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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1)
印发《0.1元入场捕鱼聚焦细分产业领域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9)
0.1元入场捕鱼印发海门区联合治理金融放贷乱象工作方案的通知 (12)
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16)
印发《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加强海门区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
0.1元入场捕鱼明确海门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的通知 (23)
人事任免
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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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式发文为准
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24〕15号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4年7月10日
南通市海门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0.1元入场捕鱼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省政府0.1元入场捕鱼印发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41号)和《市政府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4〕1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标准提升三大行动,有力促进投资,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力争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科教、文旅、医疗、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5%左右;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先进产能比重大幅提高,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船舶海工、纺织、轻工、机械、建材等重点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全面摸排设备更新和工艺改造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超期服役、落后低效、高能耗高排放和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每年组织实施设备更新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80个以上(其中,开发区30个以上,海门港新区10个以上,其余区、镇不低于5个)。对标国际先进和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要求,推动光伏、集成电路、动力电池、机器人等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大机器人、电力装备、工程机械等高端产品和优势产品供给。(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区镇参与)
2.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发展。聚焦“产业升级、结构优化、质效提升”导向,围绕我区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推动信息技术、研发设计、工业互联、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加速我区生产性服务业对新科技、新模式的应用更加深入广泛,产业链优化整合和产业流程再造加快推进,服务制造型、技术密集型新兴服务业加速成群,面向制造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区镇参与)
3.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改造,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车间、智能制造工厂和“智改数转网联”标杆企业。实施诊改联动、千企提升、标杆培育、网联赋能、生态完善五大工程,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诊断评估全覆盖,到2027年推动250家以上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任务,培育智能车间(工厂)80家,推进规上企业“上云上平台”80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落实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贯通计划,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整体架构。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设备的应用比例。到2027年,力争建成省跨行业跨领域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区发改委牵头负责)
4.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应用推广节能、节水、环保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企业开展电机、泵、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2024年底前,完成对全区所有重点用能设备的普查和登记。排出更新计划。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按规定享受购置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广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近)零碳”工厂建设和“(近)零碳”园区的规划,到2027年,力争新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区发改委牵头负责)
5.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更新改造。贯彻落实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摸排、动态调整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企业底单,建立老旧装置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切实淘汰更新一批年限长、风险高、自动化程度低、低端低效的老旧装置,对发现的隐患风险点做到即知即改、应改尽改,全面压降安全风险。推动重点粉尘涉爆企业、铝镁金属粉尘企业2024年底前完成设施设备更新和工艺改造,其余粉尘涉爆企业逐年开展设备更新和工艺改造;钢铁企业炼铁工序和煤气柜操作区操作系统改造更新1家。(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能源和环保领域设备更新
6.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巩固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成果,推动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2026年底前完成海门鑫源环保热电迁建任务,持续推动燃煤热电机组优化升级,开展低碳节能技术改造和更新替代,降低发电供热煤耗,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区发改委牵头负责)
7.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实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依法依规推动企业淘汰更新不达标环保治理设施。力争到2027年更新提升7个断面监测水站、2个标准大气监测站点、3个噪声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海门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三)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8.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有序落实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待遇,不断扩大城镇居住人口和需求规模,持续释放投资潜力。有序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加快补齐公共管理服务短板,加大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的投入,因地制宜优化城市产业生态,进一步促进主城区人口集聚功能提升。力争到2027年全区城镇化率提升3个百分点以上。(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标准、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含整机和零部件更新)老旧住宅电梯800台。支持按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更新电梯。(区住建局、区市监局牵头负责)
