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元入场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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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府公报第1期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3-06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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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表彰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加大科创项目招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10)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加强全区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12)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18)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海门区2024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进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21)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公布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4)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2024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25)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提标治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6)

大事记

  文件选登

以正式发文为准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表彰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海政发〔2024〕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2023年,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抓重点、强责任、严监管,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稳定的态势,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区政府决定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集体、黄炳宸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以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拟推荐南通市安全生产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名单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4年1月26日

附件1

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1.先进区镇(5个)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

海门区正余镇人民政府

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

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

2.优胜区镇(5个)

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海门区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

江苏省农垦江心沙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3.先进部门(6个)

海门区公安局

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门区商务局

4.优胜部门(6个)

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海门生态环境局

海门区水利局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门区总工会

海门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宣传教育先进单位(3个)

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海门区科技局

(三)专项整治先进单位(3个)

海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海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门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四)行政执法先进单位(3个)

海门区城市管理局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通海门海事处

(五)事故隐患排查先进单位(3个)

海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海门区供销合作总社

(六)防灾减灾先进单位(3个)

海门区民政局

海门区财政局

海门区气象局

(七)消防安全先进单位(3个)

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海门区正余镇人民政府

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先进企事业单位(53个)

南通市海门区东洲长江路小学

南通市海门区东洲中学

南通市海门区机关幼儿园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

南通市海门区申丞护理院有限公司

南通市海门市政有限公司

江苏龙信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市海门区海太汽渡有限公司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中远海运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海水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市海门之禾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南通市海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赛冲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华宇碳素有限公司

南通如来手套有限公司

江苏科曼赛特减振器有限公司

江苏冬泽特医食品有限公司

沈化测试技术(南通)有限公司

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南通)有限公司

南通新锦江印染有限公司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安姆普客矿山机械(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恒丰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美罗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专职消防救援二队

南通帝帛纺织品有限公司

南通市利国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消防中队

环球新材料(南通)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飞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雄风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浩大精密合金带材有限公司

南通伟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南通照丽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龙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国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鹿鹿通食品有限公司

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

新江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希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力锌业有限公司

南通蓓蕾展柜制造有限公司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幼儿园

江苏省江心沙农场有限公司供电管理服务分公司

南通市国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叠石桥家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

(一)部门先进个人(77人)

黄炳宸 区委办公室

蔡 炜 区政府办公室

陈抒睿 区政府办公室

季庆丰 区委组织部

朱亮亮 区委编办

朱彦臻 区委政法委

李晶晶 区纪委监委

黄劲宇 区纪委监委

朱佳卫 区委宣传部

陈 华 区融媒体中心

陆俊锟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朱昱春 区安委办

龚茹怡 区安委办

张 霞 区专治办

刘蔚荣 区专治办

严海滨 区专治办

张万俊 区专治办

施 琪 区专治办

范卫忠 区总工会

孟 倩 区总工会

杜显明 团区委

王 睿 区司法局

顾勇 区财政局

王锦华 区国资办

黄哲伟 区人社局

王建华 区发改委

陈 平 区发改委

朱海滨 区公安局

陆佳欢 区公安局

周楷人 区公安局

徐 咏 区应急管理局

王艺霖 区应急管理局

唐妙生 区应急管理局

赵 鑫 区应急管理局

范雪峰 区应急管理局

钮罗宇 区住建局

江 淞 区住建局

瞿青青 区住建局

李铁城 区交通运输局

徐志刚 区交通运输局

沈国华 区交通运输局

郭小华 新余大桥项目

赵国栋 区农业农村局

陈 军 区农业农村局

顾 天 区水利局

施如意 区商务局

邓钧文 区商务局

徐标 区市监局

施胤璐 区市监局

张春龙 区消防救援大队

杨勋浩 区消防救援大队

于均荣 区民政局

仇胜军 区教体局

龚海勇 区教体局

朱晓华 区东洲国际学校

马 华 区通源幼儿园

毛江华 区卫健委

冯君卿 区卫健委

盛锦华 区三厂街道中心卫生院

王敏丹 区城管局

陆陈晨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管莹梅 海门生态环境局

陆 杨 区文广旅局

冯 甦 海门海事处

顾于烨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陈昆 区供销合作总社

黄敏娇 区气象局

朱旦育 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吴凌莉 区行政审批局

赵新 区供电公司

张剑均 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秦艳青 区妇联

徐 婷 区工商联

朱春健 海晟集团

戴红兵 海鸿集团

张松华 海润集团

陈五洲 东灶港口公司

(二)区镇先进个人(24人)

曹向宇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龚圣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陈又静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郁陈力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

陆鹏鹏 包场镇

倪俊 包场镇

郁佳佳 临江新区

潘 忠 临江新区

成立 三厂工业园区

张勇 三厂工业园区

姜永春三星镇

陆叶波 三星镇

黄凯雷 常乐镇

杨家炜 常乐镇

薛臻臻 正余镇

何佳丽 正余镇

王春花 悦来镇

李宸锋 悦来镇

王 琳 四甲镇

黄晓红 四甲镇

秦少华 余东镇

沈娇钰 余东镇

许 夏 海永镇

徐风峰 江心沙

附件2

拟推荐南通市安全生产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个)

1.先进区镇(2个)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

2.先进部门(3个)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南通市海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8人)

张志伟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

葛小 军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秦俊辉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邹 宇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从璐璐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成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包佳超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副镇长

许欣荣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经发局局长(安监局负责人)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加大科创项目招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海政发〔2024〕3号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现将《0.1元入场捕鱼加大科创项目招引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4年2月21日

