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元入场捕鱼

图片
2023年政府公报第3期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7-28 字体:[ ]

2023第3期(总第148期)

目 录

文件选登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调整完善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1)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7)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推进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 (13)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2023年海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19)

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竞赛委员会《0.1元入场捕鱼在全区开展“践行新思想 建功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意见》的通知 (23)

0.1元入场捕鱼印发《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6)

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推行区域化农业技术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9)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海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31)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万事好通·马上办”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9)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加强污染物减排暨建立减排总量库推进总量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2)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47)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55)

人事任免

大事记

文件选登

以正式发文为准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调整完善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海政发〔2023〕8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抢抓当前股票发行全面注册制改革和北交所扩容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历史机遇,持续加大全区企业上市挂牌推进力度,区政府决定对原海门区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调整完善。调整后的海门区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织架构

召 集 人:沈旭东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周国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冯 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 燕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斌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飞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老干部局局长

沈小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郁 逵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 玮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永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高志雄 区司法局局长

陈咏梅 区财政局局长

冯 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磊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顾 健 区商务局局长

葛小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忠平 区审计局局长

邹 宇 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潘卫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严雪松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陆 杨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洪新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 华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晓梅 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主任

刘志凌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华军 海门生态环境局局长

陆 琰 海门税务局局长

曹 勇 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主任

陈冯军 中国人民银行海门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区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目标;

(二)交流分析全区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及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形势,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协调解决;

(三)帮助全区上市入轨企业协调解决上市、新三板挂牌和直接融资过程中需区级层面推进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动全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

(五)研究落实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促进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机制、支持措施;

(六)督查各区镇、各部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计划制定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各区镇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进展情况。

三、工作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设上市工作推进落实组(以下简称“推进落实组”),负责联席会议具体事项落实,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协调,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推进落实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总 协 调:周国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组 长:王洪新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 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组 长:黄 燕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斌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钱渠 区人才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区委组织部人才引进科科长

沈小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施正辉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春波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永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赵 丽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钮 凯 区财政局副局长

倪 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金 鑫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沈蕴华 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

龚 健 区商务局副局长

曹连法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莉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 娟 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 锋 区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

花 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俞佳钰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梅施伟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 华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邱 洁 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副主任

成 强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施 波 海门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李广生 海门税务局副局长

倪 健 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副主任

戴 洋 中国人民银行海门支行副行长

推进落实组的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具体收集汇总、协调落实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上市入轨企业的联系与服务;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承担相关工作。

(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推进落实组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推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券商等中介机构联系和沟通;负责全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的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相关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三)区委组织部:负责推动人才类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发现及培育工作;指导支持上市公司和上市入轨企业优先申报人才类项目并获得各类人才资金、荣誉。

(四)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区内外媒体支持我区做好企业上市重大宣传报道以及企业上市政策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规范区内媒体对相关市场信息的传播行为,指导和帮助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推动全区工业类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发现及培育工作,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指导并优先支持上市公司和上市入轨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各类政策扶持资金;对全区拟上市企业涉及技改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对化工类拟上市企业给予提前指导;负责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境外投资备案给予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发改委对我区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支持;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六)区科技局:负责推动全区科技类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发现及培育工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指导并优先支持上市公司和上市入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各类科技政策扶持资金,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

(七)区公安局:维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入轨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治安环境;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八)区司法局:指导我区法律服务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依法依规出具拟上市企业历史沿革合法性审查确认相关材料。

(九)区财政局:持续优化财政政策资金对企业上市挂牌、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支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财政政策问题。

(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指导拟上市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制度;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相关业务指导,协调拟上市企业有关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二)区商务局: 负责推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的服务业上市后备企业的发现、挖掘、培育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负责指导和协调上市入轨企业完善涉及外商投资相关审批、备案手续;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三)区应急管理局:指导上市入轨企业依法合规运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法依规出具相关安全生产证明材料。

(十四)区审计局:负责企业上市有关财政奖补资金审计监督工作。

(十五)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快推进区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拟上市企业办理有关国有股权设置和管理报批手续。

(十六)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的立项给予指导和支持;对企业上市前股改登记给予业务指导;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市场监管、工商登记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工商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完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工商登记手续;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规划、建设、用地等事项给予指导和支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涉及规划、土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八)海门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和完善环保相关制度,协调解决环境管理相关问题;根据审批权限协助做好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环保审批工作;提前指导上市入轨企业依法合规运营,积极化解相关矛盾,避免出现影响上市的重大处罚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九)海门税务局:对上市入轨企业、上市公司加强涉税风险精准监管,优化纳税服务,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税收规范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入围企业纳税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涉税风险;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十)海门消防救援大队、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海门支行: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相关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提前指导上市入轨企业依法合规运营,积极化解相关矛盾,避免出现影响上市的重大处罚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十一)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辖内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提出拟上市企业需要区级层面研究协调的问题,报告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参加涉及本辖区有关上市企业问题的联席会议。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召开前,由推进落实组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会商后,提出会议议题,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推进落实组提供企业上市工作的计划安排、实施方案、动态信息及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事项等。

(二)会议召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双月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内容主要是检查上阶段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以及协调重大问题。根据议题内容由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及推进落实组成员参加,联络员可视情况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可临时决定召开,由部分成员单位参会,议题内容涉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部门的,可视情况邀请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

(三)议定事项落实。根据职责分工,及时组织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给推进落实组。推进落实组应加强跟踪督办。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涉及单个部门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协调方案;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解决方案;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事项,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审议。

(四)建立专班制度。原则上上市入围企业都要建立工作专班,目标化管理,常态化推进。区镇层面,由园区(管委会)、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上市联络员组成;企业层面,由企业董事长、企业董秘和财务总监组成;中介层面,由券商负责人、律所负责人和会所负责人组成;区级部门层面,由金融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以及相关成员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统筹负责日常推进工作的联系与协调。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3年6月1日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0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南通市海门区征兵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征兵工作新形势,促进征兵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海门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院校、其他组织和公民平时的征集工作。征集对象为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院校和其他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第三条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依法做好征兵工作是政府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国征兵从2020年开始,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征集时间区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3月1日批准入伍,3月底结束;下半年9月1日批准入伍,9月底结束。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设立以区长任组长,区人武部军政主官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人武部各科负责人和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征兵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武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区人武部各科和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和单位1-2名相关人员组成。成立综合计划组、体格检查组、政治考核组、宣传教育组、纪检监督组、运输被装组、优抚安置组,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每年1月份及时作出调整。综合计划组、体格检查组、政治考核组每年两次征集期间分别进行集中办公,宣传教育组、纪检监督组、运输被装组、优抚安置组根据征兵工作进程,适时组织集中合署办公,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征兵办公室,抽调到办公室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原单位不再安排参与征兵工作以外的工作。

各镇政府(含海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应设立征兵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对征兵工作负总责。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组织的征兵工作,应指定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

第五条区人武部是区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部门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本区的征兵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征兵工作职责履职,协同做好征集。

综合计划组(区人武部军事科):负责全区征兵工作的计划协调、跟踪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问题,确保征兵工作圆满完成。

体格检查组(区卫健委):负责指导选派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组织体检工作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征兵体检标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杜绝身体退兵问题。

政治考核组(区公安局、区教体局):负责贯彻落实征兵政治考核政策规定,部署实施本区的征兵政治考核、学历审查工作,培训征兵政治考核工作人员,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征兵政治考核,指导和检查监督基层单位的征兵政治考核。

宣传教育组(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政工科):负责拟制征兵宣传教育计划,积极会同新闻单位搞好征兵宣传,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征兵宣传、法纪教育、优抚安置、退役管理解读等动态报道工作,同时对网上征兵舆情进行监督。

纪检监督组(区人武部纪委):负责监督廉洁征兵等征兵政策执行情况,搞好廉洁征兵教育,对征兵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督导。

运输被装组(区人武部保障科、交通运输局):负责拟制新兵运输计划和有关材料,加强与铁路、公路、交通部门和接兵部队联系,做好新兵运输工作。

优抚安置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应征青年的优抚安置工作,抓好以义务兵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为重点的拥军优属工作落实。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六条区、镇两级应将征兵宣传纳入国防、法治教育规划,广泛宣传征兵法律政策规定。

第七条 区宣传部门和兵役机关联合制定征兵宣传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宣传任务、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

第八条每年的1月和6月为征兵工作集中宣传月,区宣传部门要在新闻媒体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公益性开展征兵政策规定和征兵工作动态宣传。

第九条 区征兵办公室要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公布法律政策,督导网上应征报名。

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公民的国防教育和兵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思想,增强公民的国防意识和依法服兵役的观念。

第十一条各镇要积极开展征兵宣传进学校、进村(社区)、进企业活动。

第四章 征兵步骤

第十二条兵役登记。区人武部发布兵役登记公告后,各镇武装部通知并组织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于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发放兵役登记证。

第十三条目测初检。各镇武装部逐一通知网上报名适龄青年进行现场确认,参加初检初审。适龄青年现场确认时,递交《入伍申请书》,各镇武装部会同征兵体格检查组和政治考核组织体格目测、病史调查、政治和文化初步审查。

第十四条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在区征兵办公室具体安排和指导下,由区卫健部门负责实施。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规定,保证新兵体检质量。

第十五条政治考核。应征公民的政治考核工作,在区征兵办公室组织下,由区公安、教育部门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审批定兵。根据南通军分区、南通市《量化积分定兵实施办法(暂行)》,对“双合格”青年量化赋分排序,形成初步定兵计划,召开会议审批定兵。

第十七条交接、运输新兵。区征兵办公室按照规定拟订新兵运输计划,并报上级审批。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按照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交通工具,保证新兵安全、准确到达部队。

第十八条接收退兵。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新兵,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注销入伍手续。原是机关、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应准予复工、复职;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应准予复学;属于入伍后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五章 优抚优待

第十九条义务兵及其家属受到社会的尊重。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0.1元入场捕鱼核发。进藏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当年4倍标准执行,入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当年标准2倍执行。

(二)奖励金。从本区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区人民政府每年发放奖励金,专科在校生按照海门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40%,已毕业的按照50%发放奖励金,本科以上在校生按照海门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已毕业的按照60%发放奖励金。

(三)立功奖励金。现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立功或者受奖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以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按照50%发放;荣立二等功的,按照40%发放;荣立三等功的,按照20%发放;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警士)的,按照10%发放。

(四)一次性奖励金。给予应征入伍的高学历青年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大专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7000元,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五)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服役的大学毕业生可以优先选取军士;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的士兵,根据军队有关条件要求可参加提干考试和保送入学。

(六)在职职工应征入伍的,原单位应当在其入伍前发给其入伍当月的全额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原劳动合同期限根据服役期限相应顺延(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除外),原单位不得强迫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出现役的士兵。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义务,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服役5年(含)以上的海门区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可与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村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区属事业单位按照分别不低于年度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招聘数量10%和30%的比例,制定退役大学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岗位条件的从我区批准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入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