10.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对使用年限长、能效低、节能潜力大、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能源设备(包含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输配系统、末端空气处理设备等)、外门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万平方米左右。(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11.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加快城镇供水厂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对标更新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力争到2027年累计完成更新改造投资超1.2亿元。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推进2.14公里市政管道、1.2公里庭院管道、229.4公里立管改造,持续滚动摸排燃气管道设施隐患,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推进瓶装液化气场站更新建设,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场站,坚决予以关停或转为供应站点,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场站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提档升级,有条件的可以选址新建合规场站。(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12.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环卫车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更新。力争改造农村7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更新压缩设备,提高转运能力,减少中转产生的污染。规范运行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力争到2027年完成4座以上中转站改造,更新环卫车辆30辆。(区城管局牵头负责)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13.推动运输车辆设备更新。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充电站(桩)更新改造。推动购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力争到2027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达到85%。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通行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力争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地区淘汰国Ⅳ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广安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主动防御系统,引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有序推进车辆更新使用新能源车。(区交通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船舶设备更新。严格执行船舶报废和环保标准,依法依规淘汰高耗能、高排放、污染重的老旧船舶,鼓励淘汰船龄达到老旧河船年限的内河航运船舶。推动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配套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充换电设备,畅通新能源船舶检验渠道,做好船舶检验服务。(区交通局牵头负责)
15.推动港口设备更新。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五)推动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16.推动农机设备更新。积极落实国家、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加快淘汰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机等农机具,加大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争取到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600台(套)。(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7.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开展老旧大棚改造升级;实施好国家、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做到能建尽建、应建尽建。通过项目奖补方式,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到2027年,力争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3500亩,实施6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全区所有大中型渔船完成北斗终端安装(更新),完成省定池塘标准化、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改造任务。(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8.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育教学与实习实训设备、科研仪器设备,添置更新一批中小学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等,提高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力争到2027年更新1000台(套)以上。(区教体局、区人社局牵头负责)
19.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检测标准,推进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星级宾馆、文化场馆、旅游演艺场所、博物馆、重点游乐园(场)等文化旅游场所运营设备更新。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观景、住宿、游乐、演艺、智能及其他类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推动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景区智能设备等更新提升,推广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区文广旅局牵头负责)
20.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淘汰更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更新医疗设备226台(套)。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改善医院现有供电、消防等安全保障措施,提升污水、污物处理能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区卫健委牵头负责)
三、回收循环利用
21.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水平,推动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培育再制造领军企业。推动风电、光伏等关键零部件设备再制造,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安全梯次利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投资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显著提升。提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大用地要素保障,优化环评、能评审批程序。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及国家0.1元入场捕鱼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措施。(区发改委、海门资规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数据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升级行动
23.推广能耗、排放、安全标准应用。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配合开展重要国家标准宣贯解读。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能耗、排放、安全等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强化重要国家标准解读宣贯。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加强能耗能效、低碳技术等标准攻关,积极参与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区市监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强化产品技术标准引领。积极争取参与制定修订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领域国家和省地方标准。依据南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市、区级监督抽查目录,严格落实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在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方面的标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在家纺等领域积极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力争到2027年,推动新制定实施3项产品技术领域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区市监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商务局、海门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标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组织参与制修订大宗固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支持相关企业和社会团体制定和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区市监局牵头,区发改委、海门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26.