0.1元入场捕鱼加大科创项目招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的重大政治任务,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和科创项目招引,结合《0.1元入场捕鱼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通委发〔2023〕11号)和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1.加大科创项目招引

(1)获得南通认定的科创项目。经区科创办组织质量评审认定后,对获得南通科创项目认定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从南通市外整体迁入海门的高企。经区科创办组织质量评审认定后,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其中完成迁入当年最高给予100万元,高企复评通过最高再给予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3)引荐机构和引荐人。经区科创办组织质量评审认定后,对通过机构或个人引荐落户的,给予引荐奖励。其中,引荐企业获得南通科创项目认定的,给予每个项目引荐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引荐市外高企注册地迁入海门的,给予每个项目引荐奖励5万元;对作出特别贡献的,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对高校科研院所在海门建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独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积极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3.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对规模以上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量不低于1500万且增幅不低于10%的,给予不超过研发费用增长额10%、最高30万元的奖励(研发费用以税务部门出具的享受加计扣除情况为准)。(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4.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引进国内外最新科技创新成果,未享受到南通市产学研补助的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合同开发费用最高30%对承接成果转化的企业进行补助,企业每一年度补助额度最高3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5.突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对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每件最高1万元奖励;对通过PCT途径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每件最高2万元奖励。对获评海门区年度知识产权新秀、奋进、优势、示范、强势企事业单位,分别最高奖励1.8万、4万、6.5万、9万和12万。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水平,对通过ISO56005体系认证或知识产权国标认证,且年度有3件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对通过省绩效评价的企业,最高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为更好与《0.1元入场捕鱼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通委发〔2023〕11号)相衔接,2023年1月1日至即日参照本政策执行(不含“1.加大科创项目招引”、“5.突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可根据上位政策或产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修订,原《0.1元入场捕鱼加快创新驱动 推进“创新海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办〔2021〕47号)自2023年1月1日不再执行(2021、2022年度奖励仍适用)。

本意见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海注册成立、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须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

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项目、虚假的票据编造虚假合同套取资金,不得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三年内取消该单位享受财政政策扶持资格,同时将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缴已拨付财政资金。当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及申报奖励时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取消政策享受资格。

本意见涉及的奖励,由各区镇汇总推荐上报,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存在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本意见由南通市海门区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加强全区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和

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0.1元入场捕鱼加强全区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1月6日

0.1元入场捕鱼加强全区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

为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市政府0.1元入场捕鱼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通政发〔2019〕1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为导向,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社会参与、协同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负责、条块联动、标本兼治、综合管理”原则,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常态长效管理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建筑垃圾闭环管理

海门全区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拆迁工地建筑垃圾、交通工程建筑垃圾、房屋装饰装修建筑垃圾等,应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除工程渣土、沥青块外的建筑垃圾必须全量收集运输至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

1.强化设施建设。完善建筑垃圾收、转、处全链条设施建设,特别是收集环节的设施配备。新建房产项目、老小区改造应按照《南通市城市房产项目配建环卫设施设置标准(试行)》(通城管发〔2021〕22号)要求规划配建建筑垃圾收集点;已建成商品房小区、安置小区由社区或物业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开放式小区、老小区、零散楼栋等无法设置临时堆放点的,由海门街道在主城区范围内设置两个以上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点(集中转运点运营由海门街道负责),专门用于转运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城区所有店面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点建筑垃圾由海晟集团卫海公司及时清运至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区镇应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合理设置装修垃圾集中转运点,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点和临时堆放点应当采取必要的防尘、防溢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处置分类管理。建筑垃圾按照来源分为房建项目、拆迁工程、交通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四块主要部分,相关建设(拆除)工程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处置工作实行分类管理。

城区房建项目产生的工程渣土等以自行消纳或市场调剂的方式进行回填处置。原则上回填的地点为工程建设领域,不得用于复耕等农业领域。

拆迁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江苏海润集团委托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的运输单位运输,全量进入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处置。拆迁地块拆除工程完成、垃圾清运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后,由项目所在区镇或者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后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拆迁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应由相关责任部门设置围挡,地面覆盖防尘网或种植绿化防止扬尘污染。

交通工程(含农路改造)中的弃土参照房建项目以自行消纳或市场调剂的方式进行处置;沥青块等可重复利用材料鼓励施工单位直接进行重复利用;混凝土块等参照拆迁工程由江苏海润集团委托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的运输单位运输,全量进入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处置。

房屋装饰装修排放建筑垃圾的,业主或者使用人、施工单位应当初步分类,将装饰装修垃圾分类、袋装,投送至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或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点。(1)城区小区房屋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①小区内有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居民将建筑垃圾堆放于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②小区内没有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由物业公司或社区聘请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点。城区所有小区内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和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点由海晟集团卫海公司及时清运至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资源化处置。(2)城区经营性用房、企事业单位等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业主或施工单位负责聘请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点;物业管理区域的经营性用房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由物业公司负责按照小区装修垃圾模式清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或集中转运点。(3)各区镇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区镇参照城区模式集中至各区镇设置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或集中转运点,并由区镇环卫市场化运营公司或委托城市管理部门许可的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