(三)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四)鼓励企业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参加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包括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个性化培训及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可纳入补贴范围的其他教育培训。

(六)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标准,发放经济补助。

(七)退役军人按程序申请办理优待证,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第六章 奖励与惩处

第二十一条 每年超额完成征兵任务和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优先推荐评先评优。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被评为征兵工作先进:

(一)未能完成当年征兵任务的;

(二)因严重失职、违纪出现责任性退兵的;

(三)廉洁征兵政策不落实,群众反映较差的;

(四)发现问题报告不及时、处理不正确,造成负面影响和工作严重失误的。

第二十三条各镇(园区)党政主要领导为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完不成征兵任务或出现思想问题退兵的单位,年终武装工作考核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扣分,党政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书面说明情况;分管领导、人武部长不能评优。

第二十四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海门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在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二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第二十五条入伍后逃避服兵役,造成严重影响,被区人武部裁定作退兵处理或者被部队除名的,由区人民政府取消其家属的军属优待,收缴全部优待金;有关单位不予复工、复职、复学。

第二十六条扰乱征兵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征兵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索取、收受贿赂的;

(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三)徇私舞弊,将不合格人员征集入伍的;

(四)其他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区人民政府对违反有关兵役法律法规的单位和公民的处罚,由区人武部会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规定的各项奖励与南通市及以上有关奖励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第三十条区征兵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各镇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所需征兵工作经费,由各单位足额保障。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适用过程中的问题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区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没有规定的,遵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推进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推进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南通市海门区推进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交通运输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是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为切实推进海门区交通运输服务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同发展,更好支撑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以交通运输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交通运输服务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降本、增效、提质”,推动交通运输服务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设便捷舒适、经济高效、开放互联、绿色智慧、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为海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

坚持补短板和锻长板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保障本地,加快破解行业痛点难点问题,服务海门产业运输降本增效。兼顾腹地转运,强化区位特色优势,打造运输服务特色亮点。推动海门建设交通运输服务“一中心、一枢纽、一高地”,即将海门打造为陆海空一体化多式联运中心、商贸服务特色现代物流枢纽、运输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高地。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一体畅联、经济高效、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竞争有力”的现代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成为促进海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体畅联。沿江沿海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5000万吨,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280万标箱,交通运输服务网络实现城乡一体、区域协同、国际畅达,交通运输服务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经济高效。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和水路货运周转量占比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江海河、公铁水等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5%以上,客运站综合利用比例达100%,以多式联运、供应链物流为代表的跨方式、跨产业“无缝化衔接”、一体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安全便捷。跨方式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均等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运输安全应急和风险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服务可靠性稳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智慧绿色。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80%,城乡公交信息化服务覆盖率达100%,全链条智慧运输服务体系加快构建。

——竞争有力。物流降本增效成效显著,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降至11.8%左右,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运输产业集群初见雏形,规模以上运输企业数量达到10家。

到2035年,全面实现交通运输服务现代化,构建形成全国领先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对外运输通道高效畅联,城乡运输服务一体融合,行业发展更加智慧绿色,有力支撑和保障海门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四、主要任务

(一)平台基地打造与通道体系构筑行动

1.引导运输产业要素成片集聚发展。综合考虑海门交通枢纽设施布局和产城空间格局,以用地审批、税费奖补、水电收费等方面倾向性扶持政策为杠杆,逐步引导物流设施、物流企业、衍生业态等在空间层面分类集聚,形成特色鲜明、分工协作的运输产业“5大集聚片区”。以通海港区、通海港站为核心,吸引内外贸集装箱航运、铁路白货运输、江海河联运等业态要素集聚,形成沿江临港集聚片区。以通州湾港区海门港作业区、东灶港站为核心,吸引大宗物资海(河)运、铁路运输、保税物流、物贸交易等业态要素集聚,形成沿海临港集聚片区。以宁启铁路海门站货场为核心,吸引服务城市“外集内配”绿色铁路物流的业态要素集聚,形成宁启铁路海门站货场集聚片区。以南通新机场、海门北站为核心,吸引航空快递分拨集散、高铁快运、保税物流等业态要素集聚,形成空铁枢纽集聚片区。以叠石桥国际家纺城为核心,推动公路商贸物流升级发展,形成叠石桥商贸物流片区。〔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商务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门港新区管委会、三星镇政府参与〕

2.优化完善物流园区布局。围绕海门7大产业集群的物流需求,以运输产业5大集聚片区引领空间布局,打造“4+1+N”物流园区体系。发挥海门本地大型国有企业积极性,推动“4”个综合服务型物流园规划建设。其中,通海港物流园重点发展集装箱江海联运、铁路白货运输配套服务,吸引国际货代企业、国内外知名航运企业、多式联运企业入驻。东灶港站物流园重点发展金属、矿石等大宗物资临港(站)仓储、临港加工、商贸交易,吸引物贸企业入驻。海门站铁路货场物流园重点发展铁路白货拆拼箱、集散配送,吸引大型商贸类企业设立集配中心。空港物流园重点发展航空快递、电商快递、智慧物流,吸引快递企业、智慧物流企业设立区域总部。推进叠石桥物流园与深国际物流园一体协作、错位互补,打造“1”个商贸物流服务集聚区。结合实际需求和存量场站资源,打造“N”个城乡快递配送物流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门生态环境局、相关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江苏海晟控股集团参与〕

3.畅通内外运输通道网络。构筑多元化国际物流通道。加快推动通海港区和海门港作业区码头、通海港站、东灶港站、宁启铁路海门站货场建设,建立以通海港—上海港和通州湾新出海口为通关节点的航运通道,以通海港站、东灶港站、宁启铁路海门站货场为接口连接海安及徐州的国际班列通道,以南通新机场、兴东机场为通关节点的国际航空物流通道。完善区域物流通道,推动“T”字干线航道整治、通海港区铁路专用线及洋吕铁路建设,构筑沿江与沿海“十”字型物流通道,服务以长江经济带和沿海产业带为腹地的江海(河)联运、铁路运输。完善“八横十纵”干线公路网,实现高等级公路对海门产业集聚区、物流节点、乡镇的联通覆盖。〔区交通运输局牵头,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参与〕

(二)运输结构优化与多式联运发展行动

4.提升港口水运对产业物流服务能力。以通海港区为重点,提升外贸水运服务能力。推动通海港区主动对接上海港,以资本、产品、信息为纽带开展合作,研究开通与上海港间“公交化”集装箱外贸内支线,探索通关查验一体化模式,提升外贸内支水运航线的稳定性、时效性,改变海门区以集卡车为主要运输方式的外贸集装箱国内接驳运输现状。推动通海港区与上海港相关港航企业加强合作,引导还箱点资源共享。以通州湾港区海门港作业区为重点,基于临港生产制造业需求,推动开通、加密与秦皇岛港等北方煤炭港方向、与澳洲等国外原(燃)料产地方向的大宗物资内外贸海运航线。推动海门内河港口码头加强与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联动,以“T”字内河航道为通道,完善通江达海的内河航线网络,服务沿河企业生产物流“公转水”。〔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门港新区管委会参与〕

5.补齐本地铁路货运自给能力。通海港站建成后,推动开通至海安站集装箱货运区段车,服务于区内适铁白货运经海安中转,逐步培育海门企业铁路货运偏好。定期对市场适铁货运需求开展摸排,适时推动宁启铁路海门站货场开通集装箱区段车或班列,承接部分本地铁路白货外集内配业务。推动东灶港站开通与“三西地区”(山西省、陕西省和内蒙古西部地区)、华北等煤炭、铁矿石产地间的大宗散货铁路班线,服务沿海临港片区重工业发展。推动海门北站在规划建设中预留高铁快运货物安检、快速接卸货、分拣存储等功能设施用地,提前谋划高铁快运基地。〔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参与〕

6.开拓江海铁空多式联运。依托通海港区,推动打造辐射长江中上游的联运中转门户。以打造稳定运营的“长江中上游——通海港区——上海港/通州湾港区”集装箱江海(铁)联运品牌线路为抓手,引导通海港区与长江中上游港航企业建立港航联盟,开通、加密服务长江中上游物资进出海中转的班轮航线。依托南通新机场,探索陆空联运。推动南通新机场以航空快递等省内尚存在供给缺口的领域为陆空联运重点发展方向,吸引品牌快递企业设立区域分拨中心。推动卡车航班等模式发展,提高航空运输与陆运物流的衔接转运效率。〔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参与〕

7.培育壮大多式联运市场主体。支持本地铁路、港口经营企业依托资本、设施优势,拓展跨运输方式组货能力,升级转型为多式联运经营人。鼓励江苏海晟控股集团等海门大型国企,以申报创建部、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为纽带,通过投资入股等方式,联合运输市场主体,整合多式联运市场资源。选择性引进外地优良企业,吸引国内外优质多式联运企业、知名航运企业、货代企业在海门设立区域运营中心或分支机构。〔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区商务局参与〕

(三)商贸物流业态创新与品质提升行动

8.推动商贸物流高新业态发展。推动电商物流发展,以叠石桥商贸物流片区为重点,以家纺产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推动知名电商品牌依托深国际物流园等承载基地建设网货分拨中心,设立区域性电商云仓。进一步探索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合作出海”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动保税物流发展,依托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海门港作业区、南通新机场等枢纽,推动服务外向型经济贸易的保税仓储、保税加工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区商务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

9.提升商贸物流公路运输服务品质。发挥公路货运灵活性优势,引导公路物流企业重点服务运输距离在300公里以内、有“小批量、多批次、门到门”特征的商贸物流需求。提高公路物流企业集约化发展要素保障,对本地龙头企业加强融资扶持和税费奖补,鼓励其以收购、兼并等方式整合市场,改变海门公路物流企业“小、散、弱”的现状。推进“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以信用考核监管制度为抓手整治公路物流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引导本地公路物流企业品牌化发展,针对海门籍企业定期开展评优比选、表彰奖励,推动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参与〕

(四)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融合发展行动

10.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建立城乡融合、优质高效、发展一体的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实现城乡公交线网规划设置和运营调度“一张图”、城乡公交智能信息服务“一张网”、城乡居民出行共用“一张卡”、城乡公交服务质量“一个标准体系”,全面建成安全公交、便利公交、绿色公交、智慧公交及绩效公交五大目标。〔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财政局参与〕

11.创新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模式。加强农村物流市场主体培育,进一步优化理顺海顺公司与主要品牌快递联盟合作机制。创新农村物流运作模式,深化交邮合作,推广镇村公交代运邮件快递。以叠石桥家纺产品上行运输为重点,推动“农村物流+商贸、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提升海门城乡物流特色品牌影响力,通过多媒体方式加强对“交邮合作·惠民兴村”品牌的宣传。〔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海门邮政管理局、江苏海晟控股集团参与〕