加强组织领导。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分析研判,调度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工作方案、设备更新项目库和每年度任务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我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循环利用和标准提升等项目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国家资金,积极争取0.1元入场捕鱼省、市级资金对我区制造业企业、城市更新和建筑市政、交通等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统筹市级及以上相关专项资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牵引和撬动作用,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财政担保、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加大对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对获得中央、省财政贴息不足2个百分点的,配套市级财政按照市区各50%予以补足。用好用足市《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区相关政策,统筹用好市、区级产业转型升级、卫生健康、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对工业、医疗卫生、农业等领域的设备更新给予支持。(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牵头负责)
28.优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再贷款政策支持下适度降低贷款利率,提升市场主体设备更新、以旧换新积极性。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特色贷款产品,采取“银行+担保”“银行+保险”等方式,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满足不同行业金融需求。通过精简业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高设备抵押率等方式,优化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金融服务。(国金局海门支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强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聚焦“两重”和“两新”等领域,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健康家居、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区发改委、海门资规局、区科技局、海门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大宣传引导。持续完善《海门区重点惠企政策汇编》,企业扫码即可查找相关政策内容,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组建服务企业“政策宣讲团”,深入重点板块、企业开展惠企政策宣讲、产业链工作会议、双驻点双挂钩双推进大走访等,确保企业全面了解政策,精准掌握政策,及时享受政策。依托多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搭建线上政策展示平台,及时公开、宣传设备更新政策,构建多角度宣传格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优化组织申报。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等省级以上荣誉推行奖补资金“免申即享”;充分发挥“万事好通·惠
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利用好政策直达、诉求直报、政企直通三个板块,企业可登录平台精准匹配相关市级以上政策、在线快速进行申报;区职能部门与各区镇同向发力,及时向企业传达区级奖补资金申报文件及相关要求,做到应报尽报;国金局海门支局要积极与成员单位进行联动,储备一批满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的企业名单,支持0.1元入场捕鱼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企业的融资需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做好供需对接。抢抓设备更新换代需求升级机遇,充分发挥我区制造业优势,推动我区0.1元入场捕鱼先进设备、优质产品、创新技术服务全国大市场。形成优势产业、产品清单,做好宣传推介,以设备更新实现产业焕新。大力激发设备更新需求,推动优势产业链提升、市场精准对接、产贸深度融合,积极引导使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设备,进一步激发设备更新市场潜力。持续组织开展老旧设备更新、废旧设备回收、先进设备生产三方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运用好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拓展对接合作平台。(区发改委、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印发《0.1元入场捕鱼聚焦细分产业领域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25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0.1元入场捕鱼聚焦细分产业领域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7月7日
0.1元入场捕鱼聚焦细分产业领域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行动方案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重大要求,积极融入省“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市委十三届八次、区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深度融合,全面融入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和目标
(一)发展目标
聚焦10条重点产业链,建立“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招引和推进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和提升开票销售超10亿大企业,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韧性。
(二)重点领域
1.先进钢铁材料和合金材料。吸引优特钢产能和研发中心,优化合金材料布局,发展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智能电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用合金材料。2.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推动小分子药与大分子药、创新药与仿制药协同发展,鼓励发展CRO、CDMO模式和特医食品开发。提升Ⅱ类、Ⅲ类医药器械占比,招引BT+IT 项目,着力发展高端影像设备、植介入器械及耗材、体外诊断等。3.机器人。完善本体、RV减速机、伺服系统、控制器、视觉系统体系,鼓励特殊作业、多用途、人形机器人等集聚发展。4.汽车零部件。抢抓汽车“四化”趋势,强化布局动力总成、传动系统、智能座舱等关键核心系统。5.光通信。巩固光纤光缆优势,在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等领域引进一批支撑性项目。6.集成电路。布局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检测等生产环节和半导体高端设备及零部件、半导体材料等不同领域,积极发展封测、薄膜沉积、炉管、清洗设备、光学元器件、光掩膜、陶瓷覆铜板、探针等。7.新能源。引进风机整机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布局异质结、XBC以及钙钛矿电池组件,加大固态电池开发,推动电芯、PACK、系统集成等协同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储能和氢能。8.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提升自主设计能力,强化船舶海工配套设备、舾装、信息化、智能化系统本土化配套水平,提高邮轮、LNG运输船、海洋开发装备、深海装备等高价值、高技术产品占比。9.海洋产业。提升发展海洋高技术船舶和工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能源、现代海洋服务、海洋交通运输、深远海渔业等细分领域。10.现代家纺。优化提升研发设计、纤维开发、先进织造、品牌打造等环节。(牵头单位:区数据局、市监局、发改委、工商联、投资服务中心、科技局、商务局;协同单位:各驻外招商局、科技招商中心、科创办、项目办、服务业办、各区镇)
(三)“六个一”重点任务
1.合作一个院所协会,强化产学研合作。以海门优势企业、在海研发机构等为基础,以规划建设研究院、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转移中心、产业化基地、创新中心等为重点,逐链合作一个大院大所或行业协会,逐链打造一个产业IP,助力成果孵化转化和委托招商,强化对所处行业“智改数转网联”赋能。吸引大院大所、著名科学家等在海设立新型研发机构。鼓励联合大院大所承担国家省市级重点研发计划,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协同单位:区工商联、发改委、教体局、各区镇)