对进入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处置的建筑垃圾进行全过程监管,采取进厂称重、联单管理、台账记录等措施,对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车辆及去向等情况实行闭环管理,力求“产生、收运、处置”全过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明确清运处置经费途径。为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化的处置,减少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影响城市市容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提升营商环境的需要,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新建商品房一次性收取垃圾处理费后,不论是否二次装修,原则上实行对居民免费处置建筑垃圾政策(若南通市级以上层面出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新收费办法的,则按新办法执行),各类房屋装修业主只需按照市场价格承担将建筑垃圾运输至临时堆放点或集中转运点的运输费用。城区临时堆放点或集中转运点建筑垃圾运至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的运输由海晟集团承担,处置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其他区镇运输费用由区镇财政各自承担,处置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各区镇设立的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点设置及维护费用由区镇财政负担。

城区房建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自行负担清运、处置费用。

拆迁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取消收取残值政策,由江苏海润集团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统一免费处置,各级财政不再收取残值,也不负担处置费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江苏海润集团统一负担。

交通工程(含农路改造)中的弃土、沥青块等参照房建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负担清运、处置费用;混凝土块等参照拆迁工程取消残值政策,由江苏海润集团统一免费处置,建设单位、各级财政不再收取残值,也不负担处置费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江苏海润集团统一负担。

4.规范处置核准。按照《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房屋建设、拆除工程、河道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道路交通类工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政许可工作。建设(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负担建筑垃圾的处置规费。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或者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和分类管理的具体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征收拆迁项目实施责任主体以及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在相关项目(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市政、管网、公路、桥梁等)拆除招投标、签订拆除合同时,应明确拆除目标、任务和要求。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进入综合垃圾处置中心处置,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私自买卖和变相利用。

建筑垃圾运输前由建设单位向城管部门进行申报,提交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运输合同等申请材料,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对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运输至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处置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填埋或交由无资质处置单位处置。

5.严格运输管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选择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在运输处置前必须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并固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消纳点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的实际产量、运输量与城管部门核准的处置方案基本一致。

(二)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

1.规定使用比例。县级以上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国有单位资金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设、市政园林、道路交通、河道水利等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政府性工程),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前提下,按照《南通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种类及应用工程部位》要求,率先使用再生产品,指定工程部位选择的再生产品替代使用比例不低于8%,再生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指导价。

2.拓展应用范围。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确保本区域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充分使用。

3.加大利用研发。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不断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应用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化水平,积极研发新型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成套装备。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展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建材生产技术、专用添加剂技术等研发,扩大再生产品应用范围,提高再生产品附加值。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绿色建材标识评价。

(三)强化建筑垃圾领域执法打击

依法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无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企业运输建筑垃圾、使用未备案登记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未按规定地点倾倒等违法行为。

1.常态化开展打击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紧扣“源头监管、路面巡查、违规惩戒、宣传引导”等环节,加强联合协作,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南通市海门区0.1元入场捕鱼常态化开展打击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23〕10号)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各区镇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各自辖区内打击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具体工作,区打击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2.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织密建筑垃圾管控体系。开展建筑垃圾大扫除工作,全域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与清理。各区镇要组织村居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个网格现场摸排,重点抓好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地块、待开发地块等。对排查出的点位,各区镇要尽快制定清运计划,并组织将建筑垃圾清运至综合垃圾处置中心处置。加强闲置地块管控力度,对闲置地块等重点区域,各区镇及相关部门要制定管控措施,按照“谁权属,谁管理”的原则,规范设置围墙、围挡,安装监控、警示牌,强化宣传和引导,同时加强动态巡查监管。

强化执法督查管理,对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控”铁腕手段。城管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定点伏击、联动执法”,切实做到“违法必纠、一案双查”,即处罚偷运偷倒当事人,又对源头进行溯源,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达到“处罚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区镇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日间巡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域内路面进行巡查检查,严查严处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行为,采取沿途实物溯源与调取路段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高压态势,对偷倒乱倒行为“零容忍”。对违法倾倒行为的当事人,除进行行政处罚外,还需负担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费用,增加违法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四、职责分工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应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建立建筑垃圾处置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活动的监督执法检查,对违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1.各区镇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所有房屋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及区镇实施的拆迁等工地产生建筑垃圾的管理,设置建筑垃圾集中收运点并向社会公布,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2.区城管局牵头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管理工作,指导特许经营企业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依法查处偷倒乱倒、道路抛洒、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处置地点、运输企业目录。

3.区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4.区财政局负责保障运输和处置经费的落实。

5.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区财政负担的拆迁工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优化拆迁项目发包方式,明确建筑垃圾全量收集至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加强拆迁工地日常管理,采取围挡、防尘等措施。

6.区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各自施工现场的源头管理,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分类拆解、归类堆放的文明施工要求,并按照要求向区城管部门提出排放计划,并对工地进行规范管理。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应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落实职责范围内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优惠政策,对编制产品标准给予技术指导。

7.区发改、税务、科技等部门应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以“立项资助”“以奖代补”“政策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进行扶持。协助企业做好部、省和市级项目申报。

8.江苏海润集团负责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运营管理,全量接收全区建筑垃圾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同时准确记录日常处置数据形成台账。

9.江苏海晟集团负责城区范围内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和集中转运点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有效推进。区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二)迅速开展行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对于提升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品质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区镇、各部门要把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且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区镇立即开展重点区域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与清理方案及时报送城管部门。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发挥好志愿者作用,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要倾听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以良好的工作成效接受社会的检验。树立正面典型予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推动形成部门主动作为、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南通市海门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为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0.1元入场捕鱼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市政府印发0.1元入场捕鱼促进南通市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23〕7号)、《0.1元入场捕鱼促进海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办〔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门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特别贡献奖

自2023年1月1日起,凡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年度净入库税金超1亿元(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度净入库税金每增加1亿(含),则给予企业增加奖励50万元。区委区政府在建筑业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二、金银铜牌奖