(五)智慧化创新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行动

12.培育引进智慧物流业态。扶持本地市场主体拓展智慧物流业态。支持江苏叠石桥物流有限公司等有智慧物流发展意向、具有一定市场组织能力基础的海门本地企业,探索发展网络货运平台等智慧物流业态。选择性引进外地优良企业。以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利用商贸配送需求市场、空铁枢纽的优势,吸引大型网络货运、智慧物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运营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科技局参与〕

13.推进全链路绿色低碳发展。营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新生态。在运输场站建设中,注重土地和存量资源的集约利用,加强LNG加气站、充电桩、岸电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运输装备选择上,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老旧车船。在运输组织方面,推进公共“挂车池”“运力池”“托盘池”等共享模式和甩挂运输等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发展。〔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财政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参与〕

14.强化运输服务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应急物流配送能力。依托交通、邮政系统人员与运力,建立应急运输队伍,并注重加强日常培训,制定应急物资配送线路、分配预案。提升非接触式配送能力,鼓励品牌快递企业加强城乡范围内智能快递柜网点布设。〔区交通运输局、海门邮政管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参与〕

(六)枢纽经济体系构建培育行动

15.培育竞争有力的枢纽经济体系。引导海门枢纽偏好型产业在空间布局上向交通枢纽及配套物流园区周边集聚,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和集聚效应提高竞争力。通海港区-通海港站周边重点引导布局装备制造、海工船舶产业;通州湾港区海门港作业区-东灶港站周边重点引导布局精品钢、新材料、大宗物贸等产业;空铁枢纽周边重点引导布局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现代家纺等产业。推动交通运输与海门本地先进制造业、现代商贸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供应链。〔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行政审批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海门区交通运输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区交通运输服务业发展,建立部门间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协商解决、合力推进发展中的重点难点事项。成立海门区交通运输与物流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规划、服务、管理、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政府与市场、协会等共同推动交通运输服务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财政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参与〕

(二)加强规划引导。加强与区级层面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经济产业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相关规划修编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主动做好与省、市层面相关规划衔接。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纳入上位规划。〔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参与〕

(三)研究政策支持。加强物流园区建设用地保障。建议全区预留1500亩以上土地,用于2023年-2035年间物流园区新建、扩建。对符合发展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上给予优先安排。支持公共码头规划建设,加强沿江沿海公共码头岸线储备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如客货运场站建设、运输结构调整、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等专项资金补助。加大对运输服务发展的资金投入,对于集装箱水运发展、铁路白货运输发展、多式联运发展、本地运输业龙头企业发展、智慧化建设等领域积极推进设立区级专项发展资金。积极拓展交通运输投融资模式,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格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交通运输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行政审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参与〕

(四)完善统计监测。结合交通运输服务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管理、决策与服务需求,研究建立可以反映海门实际交通运输量,体现交通运输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的监测方法、统计分析体系、评价指标。明确数据采集、分析方法,强化统计分析对行业管理决策的支持力度。完善基层数据库,加大对数据的深度挖掘,探索发布交通运输服务业相关运行指数。〔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统计局参与〕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2023年海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2023年海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海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0.1元入场捕鱼“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2023年海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推进片区化治理

充分结合农村区域治水片区方案,以河道水系为主线,采取相邻若干行政村组团模式,按照“一片区一方案”进行设计,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充分衔接农村改厕

将农村户厕改造提升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暂时无法同步实施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实现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系统施治、切实有效。

(三)重点区域重点打造

围绕片区内考核断面、引退水路线、三级及以上河道、沿河居住密集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河道进行沿岸农户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做一片、清一片、成一片”。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实施治理农户数6783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与户厕改造提升工作有效衔接,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等相关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编制设计方案。各区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要及时委托专业单位编制设计方案,方案按照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南通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片区化治理设计方案编制大纲》要求进行编制,并提交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统一评审。

(二)合理确定治理模式。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化为导向,根据片区内人口分布、居民用水习惯、污水排放去向、地形地质等特性,按照排放标准要求,科学选择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管网、集中、分散处理等模式,综合考虑建设、运维费用,合理确定技术工艺和设施规模。

(三)确保农户治理总数。优先开展重点河道沿岸的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如河道沿岸农户数较少的,根据当地实情调整至位于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其他亟需治理地区的农户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总治理户数要满足《海门区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表》(见附件)的要求。

(四)协同推进工程建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督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程建设,海门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执行和设施水质监督监测,区水利局负责牵头推进区域治水和农村黑臭河道整治,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推进厕所革命,区攻坚办负责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区镇负责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及治理任务的设计、建设推进,区镇与相关部门之间要既分工又合作,凝聚合力推进。

(五)国有公司提供代建服务。鉴于近年我区分散农户污水治理工作均由国有公司统一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由各区镇自愿委托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区水务控股公司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和后期运维工作,海润集团要在近年来的治理工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六)严格工程款支付约定。各区镇应严格按照财政部、住建部联合下发的《0.1元入场捕鱼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文件要求,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及时足额支付进度工程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和避免因不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而造成的各类矛盾发生。

四、时间安排

(一)一季度按照《南通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片区化治理设计方案编制大纲》完成片区设计方案编制,并提交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统一评审;

(二)二季度全部进场施工,完成治理农户数不少于总数的20%;

(三)三季度完成治理农户数不少于总数的60%;

(四)11月底前全部完工;

(五)12月进行验收及考核评比。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区镇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派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参与对区镇的日常指导、考核工作。各区镇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村级领导干部的干劲,做好宣传发动、矛盾协调等工作,全力保障工程建设。考虑到村干部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各区镇可参照农村户厕改造补贴标准对参与工作的村干部进行奖励。

(二)落实经费保障。由各区镇负责安排建设资金,区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奖补比例参照海政办发〔2021〕20号文件中奖补比例执行,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奖补比例为20%,各区镇要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工程开工后,各区镇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项目按时完工后,区财政局拨付奖补资金(按合同价测算)的60%,待工程审计结束后拨付剩余奖补资金(按审计价计算)。生态环境局要积极争取各类上级环保补助资金,各区镇及代建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加强工程投资成本控制。各区镇及代建单位要通过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合理降低管道、井、场地恢复等建设费用;财政部门要在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严格把关,降低施工预算价格;代建单位要优化招投标文件,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在施工过程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工程管理,减少设计变更。

(四)健全运维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各区镇要安排资金,委托专业单位对已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运维台账齐全。各区镇要积极探索农户参与日常运维管理的途径和办法,减少运维成本,提高管护效率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对区镇的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考核体系,建立“月检查、季考核、年排名”的工作机制,对工作力度大、进展快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考核中进行扣分。


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竞赛委员会《0.1元入场捕鱼在全区开展“践行新思想 建功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3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区劳动竞赛委员会《0.1元入场捕鱼在全区开展“践行新思想 建功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0.1元入场捕鱼在全区开展“践行新思想 建功新征程”

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意见

为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营造拼博、高效、创新、安全的劳动氛围,更好地助力海门高质量发展,根据《0.1元入场捕鱼在全市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意见》(通政办发〔2022〕60号),经区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至2025年底,在全区开展“践行新思想 建功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十四五”发展目标,加快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广泛开展“践行新思想 建功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有效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机遇,凝聚各方力量,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进步,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在助力创新发展上达到新水平,在增强职工获得感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3个100”目标:举办100场各级劳动和技能竞赛;培育100家技能竞赛组织规范、成效明显的产改典型和竞赛阵地;选树100名通过劳动竞赛涌现的行业“技能状元”和职工“创新能手”。

三、重点任务

一是围绕打造全国综合交通枢纽的重要节点城市目标,开展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以战略性重大基础工程推进为契机,全面策应省市枢纽建设,大力开展交通重点工程竞赛活动。以争创“工人先锋号”为载体,通过开展“六比一创”(即比服务意识、比工程质量、比安全环保、比工程管理、比技术创新、比工程进度、创和谐团队),在海太长江隧道、北沿江高铁江苏段、南通新机场、南通绕城海门段、通吕运河航道整治海门段等重大交通项目上开展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建设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高效工程、科技工程、生态工程,引领激发交通战线的职工为海门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贡献智慧力量。同时,围绕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专项岗位立功竞赛,选树一批招商能手和营商服务典型,推动海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围绕打造长江北翼综合实力领跑的标杆城市目标,开展群众性创新竞赛。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打造“五小”等群众性创新工作品牌。对职工获上级表彰认定的科技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的,给予一定的区级经费奖补。聚焦先进金属材料、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3大优势产业”和现代建筑、现代家纺等特色产业开展竞赛活动,以优化产品结构、改善品种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为重点,重点打造海工装备产业技能大赛、智能制造产业技能大赛、生物医药产业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应用技能大赛、现代家纺行业技能大赛、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等区级示范竞赛品牌,激励职工投身创新实践,提高专业素质,提升创新能力。探索建立职工创新活动激励机制,设立“东洲名匠”创新奖,对经认定的“揭榜挂帅·立项攻关”的重大创新成果给予配套奖励。推动科技镇长团和劳模创新工作室“团室联姻”,推广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鼓励企业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引导企业建立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激发产业工人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

三是围绕打造“北上海”“新苏南”的第一门户城市目标,开展引领性劳动竞赛。充分发挥联结沪苏“第一站”的优势,联合苏南县区举办跨江融合劳动竞赛,为职工提供相互学习提升的新平台。积极支持劳模创新工作室加入长三角地区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扩大劳模创新工作室辐射范围,组织劳模工匠赴上海、苏南等发达地区开展互学互比活动,持续推进劳模创新室赋能创优。推动公共实训(竞赛)基地共建共享,建立海门工匠学院、海门建筑工匠学院、职工劳动保护培训学院,依托龙头企业建立职工职业技能实训(竞赛)基地。发挥技能竞赛作为企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发展的助推器作用,引导企业建立“标准+特色”的评比模式,拓宽职工职业发展渠道。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按规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是围绕打造上海大都市圈幸福宜居的新兴城市目标,开展幸福家园系列竞赛活动。以推进美丽海门建设为重点,在职工中普遍开展“节能降碳随手拍”、“保护环境随手拍”、“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绿色低碳发展竞赛。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为重点,开展“安康杯”“安全隐患随手拍”等竞赛活动,助力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以数字经济、“互联网+”等新赛道为重点,把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纳入竞赛范围,举办区级邮政快递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金融业职业技能大赛,探索举办直播电商行业技能大赛,让“出彩海门人”成为各行各业职工技术比武的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劳动竞赛委员会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劳动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在政策、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0.1元入场捕鱼支持。各竞赛组织实施单位、参与单位,要着眼发挥竞赛积极作用,坚持标准要高、要求要严、成效要实,加强区域间、行业间、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强化政策协调、工作协商和信息沟通,构建“一盘棋”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竞赛的组织机制、绩效评估机制、激励机制等,推动竞赛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健全激励机制,增强职工获得感。紧紧围绕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把竞赛打造成为促进职工成长成才的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实施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党员“双培养”工程,在“两代表一委员”推选、劳模先进评选等方面向技术工人倾斜。设立100万元“东洲名匠”创新奖,鼓励产业工人和职工“敢首创”。每三年评选一届海门工匠,每两年评选一批海门“金蓝领”。对获得区级认定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职工选手,经综合考察后授予“海门区五一劳动奖章”;对在区级示范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职工选手,授予海门区技术能手、海门区五一创新能手 、海门区五一巾帼标兵称号并给予奖励;对职业技能精湛,能够解决科研中的高难度技术问题或者有绝技、绝活及其在带徒、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技能人才,不论学历高低、资历长短,可不受名额、比例等限制,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工的考评。区劳动竞赛委员会根据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工作开展情况,对劳动竞赛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者进行表彰奖励,对在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可授予海门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

