根据各地区人口数、面积数、现有城市管理人员队伍状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各区镇(街道)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配备数量(见附表1)。
2.统一招录规范。由区城管局会同区人社局制定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基本招聘条件(见附表2)。区镇(街道)根据基本招录条件,结合各自实际,增加相关个性化的条件,出台最终招录办法及程序,组织好人员的招录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城市管理类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等人员。各区镇(街道)完成人员招录后,报区城管局备案。
3.加强岗前培训。拟录用的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区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能够熟练掌握城市管理职业技能要求,符合上岗条件,统一颁发上岗证;对于不能通过培训的人员,不得录用。建立年度定期培训制度,开展“青蓝结对”等活动,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健全岗位职责
4.规范职责清单。根据城市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城市管理辅助人员事项清单、不得从事的负面清单。重点开展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巡查发现、信息收集、隐患排查、违法行为劝导、群众意见建议反馈等辅助性工作。
5.规范日常行为。城市管理辅助人员须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监督下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劝导等辅助性工作。健全城市管理人员岗位调度、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日常行为管理。
(三)完善运行机制
6.建立网格模式。结合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科学配置城市管理工作网格人员力量,按照“辅助人员吹哨+执法人员亮证”的模式,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下沉到网格,实行网格负责制。在网格内开展日常巡查、违法行为劝导、事件上报等工作。
7.健全联动模式。依托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建立完善规范高效的基层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实现问题信息全采集、事件处置全流程、矛盾隐患全处置、便民服务全方位,在线科学调度城市管理人员力量,及时联动处置可能存在舆情风险的事件。
(四)严格管理体制
8.明确相关职责。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由区镇(街道)负责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相关工资、绩效、装备(电脑、执法车辆、记录仪等)经费及办公场所的保障。同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明确和落实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管理责任。将属地综合执法局(除安监以外的城管工作)与下沉的城管大队(中队)合二为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模式,由区镇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日常管理、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9.提升管理方式。围绕长效化、制度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考勤制度、监督考评制度等,以及工作情况记录、请示报告、保密等制度,强化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建立城市管理辅助人员信息化管理,运行智能化手段,提高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效率。
(五)科学保障考核
10.健全考核体系。各区镇(街道)针对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成效、工作记录、教育培训等情况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每年度评定一次。其中评定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总人数的15%,并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相应绩效。
11.规范待遇保障。对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薪酬制定管理办法,具体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加班补贴等组成。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为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资金保障。由区镇(街道)为城市管理辅助人员配备全区统一的服饰(服饰标准由区城管局统一提供),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着与城管辅助人员相同或相仿服饰。
12.打通晋升通道。试点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分级管理模式,建立考核竞争晋升机制,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打通城管辅助人员晋升通道,根据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年限、工作实绩、遵章守纪、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对评选出的优秀人员,不定时按一定比例进入村(社区)定职干部序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是全区统筹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区有关部门、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严格按照区统一部署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2.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查摆问题,以问题导向推进城市管理辅助队伍作风建设,围绕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质增效、有序发展等重点,通过经常性开展系统学习教育,树牢队伍常态意识,正确培育和引导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实现城市管理持续健康发展长远目标而努力奋斗。
3.做好长效管理。将城管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工作绩效等内容纳入各区镇(街道)高质量考核,各区镇(街道)要严格对照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强化依法行政,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城市管理辅助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实现全区城管执法工作转型提质和长效管理。
人事任免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施春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海政干〔2022〕1号
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施春伟同志任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农村工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2年1月7日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陈冬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2〕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冬华同志任海门区海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殷亮同志海门区海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杨杰同志海门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2年1月14日
大事记
重要活动
(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
·1月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四套班子老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及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1月3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七届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南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区政府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讨论《政府工作报告》《0.1元入场捕鱼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0.1元入场捕鱼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三个征求意见稿;讨论我区第二批安全生产巡查报告,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我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1月4日,区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南通市工商联主席陆建新到会祝贺。郭晓敏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与会代表和全体会员致以亲切问候。郭晓敏说,过去五年,区工商联在上级工商联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团结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发展有力度,建言献策有深度,凝心聚力有温度,自身建设有高度,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月4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我区2022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郭晓敏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0.1元入场捕鱼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时刻紧绷思想之弦,压紧压实各项责任,结合季节特点、地区实际,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1月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动员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省市委0.1元入场捕鱼作风建设的系列要求,高质量推进全区“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努力打造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海门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厚植基础。区委书记郭晓敏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倪永平、区政协党组书记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参加会议。
·1月10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在参加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经济二组讨论时指出,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企业是海门高质量发展的细胞单元和重要基础支撑,企业家委员是海门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区的宝贵财富。希望企业家委员积极传承、大力弘扬张謇企业家精神,抢抓机遇,积极创新,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区政协党组书记黄卫锋参加讨论。
·1月1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冲刺首季“开门红”动员会。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不动摇,继续紧扣高质量发展“南通保第一、全省争进位”目标,淡化年味、绷紧神经,从头抓起、从紧抓实,夺取“开门红”、推动“双过半”、确保“满堂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