自2023年1月1日起,凡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根据净入库税金情况,分别授予金银铜牌奖。金牌企业:当年净入库税金超3000万元(含),奖励20万元,授予“年度金牌企业(建筑业)”称号。银牌企业:当年净入库税金超2000万元(含),奖励10万元,授予“年度银牌企业(建筑业)”称号。铜牌企业:当年净入库税金超1000万元(含),奖励5万元,授予“年度铜牌企业(建筑业)”称号。当年净入库税金排名前10位的建筑企业,授予“年度建筑业十强企业”称号。

三、企业入区奖

自2023年1月1日起,凡区外变更注册到我区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企业,变更注册我区后连续三年以年度实际对区财政贡献的40%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年度分次申请,超过三年后不再继续享受该项奖励政策。如企业在获得奖励之后的五年内迁出我区的,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等迁出手续前,应将已获得的上述奖励悉数退还,未给付的奖励不再给付。(若入区企业对区财政贡献特别大的,则奖励事项采取“一事一议”)

四、企业晋级奖

自2023年1月1日起,凡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当年资质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凡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当年资质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凡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当年资质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争先创优奖

自2023年1月1日起,凡注册在我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有税款回流的建筑企业(含建筑劳务派遣企业),可参加我区建筑企业争先创优评比活动。争先创优奖以营业收入、实际入库税金、计税方式、异地建筑项目回海缴纳税金(仅指增值税)、异地建筑项目税款实质性回流等五大指标作为评分依据。(上述税金仅指增值税)

1.当年新设立的建筑企业(含劳务企业),得10分;建筑企业当年实际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含)的,得5分;建筑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超200万元(含)的,得5分。2.对南通市外异地建筑项目回海缴纳税负超过3%部分且税金超200万元(含)的,得20分,此项每增加200万元,加10分。3.对异地建筑项目税款实质性回流的,每入库税金20万元,得10分。(区外新引进的企业引进当年入库的增值税全额纳入实质性回流考核基数,但引进当年的设立时间、营业收入、实际入库税金指标不作为评分依据;对于计入实质性回流的税款,其中如果受票对象为海门本地企业的,每入库税金100万元,得10分。)

对五大指标综合得分30分以上的按得分情况给予分档奖励。得分超30分(含)的,奖励6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分,增加奖励6万元;奖励额度以企业年度对地方贡献的80%为限。奖励年度纳税人有税费欠缴、重大税收违法情形的取消争先创优奖评比资格。

六、企业发展奖

自2023年1月1日起,凡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以上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净入库额为基数,对当年实现增长的建筑企业给予奖励:基数为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上的,且当年增量分别超1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奖励30万元、6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若增量超相应基数,则奖励上浮50%。

七、创优夺杯奖

自2023年1月1日起,凡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对独立总承包工程年度获得“鲁班奖”的奖励100万元/个,工程项目在本市的再奖励10万元/个。

八、科技创新奖

自2023年1月1日起,凡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对新获中国质量奖、新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获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新获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南通市市长质量奖、南通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主导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标准实施后分别给予每项标准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同一事项涉及两项以上奖励的,就高不重复。

九、其他

本《奖励办法》实施的建筑企业须符合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年度无重大违法行为等规范。上述奖项涉及市级奖励的,区级不重复奖励。0.1元入场捕鱼年度净入库税金的特别贡献奖和金银铜牌奖就高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获得企业发展奖和争先创优奖的建筑企业,就高奖励,奖励资金除市级承担外,差额部分由区级承担。如区镇有同类型奖励政策,则区级奖励与区镇奖励就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年度净入库税金是指当年度入库税金总额扣除留抵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退税税额后的净额,且不包括稽查查补税款、追缴欠税入库的税款。

本《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我区原有建筑业奖励政策文件不再实施。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海门区2024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进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3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海门区2024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进经济发展若干举措》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海门区2024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进经济发展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区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支持企业2024年春节期间抢抓订单、稳岗留工、开足马力生产经营,全力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开门红”“开门稳”“开门好”,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岗稳产

1.鼓励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发挥两级挂钩服务企业机制作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稳岗留工、发展生产,解决难题、提振信心。支持订单饱满的企业合理制定一季度生产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产能安排。对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保供白名单,协助做好各类生产要素保障、运输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各区镇)

2.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春节期间(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下同),企业组织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区镇)

3.给予房租减免补贴。春节期间,企业租用国有(集体)资产类集宿楼、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半个月房租。(责任单位: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各区镇)

二、支持员工节日上岗

4.实施员工生产补贴。鼓励企业引导员工参加节日生产。春节期间,企业(含在建项目工地)安排员工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的70%),按上岗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项目办、区财政局,区供电公司,各区镇)

5.发放企业招聘补贴。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2024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海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区镇)

6.直系亲属来海探亲补助。对留海过春节的南通大市以外户籍在职员工(在我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2024年2月1日(农历十二月廿二)至2月17日(正月初八)期间,来我区探亲的,给予直系亲属交通费用一次性补贴,每人补贴100元,补贴金额单个家庭最高不超过300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项目办、区财政局,各区镇)

三、精心做好生产保障

7.服务专班跟进保障。相关部门成立服务专班,建立常态化联系对接机制,实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建立企业问题清单,不间断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建设的企业提供服务。提供“一站式”“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农民工有序返岗务工。加强企业原材料等各项生产物资运输保障,确保水、电、气、热等各项生产要素保障到位。(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项目办,各区镇)