三是选树宣传典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选树劳模先进典型,宣传劳动创造幸福,讲好劳动故事、劳模故事、工匠故事,形成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造、发挥作用为价值理念,以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为共同意识,以爱岗敬业、公平公正为基本内涵的竞赛文化,激发职工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奉献一行的正能量和自豪感,带动0.1元入场捕鱼企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组织劳模工匠、技能大师等优秀产业工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园区、进社区,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使广大产业工人获得0.1元入场捕鱼职业荣誉感。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0.1元入场捕鱼印发《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4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持续推进本区农作物秸秆高值高效利用和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问题,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生态低碳农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两大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和农机“两大行动”,按照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生态型犁耕深翻)和高效离田,不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生态型犁耕深翻)80%以上,年集中收储利用农作物秸秆1.8万吨以上,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多措并举推进秸秆科学还田

推进良法良机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和培训,推进犁耕深翻示范片建设,扩大复式播种技术应用面积,稳定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组织农机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科学调度作业机具,确保还田作业与农时生产有效衔接。拓展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健全油菜机械化收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推广油菜分段捡拾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联合收获技术,服务小农户的同时实现油菜秸秆就地还田利用。

(二)因地制宜推进秸秆高效离田

1.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根据农作物面积、秸秆产量,合理布局秸秆收储利用点,实现农作物秸秆就地消化和利用,降低运输成本。尽早与秸秆收储点对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秸秆收储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收储点指导与安全监管,督促收储主体提前对现有打捆、粉碎等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鼓励加强秸秆打捆收储设备的配备,组织收储点开展防火、防风雨等安全检查,做好操作人员入岗培训,确保设施、设备、人员安全投入生产作业。

2.推进秸秆多元化利用。推进秸秆变饲料养畜,培育“农户+村组秸秆经纪人+养羊场(户)”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链,鼓励青贮、氨化、微贮、颗粒等秸秆饲料化技术应用,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推进秸秆变肥料还田,鼓励秸秆轻简化堆肥技术应用,提高土壤钾素利用率,巩固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秸秆变基质育苗,推动以秸秆为原料生产育苗基质、基质秧盘等,用于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等。推进秸秆变能源降碳,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利用,提升清洁用能比例,助力“双碳”工作。

3.加快秸秆产业化开发。鼓励秸秆利用企业优化生产技术模式,加大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应用节能减排新工艺、新装备,提升产能和产品附加值。参与秸秆收储的综合利用主体优先申报部、省级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通过产学研结合,示范推广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加快秸秆产业化开发步伐,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产业发展模式。

四、扶持项目及标准

扶持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安排工作经费66.6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培训、核查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区镇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区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与任务,完善配套政策,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协调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考核等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资金的预算安排与划拨;区公安局要负责秸秆收储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建立秸秆收运“绿色通道”;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和督查好秸秆利用企业的消防安全;区供电公司严格执行秸秆初加工电价政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审核与监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地;区税务局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减免税政策;区安委办要指导协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二)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全面提高全社会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农业农村局要制定考核办法,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方核查评估机制,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督查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推行区域化农业技术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5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0.1元入场捕鱼推行区域化农业技术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0.1元入场捕鱼推行区域化农业技术服务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国家、省农业技术推广有关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质效,保障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就海门区推行区域化农业技术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根据区镇(街道)资源禀赋、产业布局、交通状况,整合现有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在现有区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立区域农业技术服务分中心,做到规模适度、覆盖范围合理。力争2023年5月底前各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实现挂牌运行;到2024年底前,形成覆盖全区农业生产范围、辐射主导农业产业、专业人员配备齐全、技术装备精良的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打造南通农技服务体系模式的“海门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改革,创新机构设置。立足各区镇(街道)实际,兼顾产业发展方向和服务半径等因素,以现有区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基础,整合区农业农村局所属职能相近事业单位,重新组建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布局建设3个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每个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一般辐射3—4个区镇(街道)。

(二)准确定位,明确机构职能。厘清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区镇(街道)之间农业技术推广职责分工,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及所属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为主,区镇(街道)主要做好协助配合。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具体承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农业技术的培训指导、试验示范和监测调查,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联合供销合作社系统指导和推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职责。

(三)整合力量,配强人员队伍。通过公开选调、招聘、抽调等形式,配齐配强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人员力量。鼓励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挂钩联系等形式选派专业技术人才下沉,鼓励引进高校院所农业专家担任特聘顾问,支持已退休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到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工作。鼓励乡土技术人才担任专业辅导员,协助开展技术指导及推广。

(四)盘活资源,配强技术设备。强化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房产和仪器设备设施,建设实验室、检测室、档案室、培训室、会议室等,仪器设备设施不足部分可适当采购。鼓励每个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确定1—2个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技术试验示范推广。

(五)规范运行,充分发挥效益。将农技服务与农时、产业紧密结合,制定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工作规范,兼顾主次产业,制作服务清单,划分服务区片,定期评估实绩,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农技服务,推动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规范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门区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同志任组长,副区长王瑊同志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参与,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为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的设立提供编制、人员、运行、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二)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各相关部门和区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海门区域农业主导产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水平、农技推广队伍现状和城市化进程,有序推进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组建工作,确保各分中心按期挂牌运行。

(三)加强技术支撑,提升服务效能。区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级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围绕海门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开展技术指导和政策培训,搭建技术服务平台,为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高其农技服务能力。

(四)加强指导服务,做好跟踪评估。区委编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合力建设职责清晰、运作规范的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并及时开展评估、总结经验、破解问题。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海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6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海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海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区相关部署要求,奋力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南通前列,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需求为导向,聚焦“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发展方向,审视分析“后疫情时代”旅游行业出现的新变化、面临的新情况和呈现的新态势,努力把海门历史人文优势、江海资源优势、产业特色优势、田园生态优势转化为旅游发展优势,持续放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辐射带动效应,加快建设临沪城市假日近郊旅游首选地和长三角新兴旅游目的地,全面叫响“张謇故里·诗画海门”文旅品牌。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影响制约旅游产业发展的一些结构性、素质性、体制性问题从根本上得到缓解,旅游投入更加多元、发展内涵更加丰富、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带动效应更加明显,全区旅游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产业规模实现新突破。成功招引、建设一批主题特色类重大文旅项目和旅游饭店,力争标杆式文旅项目实现零的突破。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幅10%以上,旅游收入年均增幅8%以上,到2025年游客总数超5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50亿元。

——发展质态实现新突破。充分放大“张謇故里、江海之门、生态田园”三大特色,推动旅游与农工商贸、历史文化、教育体育、健康养生等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以乡村游、工业游、研学游、观光游、购物游、古镇游、生态游等为重点,通过提升景区景点、完善公共服务、升级基础设施、丰富旅游产品、应用数字科技,成功打造一批主题特色鲜明、市场前景优良、盈利潜能充足的文旅精品项目,形成数条精品旅游线路。到2025年,游客满意度达98%以上,过夜游客人次实现翻一番。

——品牌形象实现新突破。到2025年,拥有3A级以上(含)景区10家以上,其中4A级3家以上,力争在5A级景区创建上有突破;省级工业旅游区2家以上,省级自驾游基地(露营地)2家;省旅游休闲街区2家; 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各1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5家;高星级旅游饭店5家以上,等级民宿2家以上;全力争创“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以主客共享理念为指引,围绕“一轴两带六片区”文旅空间布局,以实施“重大文旅项目招引提质行动、特色文旅项目建设提质行动、旅游产业全链拓展提质行动、城市旅游形象宣推提质行动”“四大提质行动”,全面提升全区旅游产业整体质态。

(一)实施重大文旅项目招引提质行动

把扩大增量、优化投入、改善结构作为文旅项目建设的主攻方向,坚持“谋划一批、招引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以持续不断的项目招引蓄足发展后劲。

1.谋实招引内容。重点聚焦以江海风情、田园风光、民俗风物等为主的资源禀赋,以名人名镇(村)、名物名胜等为主的历史文化,以家纺、红木、特色果蔬以及工艺制品为主的优势产业,紧盯市场需求,紧贴供给实际,全面梳理并建立全区旅游产业“招商地图”和产业链“招商树”。

2.精准招引方向。明确招商重点区域、细分领域、意向企业。重点瞄准北上广深以及国内一线旅游城市,主动对接中旅、国旅、中青旅、首旅、中国世纪文旅、华侨城、携程、驴妈妈等国内文旅头部企业,大力招引龙头型文旅支撑项目,努力实现招引一个项目、创造一个产品、形成一个支撑、带动一个区域的效果。

3.搭建招引平台。建立区级文旅项目库,分层级、分区域做好优势资源、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工作,形成招商推介手册。区级层面结合每年举办的经贸洽谈会和“江海文旅节”组织好专题招商推介,定期赴上海、苏南、杭州、深圳、北京等重点地区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开发区(海门街道)、海门港新区、常乐、余东、海永等发展旅游重点区镇每年举办文旅推介活动不少于2次,其他区镇不少于1次。

(二)实施特色文旅项目建设提质行动

紧扣“一轴两带六片区”空间布局,推动已建项目完善功能、充实内涵、提档升级,在建项目高效组织、高标推进、快出形象,拟建项目强化论证分析、破解要素瓶颈、尽早落地开工。