2.建立一支投资基金,壮大新兴领域。统筹区级母基金、国企区镇基金,鼓励设立和高效运营各级产业基金,加大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各类子基金、项目投资力度。积极引入知名投资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合作模式,强化社会化协同参与,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紧密的长期伙伴关系。提升母基金、细分产业子基金、科创基金运营效能,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和国家、省市级产业基金等上级基金资源。推广基金招商模式,强化项目绩效评估。(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协同单位:区国资办、发改委、科技局、投资服务中心、六大区属国企、各区镇)
3.制定一套专项政策,提升发展质态。围绕助力招商引资、转化达产和企业运行,逐链制定一套政策体系,推动每条产业链培育“链主”企业或开票销售超10亿元大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鼓励首台(套)重大核心装备攻坚和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协同单位:区数据局、市监局、工商联、投资服务中心、科技局、商务局、各区镇)
4.建设一批特色载体,拓展发展空间。统筹拟建在建、盘活各类低效科创载体空间,逐链规划、建设一批产业集聚明显、特色优势突出、服务配套齐全、入驻企业潜力较大的产业园区载体群。积极培育市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争创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标杆孵化器”。(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协同单位:区国资办、六大区属国企、各区镇)
5.合作一批专业机构,优化招商模式。深入实施全球招商合作伙伴计划,开发和拓展国内外新合作对象,逐链合作一批专业机构,鼓励引入强链补链延链项目。总结学习成熟合作运营经验,科学推广国企建设、委托招商运营模式。以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建设为契机,学习沪苏赴国外招商模式,推动外资项目取得突破。(牵头单位:区投资服务中心;协同单位:区商务局、国资办、各驻外招商局、科技招商中心、六大区属国企、各区镇)
6.出台一个招商方案,加大攻坚力度。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重点环节,瞄准重大制造业项目、科创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等重点类别,逐链出台一个招商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加大考核推进力度,协调签约注册问题。高频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常态化开展项目推进现场督查,协调项目推进瓶颈问题,推动产业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竣工、快达产。(牵头单位:区投资服务中心;协同单位:区各驻外招商局、科技招商中心、科创办、项目办、服务业办、各区镇)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一)完善组织机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担任总链长,整体负责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由区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施俊,区委常委、副区长宋涯任链长。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副链长)统筹做好产业链各项具体推进工作,包括本产业链的年度目标任务、产业链党建、对上衔接沟通、会商解决问题、组织产业调研、跟进重点工作、总结工作成效等具体工作。(牵头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副链长>、各区镇)
(二)健全推进机制。整合部门产业信息资源,实现部门间产业信息共享。逐链组织召开产业链工作会议,听取企业发展情况、协调问题以及招商引资建议等。“六个一”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定期报送进展。区链长办定期调度推进落实情况,加强提醒和跟踪督办。(牵头单位:区链长办、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副链长>、“六个一”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各区镇)
(三)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人才资源向主导产业集聚。坚持土地围着项目转,保障重点项目用能及环境容量需求。支持金融业加大支持制造业的力度,用好各项税收政策。运营“万事好通·马上办”平台,推广免申即享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数据局、人社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项目办)
0.1元入场捕鱼印发海门区联合治理金融放贷乱象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26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金融监管总局海门监管支局:
现将《海门区联合治理金融放贷乱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扎实有效推进,确保联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海门区联合治理金融放贷乱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0.1元入场捕鱼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联合行动,共同治理金融放贷乱象,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按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管合法更管非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齐抓共管、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等工作原则,联合治理金融放贷特别是互联网贷款乱象,进一步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监测排查,发现信息线索。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依托现有监测排查、信访举报等渠道,将发现金融放贷乱象信息线索列为工作重点,并着力发现以下信息:
1.违法违规营销,主要包括(1)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未在醒目位置充分披露贷款主体、贷款条件、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渠道和违约责任等基本信息;(2)未在醒目位置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与合作机构信息、合作类产品的信息、自身与合作各方权利责任,未充分揭示合作业务风险,产生品牌混同;(3)地方法人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金融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除外)。
2.违法违规合作,主要包括(1)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非金融企业提供资金用于发放贷款;(2)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非金融企业共同出资发放贷款;(3)未充分了解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性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电子商务公司、信息科技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及其关联方对客户的收费或变相收费情况,未定期评估客户融资综合成本,对存在服务收费质价不符的未采取限制措施,对收费标准过高的未拒绝合作;(4)接受无融资担保资质的非金融企业以及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金融企业提供的直接或变相增信服务;(5)委托有暴力催收、对与贷款无关的第三人进行清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清收。
3.非法放贷及其广告,主要包括(1)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2)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非金融企业提供含有“贷”字样或内容的金融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提供或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提供金融业务广告发布服务的。
(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移送。对于监测排查发现的信息线索,要安排人员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网络公开信息、第三方工具等渠道,采取非现场或现场方式,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对于有效信息线索,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依法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1.对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在自身或与第三方合作发放贷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海门监管支局、区政府办负责调查认定、依法处置,举一反三、强化监管。