8.加强节日生活保供。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蔬菜、肉、蛋、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求情况。鼓励商贸企业把握节日消费热点,加大节日促销力度,积极拓展消费空间。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春节期间持续营业,加强产销对接;鼓励餐饮企业为春节期间生产经营的企业提供团餐预订、定制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公安局、区卫健委,各区镇)

四、精细做好维权服务

9.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组织开展企业工薪纠纷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领取劳动报酬。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积极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各区镇)

10.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对春节期间企业员工工资待遇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资发放、假期加班调休等举措,及时处理侵犯员工权益问题,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区镇)

五、开展暖心关爱活动

11.发放流量大礼包。联合海门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为留海的外地员工(手机号归属地为海门)免费提供20G节日本地流量,方便员工与亲友网上拜年、电话问候、微信互动。支持三大运营商送温暖入企,到重点企业上门办理服务。(责任单位:中国移动海门分公司、中国电信海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海门分公司,区发改委,各区镇)

12.开展文旅体惠民活动。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A级旅游景区、体育场等场所免费向员工开放。鼓励各区镇、各部门开展文化惠民月、主题作品创作展播活动,鼓励各类媒体筹划温暖连线拜年等节目,讴歌新时代。(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教体局,区融媒体中心,各区镇)

13.关心职工节日生活。鼓励企业多措并举,营造关心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对生活困难的员工开展走访慰问、临时救助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在职工心目中“娘家人”的陪伴关怀作用,组织开展春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各区镇)

六、其它

1.企业须在海门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企业诚信守法,如有失信行为,将启用企业信用审查结果应用。

2.本措施“企业销售总量贡献度奖励”“员工生产补贴”“企业招聘补贴”“员工直系亲属来海探亲补助”适用范围:重特大产业项目(经区项目办认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其它行业另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3.本措施所称“外地员工”,系户籍非南通市的企业员工;员工须在海参保3个月以上。

4.“企业销售总量贡献度奖励”“员工生产补贴”“员工直系亲属来海探亲补助”由各区镇负责审核、认定、按实发放。审核发放计划及时向区发改委、项目办、财政局等责任部门报备。

5.“企业招聘补贴”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按实发放。

6.涉及资金补贴由区与区镇按现行体制分担。承办部门、区镇要严格把关审核,杜绝冒领,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7.数据来源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本措施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公布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4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程序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目录事项的起草、决策、实施等各项工作。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项目

申报单位

拟决策时间

决策程序

1

重新公布南通市海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1

(上年结转)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2024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5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2024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责任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在合理规划、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学习研究和协调论证,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要求,切实提高文件起草质量,确保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顺利实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2024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部门

拟制发时间

备注

1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局

2024.04

上年结转

2

南通市海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2024.12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提标治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6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提标治水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提标治水攻坚行动方案

2024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地攻坚之年。为更高水平提升海门地表水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现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坚持“三水统筹”、“一河一策”精准施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水污染防治,继续巩固治理成果,加快补齐治理短板,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守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红线,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2024年,全区8个省考断面和6个市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保持100%,其中5个省考断面水质提升至优Ⅱ类;长江一级支流中,灵甸河、大新河、大洪河、圩角河、浒通河5条入江河流总磷年均值达到Ⅱ类。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污水管网排查

1.排查阶段(2024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1)全面排查主管网。重点排查全区污水主管网有无渗漏、溢流、破裂、堵塞等情况;排查污水泵站运行情况,形成排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报住建局及区攻坚办。(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海润集团、临江新区、海门港新区、开发区)

(2)全面排查支管网。重点排查各区镇辖区管网(含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有无渗漏、溢流、破裂、堵塞等情况,排查私拉乱接、未进行雨污分流、雨污分流不彻底的管网以及污水泵站、截流井运行等情况,形成排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报住建局及区攻坚办。(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镇)

(3)全面排查城区管网。重点排查城区污水管网溢流和破裂易发地段的情况,形成排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报住建局及区攻坚办。(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海润集团、海门街道)

(4)全面排查企业接管情况。重点排查企业有无管网私拉乱接、雨污分流不彻底,有无取得排水许可证等情况,形成排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报住建局及区攻坚办。(牵头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镇)

2.整治阶段(2024年2月26日至4月26日)

全面开展问题整治,修复管网缺陷,减少管网污染影响。针对排查发现的主管网问题,由住建局、海润集团、临江新区、海门港新区负责整改到位;支管网问题由各区镇负责整改到位。对符合排水许可要求的排水户逐步核发排水许可证,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牵头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海润集团、各区镇)

3.巩固阶段(2024年4月26日以后)

基本解决城市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下河、企业雨污混流等现象,实现污水收集处理率稳步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级管网管护单位责任,定期开展管网、泵站、截流井的巡查、养护,确保“厂-管-网”正常运行。(牵头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海润集团、各区镇)

(二)推动水质稳定达标

1.保障长江海门段水质提升。为高水平开展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标,海门区部分省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提升至Ⅱ类。长江海门段一级支流中,灵甸河临江闸桥、大新河大新河桥、大洪河大洪闸桥、圩角河嫩江路桥、浒通河浒通河桥总磷提升到Ⅱ类标准;长江海门段二级支流中,海门河总磷年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入江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所在河流区镇制定“一河一策”治理和管控方案。(牵头人:区级断面达标负责人及对应河长制工作联系部门(见附件1);责任单位:断面所在河流所有区镇,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2.确保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紧盯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每日预警信息,强化问题溯源,及时排查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日均值超标原因,采取管控措施,确保水质自动站日均值达标。(牵头人:区级断面达标负责人及对应河长制工作联系部门;责任单位:海门街道、三厂工业园区、临江新区、海门港新区、四甲镇,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三星镇、常乐镇、悦来镇、余东镇、正余镇)