1.彰显张謇特色。以张謇历史遗迹遗存为依托,加快推动张謇历史人文记忆轴节点项目形成品牌效应。一是青龙港1806景区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整体环境打造,尽早明确业态布置,落实景区运营管理单位,力争2023年底投入整体运营,2024年创成省级自驾游基地(露营地),2025年力争创成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二是大生三厂工业遗存展示基地要在国家级文保单位修缮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大生·大美”主题,推进文物活化展示工作,将大生三棉厂区打造成为唤醒历史记忆、激发创新精神的展示基地。三是张謇故里景区要按照“镇区景区化,景区街区化”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张謇青少年研学基地建设、张謇故居复建、张謇故里小镇建设、状元府地块开发,同步启动张謇纪念馆周边地块、“张謇故里”牌坊两侧地块整体提升和开发,打开张謇故里核心区主入口通道,提高张謇故里景区的辨识度、可达性与引流能力。要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配套,加快相关地块商业开发,重点建设精品酒店,吸聚发展展览展销、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等产业,丰富景区发展业态,2025年达到5A级景区标准,争创5A级旅游景区。四是张公堤垦牧文化长廊要围绕讲好张謇海滨农垦事迹和海门港新区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全景展示张公堤文化剖面,用情用力讴歌江海儿女战天斗地、可歌可泣的创业精神,打造成张謇历史人文记忆轴上重要节点。

2.凸显江海风光。一是东布洲长滩公园要加强旅游功能植入,完善交通及功能区指引标识系统建设,增设休闲座椅、旅游公厕、自行车租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景观植物色彩化、规模化、季节性水平,丰富旅游业态发展内涵。二是张謇国际公园要结合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按照“一带一轴三片区”布局(一条滨江风光共情带,一条城市形象门户轴线,三片区为生态体验片区、活力亲水片区、休闲艺术片区),打造以张謇文化为引领的沿江风光体验片区。三是謇公湖旅游片区要以省级旅游度假区为建设标准,加快旅游度假区规划编制,全力推进江海风情园提升、江湾渔歌、南布洲湿地植物园等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凯悦酒店、湖畔街区、房车营地等旅游配套设施,打造成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文化创意等功能于一体的滨江生态文旅融合示范区。四是海港生态旅游景区要对照4A级旅游景区标准,进一步完善提升旅游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休闲娱乐项目导入和智慧化建设,2024年争创4A级旅游景区。五是蛎岈山国家海洋公园要整合蛎岈山、龙桥、董竹君纪念馆等现有资源,充分利用海上观景平台建设休闲观光区,完善区域内旅游标识、游客中心、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加快海鲜风情街建设。2025年争创3A级旅游景区。六是中天工业研学基地要以厂区暨景区的标准,推动中天工业研学基地规划,在厂区建设的同时推进工业旅游区环境和游览功能区布局设置,力争2025年争创省级工业旅游区。

3.做足田园文章。围绕放大生态优势、领略田园风光这一主题,以“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主线,紧扣“宜居宜游宜业”目标,对重点片区进行涉旅化、宜游化、景区化改造提升。一是常乐镇要全力推进“四村”(颐生、八烈、官公河、中南)组团发展,以创建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镇为抓手,着力打造连片特色田园,重点推进“四村”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提档升级国家3A级旅游景区九龙岛文化湿地景区,完善酒店民宿、旅游交通内外循环、餐饮购物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先行区。二是海永镇要聚焦“花香海永·花样生活”主题,紧密衔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定位及相关规划成果,积极推进福美农场、忘忧花园等休闲旅游项目改造提升,加大生态休闲度假及文化创投项目招引,打造极具影响力的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度假区,力争2023年通过省级旅游度假区资格审查,2025年争创省级旅游度假区。三是悦来镇、临江镇要协同推进保民村高标准农田、长征村湿地鸟园和市民农庄、玲珑湖艺术街区、东布洲动漫基地等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进一步丰富田园、菜园、果园、庄园布局,打造成长三角都市圈居民乐活田园的休闲度假目的地。四是海门街道要围绕满足市民近郊出游需求,利用省星级乡村旅游区天籁村枇杷园、都市玫瑰园以及旺旺水果农场、强盛农业等连片发展优势,适度保留田园风貌和村庄肌理,深挖田祖状元文化、枇杷养生文化、亲子亲农文化、户外婚礼文化内涵,完善区域内公共旅游交通体系和游线组织,加强旅游参与性和互动性项目打造,建设富有文化内涵的城郊休闲旅游区。

4.放大名镇效应。一是三星镇要不断打响叠石桥“家纺之都、纺织之城、购物天堂、旅游胜地”的4A级旅游景区品牌形象,加快推进四期建设,全面完成家纺博物馆各馆展陈布置和景区改造提升工程,策划建设纺织主题高星级品牌酒店,加强旅游业态和功能植入,打造集商务会展、时尚购物、休闲娱乐、美食体验等多种功能一体的一站式家纺购物旅游体验中心。要加强家纺企业与旅游市场的对接,引导具有一定规模、企业文化浓厚、品牌知名度高的家纺企业发展成为省级工业旅游区,持续推动家纺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凯盛家纺产业园力争2024年创成省级工业旅游区。要充分利用紧邻南通新机场、沪陕高速、海太通道等区位优势,实施周边城市直达市场专班发车计划,将0.1元入场捕鱼的人流引入市场(景区)。二是余东镇要持续擦亮“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金字招牌,以千年古镇风情为底蕴,以古运盐河历史为脉络,不断深化古镇、京剧、禅修、通东文化等元素的挖掘和融合,进一步完善古镇4A级景区规划编制,高标准制定古镇开发运营方案,大力度招引文旅主题项目进驻,加快完成城河路、城中路、解放路拆迁,实施古运盐河外立面整体改造提升工程,打开古镇景区西入口,同步导入文创、餐饮、精品民宿等配套功能,推动古镇整体风貌焕新颜,努力打造成苏中乃至长三角地区古镇旅游新高地。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资源评审,2025年创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三是正余镇要围绕打造“机器人特色小镇”,将小镇客厅科创中心、通东革命老区红色记忆馆、通吕运河自然景观、仿宋街等旅游资源进行统筹规划,积极推动通东革命老区红色记忆馆创评省级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协同余东古镇共同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通东文化旅游片区。四是足球小镇要以创成首批省级特色小镇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重大特色文旅项目招引,设置皮划艇、帆船等水上运动,依托体育中心、足训基地、足球俱乐部等项目,举办“珂缔缘”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中乙联赛等各级体育赛事,放大小镇品牌效应和“动感足球城”品牌特色,打造成集赛事训练、研学游学、体育智造、健康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乃至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三)实施旅游产业全链拓展提质行动

充分发挥旅游产业涉及面广、开放度高、带动性强的优势,重点做好“育链、延链、补链、强链”文章,催生新业态,营造新场景,创造新价值,努力实现“一业兴、百业旺”的乘数效应。

1.加快跨界融合。大力推进“旅游+”(“+旅游”)战略,积极培育0.1元入场捕鱼融合业态。一是推进“文化+旅游”。大力弘扬以张謇文化、江海文化、家纺文化、红色文化等为代表的海门优秀传统文化,将独具特色的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赋能文旅项目建设。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等进行涉旅化、宜游化、景区化改造,建成旅游目的地(打卡地)。扶持江海博物馆争创4A级旅游景区。引导青龙港1806景区、张謇故里小镇、叠石桥家纺产业园景区等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二是推进“乡村+旅游”。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坚持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协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资源,推动田园变游园、农房变客房、农品变商品,努力把乡村旅游规模做大、产品做精、环境做美、品牌做响。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聚焦“一村一品”“一村一韵”,提炼文旅IP形象,紧扣农业观光、农耕体验、农事节庆、生态康养、红色研学、民俗演艺、运动休闲、非遗传承等特色,培育打造“红木村”“家纺村”“枇杷村”“少数民族村”“海鲜村”“博士村”“动漫村”“艺术家村”等一批主题村落。到2025年,力争新创成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家。三是推进“产业+旅游”。引导家纺、建筑、红木、机器人、海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钢铁材料以及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加速推进开发区“体育+旅游”、三星“家纺+旅游”、海门港“钢铁工业+旅游”、正余“机器人+旅游”、海永“康养+旅游”、悦来“农业+旅游”等产旅融合示范点建设,将旅游市场转变为各产业产销转化平台,将家纺、红木、海门山羊、希诺杯等特色产品转变为旅游商品,形成旅游大消费格局。

2.完善公共服务。一是推出本土美食。注重挖掘沙地、通东饮食文化,围绕“餐带游、餐带购、餐带住”等方式,系统整合“好玩、好看、好吃”等旅游元素,推出一批“必吃”的名宴名菜名点,一批“必进”的特色美食名店,一批“必游”的美食精品线路,推动美食与旅游融合发展。重点打造“状元宴”“农家宴”“山羊宴”“海鲜宴”“河鲜宴”等美食品牌,加快形成东灶港海鲜一条街、常乐镇状元小吃一条街、三星镇民族风情美食一条街、海门商业步行街餐饮一条街等美食打卡地。二是发展特色住宿。在巩固提升现有高星级旅游饭店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积极培育有主题、有特色、有文化的精品酒店和知名网红酒店来海布点建设。推动开发区希尔顿逸林酒店、洲际酒店、凯悦酒店、福朋喜来登酒店、正余舜慧苑国际酒店、海门港新区中天酒店等加快建设进程,早日投入运营。按照文旅部0.1元入场捕鱼促进乡村民宿建设发展实施意见,推动颐生村、富民村、头桥村、金伍叶、智谷绿海、奥伦达部落等基础条件较好的乡村,建设主题鲜明、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特色精品民宿。到2025年底,力争民宿类客房达500间以上。三是提升旅游交通。完善全域旅游集散中心集散功能,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设置散客报名及咨询服务台,提升服务水准。充分发挥区内公共旅游巴士作用,实现“两站一场”到重要景区景点的点对点接驳,满足游客出行需求。完善旅游慢行系统,进一步提升常久线、沿江公路等联通重点景区景点、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等道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服务驿站、旅游厕所等,提升沿途景观功能。加强景区景点、大型购物场所、餐饮集中区等周边公共租赁电瓶车设点布置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旅游活动的交通便捷性。

3.提升智慧服务。一是推进区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加强与区域综合治理网络平台的衔接融合,实现游客数据分析、旅游监测管理、安全预警提示等功能大融合,全力打造旅游市场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二是推动旅游景区景点智慧化建设,通过数字技术向游客实时展示停车场空位数、旅游厕所具体位置、景区实时人流量及气象气候等信息,全面提升全域旅游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海门全域旅游智慧商圈商户招引,完善信息咨询、在线预定、游玩攻略、地方特色、交通出行等平台服务功能,提供顾问式、一站式贴心精准的智慧旅游服务,实现“一部手机游海门”。四是强化科技数字赋能,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的数字化水平,推进文旅产业“上云用数赋智”,创造沉浸式互动性文旅消费新场景,为文旅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大新动能。