2.对涉及金融放贷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调查,依法处置。
3.对于涉嫌“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犯罪的,由发现部门或核查部门及时向区公安局移送线索。
4.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主体注册地在外省的,由发现部门或核查部门及时向相关省份的监管部门移送线索。
5.对于难以明确监管部门、处置方式的,由区政府办牵头,参与联合治理部门集体研究,采取联合治理措施。
(三)创新方式方法,探索联合执法。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治理效果。
1.区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法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严格落实《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第四十一条0.1元入场捕鱼“贷”字样的禁止性规定。
2.针对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包含“贷”字样的存量市场主体,由属地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先行开展全面自查,督促辖内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申请变更包含“贷”字样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同时,区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3.针对投诉举报较多、注册地在我区的市场主体,核查其自身或关联企业有无金融业务资质。如有金融业务资质,则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管合法更管非法”原则,由直接监管相关金融企业的金融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开展联合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如无金融业务资质,由企业注册地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开展联合警示约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于涉嫌非法放贷的,按照“非法性、营利性、经常性、社会性”进行联合认定。性质认定后,可以提请直接监管部门协助,依法督促监管对象加强交易监测、业务管理。涉及性质认定困难、大型企业集团或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0.1元入场捕鱼部门或报请提级推进联合治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金融素养。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法规,把握重要时点开展防范涉及金融放贷乱象风险的宣传教育,制作针对性强的警示教育作品,依托各自宣传渠道,针对重点领域、区域和人群开展风险提示,引导广大群众在需要贷款时选择有贷款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主动远离非法机构、不良中介,防止掉入贷款诈骗陷阱,发动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金融广告、“套路贷”等违法犯罪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在排查后要主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机构要公开曝光、提示风险,及时提示相关监管部门严防监管死角。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金融放贷乱象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快建立联合治理金融放贷乱象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工作班子和联络员,充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做好工作衔接。各部门要统筹自身各项职能,主动将联合治理金融放贷乱象专项工作与本部门职能工作融合衔接,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信访维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现场联合检查、定期碰头会商、联合研判风险,综合施策治理金融放贷乱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专项行动中,发现构成刑事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区公安局,做好行刑衔接。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请于7月15日晚前报送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每季度25日前,报送金融放贷乱象治理阶段性工作总结(包括风险排查结果、已采取的治理措施、下一步处置计划以及典型案例等),突出风险隐患随时报送。上报材料须加盖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部门单位公章,PDF版和电子版同时报至hmsjrb@163.com邮箱。联系人:刘晓利;联系电话:82290097。
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28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南通市海门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南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紧密结合“约惠海门·品质生活”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通过“产供销、政银企、线上下、内外贸”四个联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和家装厨卫“焕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一)加大报废换新支持力度。落实商务部等7部委《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坚持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联动,按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给予定额补助。进一步加快申请审核进程和配套资金保障,确保符合条件购车消费者按时足额获得补贴。同时,开展2024年度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自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购买新车的,分档分别给予1000和4000元的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到2025年,我区汽车消费总量较2023年增长20%以上。(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海门金融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我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做到“及时回收、及时注销”,便捷办理报废注销业务和授权查询报废车信息。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加强与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的业务拓展,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报废车回收拆解监管,规范固废处置行为,强化危废处置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加强二手车销售企业备案管理。支持我区汽车销售企业拓展二手车置换业务,鼓励二手车销售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积极在二手车交易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明示车辆配置、维修保养、出险理赔、售卖价格等重要内容。利用信息服务系统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引导推动基础条件较好区域建立有影响力、有知名度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贸易,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南通海关海门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汽车流通消费新场景。抓紧编制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积极开展公共充电基础建设,持续优化新能源车辆使用环境。至2027年,全区新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超600个,每年不少于150个。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满电回家”活动,在本单位适当区域新建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进园区、进机关、进企业。大力发展汽车文化旅游消费,支持自驾游营地和房车营地建设,开展后备箱集市等活动。丰富汽车运动赛事活动,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举办汽车赛事活动。