3.加强通吕运河总氮控制。严格落实《南通市通吕运河(海门段)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一河一策”方案》(通污防攻坚指办〔2023〕105号)要求,持续开展通吕运河海门段、东灶新河、四甲河、头甲河入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全力削减通吕运河陆源污染物,年底前实现通吕运河货隆大桥总氮控制在2.17毫克/升内、天西大桥总氮控制在2.19毫克/升。(牵头单位:区攻坚办,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海门港新区、正余镇、四甲镇)

4.提升东洲水务进水浓度。全面分析、查找东洲水务进水COD浓度偏低的原因,强化城区污水泵站、智能截流井、污水管网运维管理,坚持每周对污水泵站进水浓度监测一次,杜绝河水进入管网,确保东洲水务进水COD浓度达到260mg/L以上。(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海润集团,海门街道、三厂工业园区、三星镇、常乐镇、四甲镇、余东镇)

5.整治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管网污水外溢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实施稻香河污染和临江闸桥泵站附近雨水口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治,优化临江闸桥泵站管网布局,实施信环水务扩容工程。整治三厂工业园区五七河污染,推进城区青西河江海路桥、毕进河秀山路桥等重点河道以及居民小区周边、三和片区相关区域管网破损串管治理等(见附件2)。(牵头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镇)

6.加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沿河企业雨水排口监管,督促工业废水含特征污染因子的企业,在达到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后纳管,完成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推进海川水务三期工程建设,解决俐马中水回用问题。加快海门港新区电镀绿岛项目建设,及早实现电镀企业工业废水专项治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海门港新区;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区镇)

(三)创新治水运行管理

1.实体运行水务环保集团。海润集团要推进水务环保集团实体化运行,优化业务板块、体制机制,集中负责全区供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管理,建立集供水、排水、水环境治理、管网维护、涵闸调度、排口排查、环境溯源等水环境专项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水务系统,实现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管、养、修”一体化运行。(牵头单位:国资办,责任单位:海润集团,配合单位: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各区镇)

2.优化工业污水纳管收费。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征收标准,规范开展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海川水务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收,增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牵头单位:发改委,配合单位:海润集团、开发区、海门港新区、临江新区)

3.研究污水纳管总量管理。挖掘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充分利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光大水务等污水处理厂富余空间,提升污水处理效率。加强提升泵站调度,合理控制区镇进管污水总量,倒逼区镇开展雨污分流,减少污水处理厂负荷。(牵头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海润集团、各区镇)

(四)夯实水质保障机制

1.强化断面负责机制。各级断面达标负责人是省市考断面所在地区水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断面水环境质量达标负总责,定期了解断面水质目标和状况,牵头组织实施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协调组织区镇和部门对断面做好污染源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处置,确保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牵头人:区级断面达标负责人;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断面所在河流所有区镇)

2.强化活水畅流机制。围绕省市考核断面水质和水质自动站日均值达标,建立全区活水畅流调度体系,实现各片区全面活水、持续活水、连片活水,打造畅流活水常态化的运行调度机制。(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各区镇)

3.强化财政保障机制。全面推行水生态补偿机制,通过上下游水质情况以经济手段提升治水动力。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保障污染治理到位,断面水质达标。加强全区水污染治理、管网运行管理等资金保障。(牵头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配合单位:海润集团、各区镇)

四、工作要求

实施“提标治水攻坚”行动,是省市考断面实现年度目标的重要保障。各级断面达标负责人、各区镇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断面水质保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

1.加强组织领导。省市考核断面水质事关我区高质量考核和污染攻坚,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幸福感。各级断面达标负责人是省市考断面所在地区水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要承担起断面水环境质量达标责任;各区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转变思路,迅速适应新形势,不折不扣打好提标治水攻坚战。

2.凝聚攻坚合力。要聚焦省市考核断面水质目标提档升级新要求,各区镇、相关部门必须强化攻坚意识,同心同向,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贯彻落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切实带头履职尽责,立即细化、分解、落实既定任务,各区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工作专班,配齐人员力量,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到位。

3.强化督查考核。区攻坚办要完善考核模式,把治水提标工作列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重要内容,加大水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交办督办力度。大督查办要主动参与“提标治水攻坚”行动中,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对工作中存在的推进不快、整改不力现象,严肃予以追责问责。各区镇、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治水宣传教育,树立治水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成功做法并加以推广,进一步强化全民治水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构建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附件:1.海门区地表水断面达标负责人名单