(四)实施城市旅游形象宣推提质行动

1.策划推广特色旅游产品。一是开发特色产品。指导农文旅公司加大“海之门”礼物的研发和打造,对旅游纪念品、吉祥物、标识等进行系统化设计,对特色农副产品、优质工艺品、美食、非遗、文创等进行旅游化开发包装,采取当下流行的趣味“盲盒”、研学体验、现场定制等多种销售形式,提升产品体验感。二是打造典型示范。通过持续创评和动态管理等方式,推出海门“人气景区”“乡村精品旅游点”“最佳研学(培训)基地”“特色文化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精品酒店”“星级民宿”“十强旅游购物点”等旅游精品示范。2023年常乐张謇故里小镇争创“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三是策划精品线路。紧扣“全景海门”“周末海门”“假日海门”,不断丰富和完善“张謇故里”深度游、“江海风韵”漫慢游、“乡村田园”生态游、“张謇文化”研学游等精品旅游线路。针对后疫情时代旅游市场特点,充分整合景区、乡村旅游点、特色地方餐饮等资源,打造适合周边城市游客短途旅游的休闲度假产品,推出“海门旅游消费套票”。加强与上海、苏南等长三角旅行社、自驾游协会、旅游网络平台等单位的协作推广,完善落实《海门区旅游团队来海补助实施细则》,培育壮大地接旅行社,进一步促进海门旅游市场繁荣发展。

2.精心组织品牌文旅活动。定期举办江海文化旅游节、东布洲世界动漫大会(国际动画周)、“点亮海门之美”文旅夜市、“长江口音乐节”等活动,做大“四季江海”文旅消费活动品牌,提升海门城市品牌形象。鼓励区镇、景区(点)结合自身资源特点,举办张謇文化艺术周、卞之琳诗歌大赛、天籁村枇杷文化旅游节、东方雁伏羊节等特色文旅活动。推动旅游元素与环太湖公路自行车赛、校园国际足球邀请赛、半程马拉松赛、全国砂板乒乓球赛等体育项目以及艺术类比赛活动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赛事和艺术活动。结合七夕、中秋等传统节日以及海门丰收节等活动,探索举办“农文旅嘉年华”活动,切实提升游客参与度和获得感。

3.丰富宣传推广模式。深入挖掘海门文化和城市特质,创设海门旅游IP系列品牌。依照海门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定位和旅游宣传口号,创作旅游主题形象歌曲,制作吸引力、传播力强的旅游宣传片。加强与长江三角城市群相关媒体平台合作,通过报刊、电台、自媒体、交通枢纽、高铁列车等平台,对海门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和旅游系列产品进行全媒体推广宣传。针对上海、苏南等主要客源地,进行集中式、全覆盖式宣传,扩大“张謇故里·诗画海门”品牌效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海门区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工作效能,制定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现场督办等工作机制,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区镇要整合招商、服务业、文化站等力量,组建旅游工作专班,至少明确1人专门从事旅游工作。成立海门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注重顶层设计。按照《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海门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深化细化海永旅游度假区、謇公湖旅游度假区、蛎岈山国家海洋公园、余东古镇旅游景区等旅游发展规划,制定项目落地和品牌提升计划,引领旅游项目建设更科学、可持续。

(三)完善考核评价。将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目标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定期汇总本行动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加大要素保障。进一步落实旅游业发展奖励(补助)政策,适时按照上级新的政策文件精神,完善优化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在资源配置、产业导向等方面对旅游业倾斜,在用地指标、融资信贷、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扶持,积极采取“双置换”、点状供地等方式,解决旅游用地瓶颈。加强区、镇对旅游专业人才的招引,倡导旅游企业聘用专业管理运营团队,切实提升旅游行政组织管理和旅游市场开拓运营水平。同时,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产业专项支持政策,认真筛选项目,积极搞好对接,推荐一批优质旅游项目申报国家、省或市重大项目,着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为旅游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

(五)加强市场治理。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强化旅游市场监管,优化旅游执法,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的格局。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和氛围营造,提高市民的文明旅游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区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万事好通·马上办”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7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万事好通·马上办”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万事好通·马上办”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万事好通·马上办”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马上办平台)平稳、高效、安全运行,保障惠企政策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权威精准、政策兑现高效透明、诉求收集快捷处置,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马上办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包括政策文件及事项管理、政策更新、项目申报、项目审核、结果公示、诉求处置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包括各区镇以及负责惠企政策落实的政府各职能部门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

第四条 马上办平台运行管理遵循“区镇共用、集约高效、规范有序、安全可控”的原则,以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实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区行政审批局(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马上办平台的建设、升级和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加强平台运行监督检查,牵头协调解决平台运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电子政务中心和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配合做好平台运行过程中的技术保障支持工作。

第六条 惠企政策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包括上级下发)惠企政策梳理工作,通过马上办平台及时发布政策和政策解读,梳理与政策办理相关的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做好申报管理、项目审核及审核结果公示等工作。

第七条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通知区规模以上企业注册马上办平台,负责将马上办平台宣传推广工作纳入企业走访、帮扶等活动内容,负责辅助平台指导企业关联认证。各区镇负责马上办平台在辖区范围规模以下企业中的宣传推广和注册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在政策发布、项目申报等过程中做好本行业市场主体的注册指导工作。

第八条 区财政局负责审核惠企政策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在马上办平台发起兑现通知,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兑现工作。由主管部门在审核通过的年度预算范围内按照相关流程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通过马上办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审核和拨付等工作。

第九条 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在马上办平台发布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的质量及政策兑现、诉求办理等承担责任。

第三章 政策管理

第十条 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梳理谁解读”的原则,惠企政策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平台管理专员(人员要相对固定),认真收集、归集政策文件,编制政策解读、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责任科室、咨询电话等重要信息。所有政策文件和解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录入马上办平台进行公开展示(涉密内容除外)。人员如有调整的,须在调整后3个工作日内报区行政审批局(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十一条 惠企政策主管部门要建立内部审核和动态管理机制,政策新增、修订或废止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马上办平台进行发布、更新,并通过宣传、解读等形式,及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服务。

第四章 项目申报管理

第十二条 惠企政策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政策的兑现流程,定制化设计审批模式。优化审批流程,实现跨部门、跨单位并联审批,缩减时限,提高政策兑现效率,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区行政审批局(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部门项目业务需求,配合做好平台系统配置工作。

第十三条 惠企政策主管部门要全面推行惠企政策业务“线上走”,实现“线下受理”向“线上办理”转变。除因保密、安全等需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申报的政策以外,其他惠企政策都要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实行网上办理,做好申报通知发布、业务审核及审核结果公示等工作,做到政策兑现全过程高效透明。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对已经进入马上办平台的申报事项要积极宣传,引导企业通过马上办平台“掌上办”、“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第十四条 免申即享类事项由惠企政策主管部门通过马上办平台发起兑现通知、归集企业收款账户、及时兑现。简申快享类事项由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制定简易申报、快捷审批的流程,通过马上办平台发起兑现通知,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必须在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兑现,并在收到企业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进行反馈。对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或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五章 审核结果公示

第十五条 马上办平台设置“政策审核结果公示”模块,公示惠企政策主管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包括政策名称、企业名称、拟兑现时间、拟兑现结果等,并公开投诉电话。

第十六条 惠企政策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政策兑现公开公示制度,所有惠企政策兑现结果(除涉及保密、安全等特殊情况外)均应在平台“政策审核结果公示”模块及时公开(包括线上和线下政策兑现),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第六章 其他应用管理

第十七条 惠企政策主管部门要通过马上办平台积极组织各类惠企政策解读发布会、政银企对接、路演、创业大赛等涉企惠企公益性、开放性活动,降低活动参与门槛,支持广大中小微企业在线报名,提高企业知晓度和参与度,发挥活动最大化作用。

第十八条 惠企政策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提供本系统、本行业惠企服务资源,通过马上办平台集中展示,支持企业在线提交服务申请并做好相应联络协调工作,为企业成长发展全生命周期提供资源服务,形成海门特色的惠企资源集市。

第十九条 区行政审批局(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要通过马上办平台积极为广大企业开设诉求反映通道,并在区政务大厅建立企业服务专窗,支持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受理,惠企政策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担企业诉求处理的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加强马上办平台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备份、恢复机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用户账号、密码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立运行数据监督管理和通报机制,区行政审批局(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定期统计马上办平台用户数、访问次数、政策更新、在线办理等数据并通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马上办平台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 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平台应用情况纳入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考核范畴,对惠企政策应公布未公布、惠企业务应网办未网办、惠企资金应网兑未网兑、企业诉求应处置未处置等情形重点监测和考核,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通过马上办平台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行政审批局(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

《南通市海门区加强污染物减排暨建立减排总量库推进总量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9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加强污染物减排暨建立减排总量库推进总量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南通市海门区加强污染物减排暨建立减排总量库推进总量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调动各区镇减排工作积极性,深入挖掘减排空间,更大力度腾出环境容量,更好服务海门经济社会发展,为高端绿色项目提供环境资源要素保障,根据《“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综合函〔2020〕603号)《省生态环境厅0.1元入场捕鱼建立“十四五”污染减排项目清单的通知》(苏环办〔2021〕184号)《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管理及排污权交易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环办〔2021〕23号)《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环办〔2022〕1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海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拓展产业绿色发展新路径、新空间,完善产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以深化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为基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基本要求

各区镇建立本辖区污染物减排总量库。现阶段总量库中主要污染物的种类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在环评文件审批前,原则上须从各自总量库中取得相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二、总量库指标来源

总量库指标原则上应来源于“十四五”规划期内各区镇减排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或拟实施的“替代削减方案”。拟实施的“替代削减方案”应在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前实施到位。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四项指标主要来源于水减排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指标主要来源于大气减排工程。

(一)水减排工程具体类别

1.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新建、改建、扩建或提标改造;

2.管网建设改造。指污水管网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且对应污水处理设施无新建、改建、扩建或提标改造;

3.再生水循环利用。指生活污水再生处理后回用至工业用水、城市杂用、农田灌溉和绿地灌溉等非直排环境水体的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4.产业结构升级。指淘汰、取缔、关闭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形成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5.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主要指直接排放环境的工业企业依据治理目标及要求,实施清洁生产、深度治理等工程措施;

6.规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主要指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等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工程项目;

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指新建、扩建、改建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形成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8.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指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形成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二)大气减排工程具体类别

1.锅炉、炉窑整治。主要包括各类锅炉和炉窑的提标改造、原料替代、淘汰;

2.产业结构调整。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关闭或部分生产线/生产设施关闭;

3.工业企业VOCs治理。主要包括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无组织废气收集方式升级改造、储罐废气收集治理、装载废气收集治理、废水敞开液面废气收集治理;

4.重点行业NOx治理。主要包括电力、玻璃、铸造等行业提标改造或深度治理;

5.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主要包括油漆、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采用低VOCs的替代;

6.其他有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减排的项目。

三、总量库建立和运用

(一)全面核定初始总量

为巩固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成果,各区镇进一步挖掘“可替代总量指标”来源,形成的初始总量由海门生态环境局进行核定汇总。(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二)实施总量平衡工作