推动汽车改装、汽车租赁等行业规范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局、区教体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五)发挥惠民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完善家电销售与服务网络,支持开设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引导家电销售企业及各大金融机构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活动和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金融产品,鼓励合理开发优惠利率、灵活分期等特色融资产品。(区商务局、海门金融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家电生产、销售、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鼓励家电销售企业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服务。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联动实施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业务。(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废旧家电循环利用。统筹用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上级资金,聚焦打通废旧家电回收堵点,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回收服务网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鼓励支持“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引导家电回收企业上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共建。(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八)加大惠民便民支持力度。引导家装企业积极参与“苏新消费·家电家装嘉年华”活动,持续开展“家装焕新季”活动,提供家装厨卫产品优惠让利。支持将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等列入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指导金融机构优化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海门金融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培育家居新增长点。积极推广省级数字家庭建设技术体系标准。引导0.1元入场捕鱼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促进适老产品消费。引导线下老年家居用品实体店布局,打造老年人便利生活消费圈。支持家装企业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适老化改造)消费场景,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家居消费服务。积极推行《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工厂化生产装配式安装的相关部品部件在家庭装修改造中应用,鼓励家装企业常态化开展优惠团购、免费设计等优质服务活动。引导家具生产企业提供家具厨卫上门“送新”、返程“收旧”,优化线上线下交易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设置废旧家具临时存放场所,为装修、回收车辆进出提供便利。加快推进家政服务、装饰设计、物业管理等行业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商务局要牵头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分析研判,调度情况,协调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落实举措,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各级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让消费者感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力度。区公安局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三)加强宣传督导。区商务局要统筹各部门资源,做好政策解读,对汽车、家电等消费品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要跟踪研判政策实施成效,严防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要加强价格监测和提醒告诫,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及时跟进处置。对弄虚作假、骗补等行为,要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印发《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加强海门区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29号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属国有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加强海门区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加强海门区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基金(以下简称国企出资基金)的运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基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根据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基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通政办发〔2023〕2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中国企出资基金是指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含其全资、控股下属企业)以自有资金和其他合法来源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
一、加强基金统一管理。区属国有企业应当围绕自身功能定位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发起设立基金,在对拟设基金开展全方位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国企出资基金设立方案,并按要求将拟设立基金项目纳入集团年度投资计划报区资金安全委员会会议审议。根据区属国企“三重一大”监管事项权责清单要求,分层分类履行设立基金项目报批报备程序。区属国企设立基金要加强基金顶层设计和设立论证,增强专业研判力量,推进基金规模、投向和支持效果适度集中。
二、注重基金管理人选评。综合考虑管理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综合服务水平、管理人出资情况等因素,通过公开遴选招募、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专业化、市场化的基金管理人,刚性明确基金管理人标准及条件,优先选择募资能力强、投资业绩好、业内排名靠前、投资方向与集团产业布局契合度高、团队有落地常驻人员的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费应结合基金层级、类别、规模、投资阶段、出资比例等因素从严从紧控制,原则上基金管理费计提比例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1.8%。定期督促基金管理人提交基金运行报告,并动态跟进重大项目进展。
三、规范基金出资行为。区属国有企业设立基金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资金和经营状况,做好资金预算,确保资金来源合规、支出压力可控,不得违规借贷资金用于基金投资,不得通过基金规避监管,不得设立附加担保限制的基金,不得承诺回购其他基金出资人的份额,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一律不得开展基金投资。发挥基金资本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金设立,除因特殊目的设立的基金外,区内国企在单个基金中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对创业投资基金出资比例可适当提高;在基金出资过程中,国有企业出资原则上不得早于社会资本(上级单位或部门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四、强化投资项目论证。区属国有企业要紧扣“服务主责主业、支持供应链发展、助力科技创新”等主投方向审慎出资,规范执行基金项目投资决策程序。组建基金投管专家库,强化对基金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和专项论证,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同时,根据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和优化投资方案,建立有效的投后管理和赋能机制,提高基金投资收益率。完善项目投资决策机制,对没有投决权的基金项目,在严格进行财务、法务等尽调的基础上形成专业投资建议书,经集团党委前置讨论后作出董事会决议,并实行对外投资项目事前提级报请制,在拟投项目正式决策前,需及时向分管集团的区领导报请同意,并在基金投后管理中定期追踪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投资的全周期监管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程序闭环管理。