    2.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提标治水攻坚责任分解清单

附件1

海门区地表水断面达标负责人名单

序号

所在水体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水质目标

县级断面达标负责人

镇级断面达标负责人

联系部门

1

通吕运河

天西大桥

省考断面

Ⅲ类

徐加明

陈小锋

水利局

2

通吕运河

货隆大桥

省考断面

Ⅲ类

徐加明

丁 浩

水利局

3

通启运河

海洪大桥

省考断面

Ⅱ类

成建平

郁继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浒通河

浒通河桥

省考断面

Ⅱ类

施 俊

施佳男

城市管理局

5

圩角河

嫩江路桥

省考断面

Ⅱ类

杨江华

黄云端

交通运输局

6

大洪河

大洪闸桥

省考断面

Ⅱ类

李 俊

张剑斐

行政审批局

7

灵甸河

临江闸桥

省考断面

Ⅱ类

黄 静

俞 浩

教育体育局

8

大新河

大新河桥

省考断面

Ⅲ类

宋 涯

陈莉莉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

海门河

高北大桥

市考断面

Ⅲ类

王一兵

倪海兵

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圩角河

南京路桥

市考断面

Ⅲ类

杨江华

黄云端

交通运输局

11

东灶河

临海公路桥

市考断面

Ⅲ类

姜晓静

朱俊杰

审计局

12

青龙河

青龙河桥

市考断面

Ⅲ类

姜 勇

张剑斐

生态环境局

13

通启运河

常乐闸南桥

市考断面

Ⅲ类

成建平

陆 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海门河

汤正公路桥

市考断面

Ⅲ类

王一兵

王 清

李炎昊

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提标治水攻坚责任分解清单

序号

整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开展污水管网排查

排查阶段

全面排查主管网。重点排查全区污水主管网有无渗漏、溢流、破裂、堵塞等情况;排查污水泵站运行情况。

住建局

海润集团、临江新区、海门港新区、开发区

1月25日至

2月25日

全面排查支管网。重点排查各区镇辖区管网(含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有无渗漏、溢流、破裂、堵塞等情况,排查私拉乱接、未进行雨污分流、雨污分流不彻底的管网以及污水泵站、截流井运行等情况。

住建局

各区镇

全面排查城区管网。重点排查城区污水管网溢流和破裂易发地段的情况。

住建局

海润集团、海门街道

全面排查企业接管情况。重点排查企业有无管网私拉乱接、雨污分流不彻底,有无取得排水许可证等情况。

住建局

生态环境局

各区镇

整治阶段

全面开展问题整治,修复管网缺陷,减少管网污染影响。

住建局

生态环境局

海润集团、各区镇

2月26日至

4月26日

巩固阶段

基本解决城市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下河、企业雨污混流等现象,实现污水收集处理率稳步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级管网维护责任单位,定期开展管网、泵站、截流井的巡查、养护,确保“厂-管-网”正常运行。

住建局

生态环境局

海润集团、各区镇

4月26日以后

2

推动水质稳定达标

保障长江海门段水质提升。海门区部分省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提升至Ⅱ类。长江海门段一级支流中,灵甸河临江闸桥、大新河大新河桥、大洪河大洪闸桥、圩角河嫩江路桥、浒通河浒通河桥总磷提升到Ⅱ类标准;长江海门段二级支流中,海门河总磷年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入江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区级断面达标负责人及对应河长制工作联系部门

断面所在河流所有区镇、生态环境局、

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全年

确保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紧盯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每日预警信息,强化问题溯源,及时排查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日均值超标原因,采取管控措施,确保水质自动站日均值达标。

区级断面达标负责人及对应河长制工作联系部门

海门街道、三厂工业园区、临江新区、海门港新区、四甲镇,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负责;三星镇、常乐镇、悦来镇、余东镇、正余镇配合

全年

加强通吕运河总氮控制。持续开展通吕运河海门段、东灶新河、四甲河、头甲河入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全力削减通吕运河陆源污染物,年底前实现通吕运河货隆大桥总氮控制在2.17毫克/升内、天西大桥总氮控制在2.19毫克/升。

区攻坚办

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海门港新区、正余镇、四甲镇

全年

提升东洲水务进水浓度。查找东洲水务进水COD浓度偏低的原因,坚持每周对污水泵站进水浓度监测一次,确保东洲水务进水COD浓度达到260mg/L以上。

住建局

海润集团,海门街道、三厂工业园区、三星镇、常乐镇、四甲镇、余东镇

6月

整治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整治稻香河污染和临江闸桥泵站附近雨水口,优化临江闸桥泵站管网布局,开展信环水务扩容工程,整治悦来与临江管网溢流突出环境问题。

临江新区

悦来镇

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国资办、海鸿集团

6月

整治三厂工业园区五七河污染。

三厂工业园区

相关部门

6月

推动水质稳定达标

整治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整治城区青西河江海路桥和毕进河秀山路桥等管网破损串管、三和镇区管网污水倒灌、三和幼儿园东侧泯沟发黑、德胜工业园区管网污水倒灌、十二号横河工地生活区污水未接管、友好医院污水串管、富三村9组附近污水溢流、城区十三号横河(人民医院东北角)电缆井污水溢流、城区新开河世泰工厂西侧因管网串管导致河道发黑、因附近小区管网破损导致日新河河海路桥段水质发黑、城区南海东路民生河左边第一涵洞排污、因张謇中学东侧管网问题导致宋季河南海东路段水质发黑、圩角河老人民医院段涵洞排污、海门街道大港路沿线雨水和污水同时进管网、城区瑞江路北海路口万众工业园区东侧河道发黑等问题。

住建局

海门街道

相关部门

3月

整治天补菜场西边9号河涵洞排污水问题。

三星镇

相关部门

6月

加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加强沿河企业雨水排口监管,督促工业废水含特征污染因子的企业,在达到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后纳管,完成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

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区镇

全年

推进海川水务三期工程建设,解决俐马中水回用问题。

海门港新区

12月

加快海门港新区电镀绿岛项目建设,及早实现电镀企业工业废水专项治理。

发改委

12月

3

创新治水运行管理

实体运行海润集团。优化海润集团业务板块、体制机制,集中负责全区供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管理,建立集供水、排水、水环境治理、管网维护、涵闸调度、排口排查、环境溯源等水环境专项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水务系统,实现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管、养、修”一体化运行。