为统筹全区污染物总量平衡工作,建设项目原则上使用所在地的污染物减排总量进行平衡。上级下达我区的减排任务从全区总量库中统筹完成。对于省、市、区重大项目,新增废水量大于5万吨/年,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合计大于10吨/年的,其污染物总量平衡由海门生态环境局统筹安排。若镇(区、街道)环境质量未达到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目标,将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三)优化平衡与审批衔接

企业在提交总量平衡申请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编制,明确项目所需的总量,为污染物总量平衡工作提供依据。审批部门对确定污染物总量和来源的项目同步进行审查,加快项目审批进程。(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各区镇)

(四)动态更新总量存量

按照总量挖潜原则,各区镇积极落实污染物减排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将各自辖区内企业减排方案和减排量报海门生态环境局,经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核实后纳入海门污染物减排总量库,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区镇、生态环境局)

四、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构建循环产业链

通过优化园区规划环评,推动园区产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汽车零部件生产行业、海工智能装备制造业;海门港新区重点打造钢铁产业、船舶和重型装备制造、循环经济产业、表面处理中心等。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园区基础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为污染物减排提供空间。(责任单位:各区镇、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二)严守准入门槛

全面深化“三区三线”“三线一单”管控方案,细化管控单元及行业准入条件,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准入机制,优化产业发展。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江苏省实施细则、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强化项目可研、环评、能评等许可(备案)联动,严控高能耗高排放建设,严禁高污染不安全项目落地。同时强化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将有限的环境要素资源向绿色友好型产业倾斜。(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三)限值限量与定值定量管理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定值定量管理,提升园区污染物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排放总量测算,明确限值管控要求,完善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推行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挂钩,暂停审批“超限园区”新增排放超标污染物项目及园区规划环评,“限下园区”减排形成的排污指标可用于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园区和企业主动治污减排。(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四)鼓励科技创新

加强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大力推进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增强创新储备,提升创新全链条支撑能力,为实现重大创新突破、培育绿色高端产业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科技局、各区镇)

(五)强制清洁生产

重点行业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广节水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鼓励集成电路封装、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重点排放企业开展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力争将非金属传统行业环境绩效提升至清洁生产Ⅰ级标准。将国际国内清洁生产一流标准作为新项目招引、落户的关键因素。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改提升。(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发改委)

(六)打造绿色产业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推进产业转型和绿色发展。对印染、电镀等六大重点产业进行提标升级。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重点培育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航天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种子产业。围绕海上风能、高效光伏制造、智能电网、储能、生物能源、智能汽车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军企业。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等高端产业发展,积极布局上下游,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千亿级绿色产业集群,为跨区域总量协调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七)建设重点工程

推进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六期工程日处理8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作,不断开拓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生态景观、城市杂用等使用途径。尝试推进信环水务中水回用工程,服务于周边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腾出总量空间。推进海川水务日处理1.2万吨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完成6783户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研究推进青龙港生态绿地缓冲区建设,引导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进入绿地缓冲区净化后外排。推进海门港新区监测监控平台和核心区中天钢铁余热管网建设,实现监管一体化,淘汰核心区燃气锅炉,腾出减排量,服务绿色项目。(责任单位:各区镇、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海润集团)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层层落实减排责任。各区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切实健全完善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有效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上来,切实发挥政府主导责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减排新技术研发推广,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污染减排的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步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减排投入体系,多措并举推动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减排项目管理。各区镇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总量库的建立,对照减排类型,全面排查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农业、工业、生活等减排项目,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及时报送减排项目信息,坚决防止因工作疏漏影响新项目的落户。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各区镇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情况、减排工程建设情况、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减排形势分析、减排预警以及统计、监管体系,通过不断建立完善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督促各区镇全面履行减排责任,推动减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如上级部门对总量库指标来源、总量库运用、总量平衡等出台了新政策要求的,按上级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三)加强环境整治,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各区镇要把减排工作和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辖区内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等方面提出综合性减排工作措施,大力开展污染整治,实施多种水、气减排工程,系统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减排项目的核查管理,形成本区域污染减排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和约束企业环境行为,确保减排设施有效运行,保障污染物有效削减,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项目顺利落户提供环境资源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无废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30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南通市海门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提升我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绿色转型,根据《南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通政办发〔2022〕10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城乡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以工业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为重点,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做出贡献。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以三大源固体废物为重点,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处理处置能力更加优化。通过完善固体废物收贮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实现由末端治理向前端管控的转变,全面提高固体废物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技术投入、培育固废市场、加强信息化监管,宣传“无废”文化,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体系,实现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融合

1.高位推动建设工作。海门区决定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区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组,统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2.完善固体废物统计制度。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探索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园林垃圾、再生资源统计工作。统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与用地规划的衔接,保障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用地需求。

3.充分融合重点工作。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集成目前已开展的有关工业绿色发展、循环化园区改造、清洁生产、长江大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改革和试点经验。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碳达峰实施工作有机结合,研究建立资源材料、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活动的碳减排核算、评价体系。提升“无废城市”指标体系实现的可操作性,与海门区其他规划方案的相关指标相衔接、共促建设。

(二)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4.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实施产业准入,全面深化“三线一单”管控方案,细化管控单元及行业准入条件,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准入机制,优化产业发展,严控高能耗高排放建设、严禁高污染不安全项目落地。整合升级传统产业,整合现状纺织服装、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海工船舶等传统产业,逐步进行改造、升级,引导传统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形成特色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领军企业,到2025年,力争建成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10家。

5.加快构筑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等示范创建,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绿色转型。鼓励企业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进行生产绿色化改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10家。

6.深入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以生物医药、新材料制造、海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标准约束,鼓励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升级改造,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7.深入推行清洁生产。扩大清洁生产审核领域,推进纺织印染、建材、海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生产过程清洁化,保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为100%,实现减废降碳协同增效,从源头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建立清洁生产扶持机制,鼓励企业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扩能,提高新型建材产业规模。加快培育以海螺水泥、泰山石膏等为代表的新型建材骨干龙头企业,鼓励生产装配式建筑构件和墙材。

9.强化低价值固废兜底处置。加强低价值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建立政府监督、企业付费、第三方运营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机制,在全区范围内规划建设集约化、规范化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中转、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成数量不低于1个,推进鑫源环保热电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项目建设。

(三)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10.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鼓励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建设省、部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0%以上。减少化肥施用,促进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用地膜,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积极引进试验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强化耐候加厚地膜。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严格控制传统的中小规模畜禽养殖,重点发展高端畜禽种业、现代化养殖场。实施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针对全区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现状情况,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的完善粪污处理利用模式,确保全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现状。

11.完善收运体系建设。重点引导农机合作社和秸秆利用企业,依托装备优势、资本优势、市场优势开展秸秆收储,建立秸秆收储点,形成农户或合作社—收储点—加工企业,合作社(收储点)—加工企业,农户—收储点等收储模式,进一步提高秸秆收储主体的覆盖率。试点建立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回收模式,如以旧换新、以奖代补、购买第三方服务等,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不低于90%。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农资经营企业,构建高效、统一、便捷的农药统一配供网络,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处理模式。

12.提高利用处置能力。抓好锅炉改造,充分发挥秸秆能源化企业的作用,加强布局规划,做好镇企对接,扩大收购规模,在秸秆能源化利用上求突破。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参与、组织秸秆综合利用的装备研发、技术推广等新途径探索,推进试验示范。扩大秸秆其他综合利用途径。积极引导利用秸秆的高效农业项目、工业项目发展壮大,扩大秸秆在食用菌基料、养畜饲料、工业原料生产中使用量。坚持“不还田即离田”。加强秸秆机械化离田政策引导,因地制宜落实去处,探索零散秸秆利用方式,提高秸秆利用比例,对暂时无法利用的秸秆,要遵循“快速收储、便捷外运”的原则,以区镇街道为单位,落实所属村、组合理规划,提前设置秸秆临时堆场、田边堆点。

积极引导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加强再利用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和引进推广利用废旧农膜再生加工技术,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产品附加值。

(四)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3.推动固废源头减量。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分类标志,确保2025年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引导商场超市、药店书店、车站码头、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督促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限制使用塑料袋、一次性消费用品,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偿提供可重复利用环保袋,宾馆(饭店)、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进外卖领域绿色包装,引导外卖商家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全面推行简约包装,推进“绿色快递”回收体系建设,在快递营业网点设置快递包装回收区,到2025年,实现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60%。督促餐饮企业、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面开展“光盘”行动,促进餐饮垃圾减量。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无纸化办公,加强办公场所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集聚资源打造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重点推进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健康建筑、智慧建筑的建设;积极推广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等新型建造与管理方式,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14.完善收运体系建设。城乡统筹建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独立收集系统,加强统一收集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餐厨垃圾由特许经营处置企业负责定时定点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预约上门或定点回收。

15.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工作,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率达36%。加快推进海门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形成30万吨/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规范建立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和区域性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加快形成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矿产”综合利用产业链。

16.探索协同处置途径。依托海门区现有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加强对有害垃圾的集中处置,至2025年,有害垃圾的处置率不低于90%。

(五)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7.强化危废源头管控。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南通市内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的建设项目。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2022年起全面实行危险废物差别化管理,对不同风险等级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到2022年底,建立比较完善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18.加强小量危废收集。加快推进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南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的实施,2022年底前确保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完善应急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转运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机制和网络建设,支持将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管理。

19.补齐利用处置能力。加快推动12万吨工业废液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运,健全电子信息产业危险废物配套利用处置能力。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就地就近处置,降低长距离跨区域运输环境风险。

(六)提升海洋污染防治能力

20.加强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河口、岸滩等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开展海上及岸滩垃圾巡查,清理海上养殖废弃筏架和岸滩垃圾。2025年底前,岸滩垃圾、海漂垃圾等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区域内无明显可见垃圾。分批分类开展渔港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渔港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推动建立渔船污染物产生、储运及接收全链条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将渔具垃圾回收纳入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范围。

21.提升利用处置水平。分类处置海洋垃圾,对废旧网具等捕捞、养殖器材,以村、养殖企业为单位,实行定点分类、集中回收处置。对废弃塑料、玻璃、聚苯乙烯塑料泡沫、木制品等主要海洋垃圾,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进行规范利用处置。

(七)加强智慧化全过程监管

22.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开展垃圾分类、绿色包装、中小型餐饮企业餐厨废弃油脂等专项执法检查。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袋、农膜的查处力度。生态环境、城管、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清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无人机等现代执法手段应用,推行视频监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实施非接触式网上远程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同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

23.创新固废监管形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0.1元入场捕鱼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1〕26号),按照《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监管工作方案(试行)》(通环办〔2022〕61号)要求,依法逐步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企业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其排污许可证。深入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制定适合海门实际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强化环境监管,动态调整环境信用评价的结果,做好生态环境部门与信用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奖惩相关部门的结果共享。全面深化固体废物“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模式,积极探索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改革。提升“环保管家”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环保管家”管理办法。