·1月17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前往海门街道、滨江街道,走访慰问低保户、优抚对象、困难老党员等,向他们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新春祝福。她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特别要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用心用情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1月18日,上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研究院和海门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上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研究院院长周伟和我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一起见证了项目签约。
·1月1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看望慰问优抚对象、困难老党员和残障人士,给他们送上新春祝福。他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民造福作为应尽之责,将百姓“急难愁盼”时刻挂在心上。
·1月18日,海门举行首期政企“早餐会”。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与12位受邀企业家共进早餐,深入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面对面协调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郭晓敏强调,企业是海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相关部门、区镇要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引领,主动对接、畅通渠道、精准服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
·1月22日,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1月22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贯彻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讨论全区“工业倍增”“小微工业企业列规增收”“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1月26日,区委书记郭晓敏率队前往企业、车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社区,检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存在问题。郭晓敏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守安全底线,筑牢疫情防线,强化企业服务,增强发展活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为海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提供有力支撑。
·1月27日,区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0.1元入场捕鱼全面从严治党最新部署要求上来,以更强意志、更大决心、更严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管党治党的过硬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1月2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走访企业、检查安全生产、督导疫情防控工作。沈旭东强调,要认真落实区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区冲刺首季“开门红”动员会议等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守底线,坚定信心,为推动海门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月2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老干部迎新春座谈会。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区领导与老领导、老同志欢聚一堂,共迎虎年新春,共话海门发展。
·1月30日,区政府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乘势而上、追赶超越的精气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推动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形成引领态势,为全省、全市提供0.1元入场捕鱼海门经验、海门贡献。
·2月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高质量发展总结表彰暨“招商引资突破年”动员大会。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全区上下要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考核“南通保第一、全省争进位”目标不动摇,惜时如金、闻令而行,收心归位、合力攻坚,确保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全年“满堂红”,以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宣读表彰决定。
·2月9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海门开发区调研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强调开发区要始终坚持项目为王,强化企业创新驱动,加快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步伐,全力打造产业集聚新高地、科创引领新示范,为海门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2月9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海门港新区调研,强调海门港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招商引资突破年”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要素保障,狠抓项目建设,着力解决推进中的难题,全力以赴推动重大项目快建设、快转化、快见效,切实扛起再造一个工业海门的使命担当。
·2月9日,区委、区政府举行一季度重大产业项目开工活动,吹响新一年虎跃龙腾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冲锋号。区委书记郭晓敏宣布项目开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出席开工仪式。
·2月9日,南通市委书记王晖在滨江会议中心会见了新加坡俐马集团董事、马来西亚俐马集团总裁、俐马(南通)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汉龙一行。市委常委、秘书长王洪涛,副市长潘建华,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参加活动。
·2月10日,我区第二期政企“早餐会”如约而至。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邀请部分上市企业及重点拟上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进早餐,面对面沟通交流,商讨企业上市及资本运作,鼓励企业顺“市”而为,乘“市”而上,奋力冲刺“沪深北”。
·2月1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营商环境提升年”动员会,动员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0.1元入场捕鱼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以营商环境大提升全面筑牢“稳”的基础、提升“进”的动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考核“南通保第一、全省争进位”目标、奋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强支撑。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作工作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2月12日,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登攀2022动员大会。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开发区作为全区经济工作主力军、主阵地,要牢牢抓住风口,集聚优质资源,持续深化改革,奋力做大做强,当好全区高质量发展主力军,以优异成绩庆祝开发区三十华诞,以骄人成果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2月1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疫情防控就是“国之大者”,严格按照省市区委0.1元入场捕鱼疫情防控的最新决策部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举措,全面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2月15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致辞、重要文章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传达学习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最新防控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突出一个“实”字,狠抓一个“快”字,紧起来、严起来、行动起来,进一步织密织牢全区疫情防控网。
·2月16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以“四不两直”方式前往企业、区镇采样点、商超、宾馆、农贸市场、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等地,检查调研疫情防控工作。她强调,要按照省市最新部署要求,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根据需求激活防控体系,压实责任、精准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切实筑牢“外防输入”严密防线。
·2月17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学习省委省政府《0.1元入场捕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听取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情况通报,讨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全区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等,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2月17日,区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邀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原副校长朱亮高作“增强政治意识,砥砺‘政治三力’”专题辅导报告。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学习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参加学习。
·2月18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以“四不两直”方式前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企业、社区等地,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她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中央和省、市0.1元入场捕鱼疫情防控的最新决策部署,从严从快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
·2月20日,南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姜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正超率队来海,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对海门疫情防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严起来、紧起来,加密防控措施,加强能力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坚固防线。区委书记郭晓敏陪同。
·2月22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深入建筑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运营情况以及2022年企业发展计划,帮助企业现场会办有关事项,助力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沈旭东要求,建筑企业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持续擦亮“海门建筑”品牌,为海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月22日,2022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党代会、全国全省南通市宣传部长会议和区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我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会前,区委书记郭晓敏作出批示,对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