国资办

海润集团负责,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各区镇配合

3月

优化工业污水纳管收费。加快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征收标准,规范开展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海川水务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收,增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

发改委

海润集团、开发区、海门港新区、临江新区配合

6月

实行污水纳管总量管理。挖掘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充分利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光大水务等污水处理厂富余空间,提升污水处理效率。加强提升泵站调度,合理控制区镇进管污水总量,倒逼区镇开展雨污分流,减少污水处理厂负荷。

住建局

生态环境局

海润集团、各区镇配合

4月

4

夯实水质保障机制

强化断面负责机制。各级断面达标负责人定期了解断面水质目标和状况,牵头组织实施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协调组织区镇和部门对断面做好污染源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处置,确保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区级断面达标负责人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断面所在河流所有区镇

全年

强化活水畅流机制。建立全区活水畅流调度体系,实现各片区全面活水、持续活水、连片活水,打造畅流活水常态化的运行调度机制。

水利局

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各区镇配合

全年

全面推行水生态补偿机制,通过上下游水质情况以经济手段提升治水动力。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保障污染治理到位,断面水质达标。加强全区水污染治理、管网运行管理等资金保障。

财政局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海润集团、各区镇配合

全年

大事记

重要活动

(2024年1月1日—2024年2月29日)

·1月2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海门港新区调研,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全会精神,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大通州湾建设等战略机遇,争分夺秒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做大工业基本盘,发展城市经济,推动城乡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港新城,为海门“走在前、做示范”作出更大贡献。

·1月3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就《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向部分老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

·1月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精神,传达省级相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相关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当前工作。

·1月5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三星镇调研。她强调,要按照区委十五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始终坚持项目为王,解放思想、拓宽视野,着力招引、开工一批体量大、质量高、带动力强的标志性项目,加快推进城市焕颜、发展提质,全力以赴实现首季“开门红”,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多作贡献。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参加调研。

·1月6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招商引资暨“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动员大会,更加鲜明地树立“项目为王、项目至上”工作导向,向全区上下发出“开年就是开工、开工就要实干”强烈信号,动员大家迅速调整状态,从头紧起、从早抓起,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围着项目干,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持续突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奠定坚实基础。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1月15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信长星在南通调研时的讲话要求,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会议。

·1月16日,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郭晓敏主持召开十五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审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依法忠诚履职,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推动新时代海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一示范四城市”,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海门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审计力量。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沈旭东传达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参加会议。

·1月16日,全区基层党员冬训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委书记郭晓敏作动员部署,并讲授本年度冬训“第一课”。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出席会议。

·1月16日,全区主题教育“以学促干”典型案例交流会召开,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以学促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推进会暨总结评估部署会要求,交流“以学促干”典型案例,激励党员干部敢为善为奋发有为,持续推动全区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市委主题教育联络三组组长顾宗瑜,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徐加明主持会议。

·1月1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驻外招商干部座谈会。他强调,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海门高质量发展的头版头条,招商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定发展信心,发扬拼抢精神,提升专业能力,创新招商方式,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毅力,甩开膀子加油干,聚焦重点产业,着力招大引强,推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为海门高质量发展持续争先进位提供0.1元入场捕鱼新动能。

·1月23日,市委常委、南通军分区大校司令员周建新来海,深入护理院、企业、车站、商场等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区委书记郭晓敏陪同检查。

·1月23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带队,深入学校、商场、工地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安全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1月27日上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区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全区上下要站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高度,以“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为加快打造“一示范四城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点评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

·2月5日,区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保持对党忠诚、坚守初心使命、勇于自我革命,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党中央0.1元入场捕鱼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持续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2月6日,,区委书记郭晓敏率队,赴企业、养老院、商场、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中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落细落实安全措施,全力抓好隐患排查、风险整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2月7日,在收听收看全省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后,我区召开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主题教育中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劲动能,敢为善为、勇毅前行,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2月8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先后来到区公安局、北京路消防救援站、海太长江隧道项目现场、招商工业海门基地,看望慰问部分春节在岗职工,对他们坚守岗位、辛勤工作、默默奉献表示衷心感谢,并向他们致以新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勉励大家新的一年再接再厉、飞速奔跑,在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参加活动。

·2月18日,区委召开全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大会,动员全区上下以“拉满弓、绷紧弦”的劲头,向着既定的目标奋力奔跑,确保区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和区两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海门开发区、叠石桥家纺产业集团5家单位围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谋划全年工作发言。

·2月19日,区委、区政府召开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暨营商环境提升动员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区上下收心归位迅速进入状态,刀刃向内直面问题不足,见贤思齐激发昂扬斗志,以“拉满弓、绷紧弦”的劲头,强化能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海门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区委书记郭晓敏在会上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点评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宣读表彰决定。

·2月20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建筑业既是海门的传统优势产业,更是富民产业、支柱产业、最早走出去的产业,要认清形势机遇、坚定信心决心,全力以赴稳住“基本盘”,坚定不移拉长产业链,全面拓展发展“新赛道”,奋力开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局面,持续擦亮海

·2月21日,我区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21日,在收听收看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后,我区召开续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型政府。

·2月22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来到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听取企业发展情况介绍,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他强调,要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服务经营主体大走访活动,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助力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2月24日,在收听收看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后,我区召开续会,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强调要迅速贯彻落实省、市消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压紧压实责任,整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月26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带队,赴建筑工地、居民小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压紧压实责任,彻底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月28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等,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折不扣落实省市各项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抓紧抓实抓细隐患排查整治,系统梳理消防领域突出短板,全力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4年第一期政府公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