24.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字化管理系统,将全区所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企业、集中收集分拣中心、利用处置单位全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完善医疗废物现有信息化系统,推进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与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收集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前期环卫数字监控管理平台已有业务系统,推动实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构建有效、完整、可追溯的统计数据库。整合现有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系统,结合“智慧南通”系统开发建设,加快推进全区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与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联动机制。构建区、街道(镇、园区)、村三级“无废城市”工作体系,参照市级模式,成立专项工作组。海门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重点项目和任务推进情况定期调度重点项目和任务推进情况,形成工作专报,报送相关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厘清相关部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及内容,各项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按要求将任务进展情况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管理政策、改革举措和重点项目等落地。

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调度、评估、督导、通报和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体系。每年对区级各部门、区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资金统筹

落实优惠政策。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包括秸秆规模化收储和利用企业用地、用电方面优惠政策,废旧塑料制品综合利用等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8%规定落地见效。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使用生物降解农膜、秸秆还田等的补贴力度。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激励固体废物产业发展。

强化资金统筹。年度预算应充分考虑“无废城市”建设任务需求,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加大对固体废物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大力投入固体废物治理。加大科技投入,加大专项研究资金投入,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质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制造。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全力争取申请国家、省财政投资补助及银行专项贷款等。

创新融资方式。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深化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建立多元化资金渠道。针对绿色技术创新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持续创新“环保贷”“环保担”等信贷产品。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生态引领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模式(EOD)、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积极培育第三方市场,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推动形成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和设施建设运行第三方治理新模式。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理处置等重点高环境风险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参保范围。

(三)强化创新引领

搭建产学研用平台。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等组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创新战略联盟,从基础研究、产业关键技术、成果转化等各环节开展全产业链创新布局,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科研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加强国内外技术经验交流,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制度、经验、技术、理念,探索技术创新与管理制度协同发力的高效模式。

(四)加强宣传教育

创新宣传形式。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明确宣传工作任务,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等“无废城市”系列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网站等新媒体,以及广场、电梯等分众传媒平台,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

推进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公园、广场、商场、社区、学校等场所,打造高品质、有特色的“无废城市”科普教育基地及载体,促进公众的“无废生活”体验与宣传,提高市民的认知水平与参与热情。

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完善各类“无废细胞”创建标准,融合各类绿色创建工作,高标准打造一批“无废细胞”,营造“绿色生活、绿色消费”良好氛围。依托“无废机关”,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无废城市”理念和措施的宣传推广,提高“无废城市”管理素养。依托“无废学校”,在中小学开展“无废城市”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群体对全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等。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3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南通市海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20)

(9)《省政府办公厅0.1元入场捕鱼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41号)

(10)《省政府0.1元入场捕鱼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

知》(苏政发〔2020〕6号)

(11)《南通市海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政发〔2021〕19号)

1.3工作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充分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

(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化的事故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3)坚持部门联动。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纳入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形成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置的合力。

(4)坚持齐抓共管。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区镇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坚持社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和政府管理有效结合,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和专业抢险队伍相结合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对体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从事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中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涉及跨海门区行政区划的或超出区委、区政府应对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请求上级党委、政府给予帮助和指导或负责应对。

1.5事故等级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伤亡人数及损失等情况,由低至高分为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Ⅳ级)、较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Ⅲ级)、重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Ⅱ级)、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Ⅰ级)4个级别:

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本预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区政府成立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抢险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

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相关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及相关区镇政府(管委会)组成。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2.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启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发布应急预案终止指令。

(5)负责审定对外发布信息。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组织落实区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小组间的联络、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区应急指挥部的通讯、交通、后勤等保障工作,确保区应急指挥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2.4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联络和协调,及时向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情况;根据区政府的授权,负责牵头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区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会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员的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对事故产生的废弃烟花爆竹进行处置。

(3)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的事故现场;负责伤员的搜救、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有毒物质的洗消。

(4)区纪委监委:负责对救援工作的监督,受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海门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污染物的检测分析,提出污染物处置建议;负责对事故得到控制后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实施监测,并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和处置建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6)区卫健委:确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组织中毒、受伤人员的治疗与救护;会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运力保障;组织做好人员转移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地对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9)区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及时提供事故现场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测信息;参与雷电、静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

(10)区财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防治、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在预算范围内提供资金保障。

(11)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扎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牵头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12)区镇政府(管委会):配合区应急指挥部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2.5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以区应急管理局为主,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综合协调工作;通知、联络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南通市政府(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南通市安委会)及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2)安全警戒组:以区公安局为主,组长由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管委会)做好群众疏散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现场遗留烟花爆竹的处置。

(3)现场救援组:以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救援组织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为主,组长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救援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4)专家技术组:以安委会安全专家、应急管理专家为主,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技术负责人担任。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5)医疗救护组:以区卫健委为主,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区卫健委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事故受伤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环境保护组:以海门生态环境局为主,区气象局、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海门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

(7)后勤保障组:以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民政局为主,组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抢险救援运输和物资保障流通等工作。

(8)舆情导控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担任。指导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和网络舆情的监控。

(9)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依法组成。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10)善后处理组:以事发地区镇政府(管委会)和事故单位为主,组长由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配合,负责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

2.6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由区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3.信息报告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当地安监部门及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要立即核实,并迅速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4.1 启动预案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报告初步判断事故等级,将事故情况迅速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全力投入事故救援。烟花爆竹事故达到一定响应级别后,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具体工作。

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 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等级,经应急指挥部或区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

4.3 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2)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

(3)事故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4)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5)车辆应服从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安排行驶和停放;

(6)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8)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

4.4 扩大响应

如果应急处置未能控制事故发展,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当事故发展到本区层面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区政府向南通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在上级预案启动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上级应急预案启动之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5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水体、空气、土壤中爆炸性物质或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受损建筑等进行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

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4.6 现场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请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

4.7 应急恢复

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5.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

5.1 区委宣传部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指导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2 区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和授权按程序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5.3 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事故单位和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5.4 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应急指挥部。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汲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作为本预案修改完善的依据之一。

6.培训与演练

6.1 应急培训

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及牵头的专业处置工作组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2 应急演练

各专业应急机构、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和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演练。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和完善准备的目的。应急演练可采用桌面演练、现场演练等形式。

7.附则

7.1 应急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政府制定,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7.2 应急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根据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出现的新情况,应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7.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任免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陈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3〕5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敏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杰林同志任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红霞同志任南通市江海农文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龚雪峰同志任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成立区驻南京招商局,刘宇江同志任区驻南京招商局局长;

免去蔡艳同志海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顾华平同志区驻北京招商局局长职务。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3年5月4日

大事记

重要活动

(2022年5月1日—2022年6月30日)

·5月2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原原本本、逐字逐句重温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加快打造“一示范四城市”注入更强精神动力。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参加学习。

·5月4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会议。

·5月17日,在收听收看南通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区召开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南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5月19日,我区召开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以及垃圾禁烧工作动员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大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督查力度,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全力以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5月19日,南通市政府召开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在海门分会场发言。

·5月19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海门开发区调研科创载体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企业运营发展等情况,强调要坚定不移把创新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首位战略,抢抓发展机遇,做优做强载体平台,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完善基础功能配套,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为海门加快打造“一示范四城市”注入新动能、提供强支撑。

·5月19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参加学习。

·5月20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回信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第83次会议有关精神,听取全区“五大新工程”推进情况及督查情况汇报等。郭晓敏强调,“五大新工程”是推动海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紧抓不放、持续推进,以“五大新工程”为载体推进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争先进位。

·5月22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到区政务服务中心调研营商环境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她强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软实力,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弘扬“四敢”精神,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强化工作统筹,加强“补短锻长”,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为显著的成效。

·5月25日,2023“海门人才日”暨第六届东洲英才创业周开幕。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中科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研究员毕思文,俄罗斯工程院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江苏大学高分子材料研究院院长李松军,俄罗斯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教授、江苏省高档数控机床及成套装备创新中心主任夏志杰等400多名专家学者、高端人才以及知名企业、创投等机构负责人齐聚开幕式,共享发展机遇,共圆创业梦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田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办主任孙剑波,市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秦艳秋出席开幕式。区委书记郭晓敏致辞,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开幕式,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区领导参加开幕式。

·5月2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全区2023年第三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强调各区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投资创造需求、推动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抓项目的紧迫感,拓宽招商思路,创新招商方式,提升招商本领,敢于拼搏、奋力攻坚,全力以赴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为海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5月30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学习《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审议通过相关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当前工作。

·6月2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调研政法系统营商环境工作,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区政法系统要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工作机制,谋求工作创新,着力打造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6月3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区委书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0.1元入场捕鱼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奋力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切实把人才工作优势转化为不竭的发展动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争先进位、加快打造“一示范四城市”厚植人才基础。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出席会议。

·6月5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回信重要贺信精神和省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会议。

·6月4日,由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振江新能源项目落户海门港新区。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签约活动,并会见了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震一行。

·6月7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来到各考点巡考,要求相关部门和学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落细高考各项工作,严丝合缝把控每个环节,细而又细做好服务保障,全力以赴确保全区高考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6月7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调研12345热线运行情况,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12345热线运转机制,加强整体联动,提升工作能级,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6月8日,2023存储产业创新大会举行。区委书记郭晓敏致辞,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作投资环境推介。

·6月16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2023年第二次全区科技创新和企业上市工作例会,强调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坐不住、慢不得”的紧迫感,解放思想、埋头苦干,以“专精特新”的理念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全力以赴招引一批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科创项目,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持续做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质效。

·6月16日,长三角部分地区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合作共享暨南通现场教学风采展示活动在海举行。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封春晴出席活动并致辞,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尹振江讲话。区委书记郭晓敏致辞,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出席活动。

·6月17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及全面修订后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区委书记郭晓敏领学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参加学习。

·6月19日,陕西省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勉县县委书记黎建军率勉县代表团来海考察,进一步深化对口协作,携手推动高质量发展。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海勉协作联席会,与代表团一行深入交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参加相关活动。

·6月20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基层党建联系点调研,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创树党建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蓄势赋能。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参加调研。

·6月24日,在收听收看省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后,我区立即召开续会,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国务院、省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意识,扣紧责任链,盯紧苗头隐患,以过硬举措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6月25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贺信精神和长三角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会议。

·6月26日、27日,省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委主任委员陆永泉率调研组来海,专题调研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俊陪同调研。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参加活动。

·6月27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赴海门港新区基层党建联系点调研,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6月2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深入我区部分科创载体平台,实地调研载体建设情况,并开展座谈交流。他强调,要坚定不移把创新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位战略,突出特色优势,聚焦产业定位,大干快上、踏实进取,全力推进科创载体建设,加速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全产业链发展,为海门高质量发展贡献0.1元入场捕鱼科创力量。

·6月2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的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审议通过相关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当前工作。

·6月29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分别走访慰问老党员,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感谢他们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参加活动。

2023年第三期政府公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