五、提升基金管理效能。区属国企要按照主责主业和发展战略规划,加强基金业务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基金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基金募投管退和监督审计等各环节的过程管控要求,科学决策、合规管理、防范风险,稳审把控基金投资节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选优配强国有企业派出基金人员监管队伍,规范履职行为,及时掌握基金运作情况;对出资金额大、占比高的基金,通过委派董事或基金投决委员、观察员、咨询员等方式加强跟踪管理。优化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权责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团队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出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行业规范,严格遵守禁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六、完善出资退出机制。国有企业出资部分一般应按基金协议(章程、合同)约定在基金存续期满后退出,存续期未满如达到预期目标,可通过股权回购机制等方式适时退出。在现有存续期外,确需追加延期的,应当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延期后一般不提取管理费。各区属国企应注重通过协议等形式保障出资权益,建立健全出资退出机制,对确因基金经营管理因素导致出现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基金设立手续、出资拨付基金账户一年以上未开展投资业务、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基金设立目标、未按协议(章程、合同)约定投资以及其他危及基金安全或违背基金运行目标情形的,应选择提前退出。完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基金业务重大风险识别、预警、发现、处置机制和基金提前退出机制,在国企基金投资出现重大风险、重大损失等情况时,应当第一时间向区分管领导报告,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并适时退出,切实保障国有出资权益。
七、全面加强监督考评。加强国企股权投资基金全过程监管,强化投后跟踪和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风险排查、重大投资项目巡访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投资风险。国企出资基金出资主体应切实行使股东(合伙人)权利,及时掌握基金运作情况,实行股权投资基金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末各国企应向区资金安全委员会报告设立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基金投资业务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南通市海门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海政办发〔2020〕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一般不以单个项目投资情况评估认定风险,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区属国有企业基金运营绩效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范围。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国资办负责解释。
0.1元入场捕鱼明确海门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30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海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海政规〔2016〕12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区城镇户口满3年(含)。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4301元(不含)(其中,低收入家庭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南通市民政局公布的2023年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两倍),且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收入审核按照《海门市城乡社会救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海政规〔2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区内无房或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不含)。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备汽车,且在申请时前两年内无自备汽车过户行为。
5.夫妇双方平均年龄满28周岁(含),单身满30周岁(含),孤儿年满18周岁(含)。
6.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需经租赁备案,或经属地政府确认。
符合上述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家庭、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抚对象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多子女家庭、劳模家庭、长江退捕渔民家庭优先予以保障。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不满5年(不含)。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已在本区建立社保账户,并正常缴费。
4.申请人家庭及父母在海门街道范围内,无房或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不含)。
5.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需经租赁备案,或经属地政府确认。
6.申请时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和人才购(租)房补贴。
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统一签订协议,统一缴纳房租,并负责对纳入公租房保障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将相关变更情况(工作和房屋租赁)反馈至住建局。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区已办理居住证,且证件有效使用期累计满3年(含)。
2.已与海门街道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已在本区建立社保账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含)以上。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范围内,无房或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不含)。
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统一签订协议,统一缴纳房租,并负责对纳入公租房保障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将相关变更情况(工作和房屋租赁)反馈至住建局。
(四)环卫工人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区环卫部门签订合同,并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2年(含)。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海门街道范围内,无房或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不含)。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备汽车,且在申请时前两年内无自备汽车过户行为。
4.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需经租赁备案,或经属地政府确认。
5.申请时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
由区环卫部门统一申请,统一签订协议,统一缴纳房租,并负责对纳入公租房保障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将相关变更情况(工作和房屋租赁)反馈至住建局。
(五)公交司机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公交公司签订合同,并从事公交司机工作满2年(含)。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海门街道范围内,无房或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不含)。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备汽车,且在申请时前两年内无自备汽车过户行为。
4.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需经租赁备案,或经属地政府确认。
5.申请时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
由区公交公司统一申请,统一签订协议,统一缴纳房租,并负责对纳入公租房保障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将相关变更情况(工作和房屋租赁)反馈至住建局。
二、申请对象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按照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成员中以城镇户籍人口数计算保障面积:1人户家庭住房保障建筑面积30平方米;2人户家庭住房保障建筑面积45平方米;3人户家庭住房保障建筑面积60平方米;4人户及以上家庭住房保障建筑面积80平方米。申请家庭被认定的房产面积应从保障面积中扣除。
三、自行在市场租赁住房的被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对于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分类补贴原则,按以下标准分档次发放月租赁补贴:
1.低保家庭海门街道补贴20元/平方米,其他园区、镇补贴12元/平方米。
2.低收入家庭海门街道补贴15元/平方米,其他园区、镇补贴8元/平方米。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海门街道补贴10元/平方米,其他园区、镇补贴6元/平方米。
根据国家“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的精神,将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月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租住在海门街道的每月补贴300元,租住在其他园区、镇每月补贴180元。租赁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中列支。
四、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被保障家庭租金缴纳标准
对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即实物配租)的被保障家庭,价格部门经调查提供的主城区(开发区)商品房(多层顶楼)的市场租金水平为每月12.7元/平方米,现采用每月8.8元/平方米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保障面积内租金标准
1.低保家庭:免收租金。
2.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租金标准的10%。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租金标准的30%。
(二)超出保障面积以外租金标准
1.低保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租金标准的30%。
2.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租金标准的50%。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租金标准的70%。
(三)承租房屋实际面积小于保障面积时,按照房屋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四)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可酌情安排实物配租,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的70%。
上述标准因申请人情况特殊或存在争议的,由区公共租赁住房部门联审会议集体研究审核决定。
五、实物配租实行分级分类轮候
根据《海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海政规〔2016〕12号)文件精神,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行分级分类轮候,届时将根据房源情况和轮候家庭情况综合制订配租方案,并经区公共租赁住房部门联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公布。
六、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
申请人、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海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海政规〔2016〕12号)文件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本通知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人事任免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从国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4〕9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从国华同志任区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电子政务中心主任职务。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4年6月6日
大事记
重要活动
(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31日)
·7月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赴海门港新区致中村,走访慰问部分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调研基层党建工作。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建强基层干部队伍,厚植为民情怀,密切联系群众,创新探索治理路径,做细做实群众工作,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7月2日,2024年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轮值常务副主任调度第六次会议在三星镇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轮值常务副主任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参加会议。
·7月6日,在收听收看全市防汛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后,我区召开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会议并强调,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运行安全,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全区上下要迅速进入状态,强化工作组织、加强工作调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防汛各项重点工作,坚决打好防汛工作主动仗。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作防汛工作专题部署。区领导周国强、茅敏勇参加会议。
·7月7日,海门区外贸企业座谈会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实地调研外贸工作并出席会议,与外贸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强调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培育壮大外贸市场主体,建好外贸服务平台,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全力推动外贸稳中提质持续向好,助推海门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出席会议。副区长王一兵主持会议。
·7月9日,上海电气恒羲光伏首片异质结电池下线。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副总裁、上海电气恒羲光伏执行董事、总经理沈兵,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及光伏行业专家、厂商代表等出席活动并分别致辞。沈兵在致辞中表示,上海电气恒羲光伏从项目落地、产能布局、工厂建设到正式投产再到首片异质结电池下线,都离不开海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期待未来能与海门携手共进,共同书写光伏产业的新篇章。
·7月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检查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抓细抓实防汛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国强参加活动。
·7月1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例会。他强调,全区上下要抢抓海门发展机遇,坚定信心决心,发扬拼抢精神,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动项目招引建设再提速再突破,确保“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取得过硬成果,为经济稳中向好、稳中提质提供有力支撑。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参加会议。区领导施俊、宋涯、江永军、顾玉琴、王一兵、茅敏勇参加会议。
·7月12日,区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安委会主任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极致务实的作风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织密安全责任网络,坚决彻底整治隐患,守牢安全底线红线,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防汛形势持续平稳可控。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国强主持会议,区领导王一兵、王瑊、茅敏勇、宋民、韦宗成参加会议。
·7月15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冬梅来海调研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学习研究,聚焦工作重点,强化协同配合,持续做大文化产业项目增量和文化企业体量,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参加活动。区领导黄静、茅敏勇参加活动。
·7月15日,我区举行“筑梦现代化 共绘新图景”主题宣讲暨“理响长江口”理论结亲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冬梅,新华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黄建伟分别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致辞。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静就“筑梦现代化 共绘新图景”主题宣讲进基层活动提出工作要求。
·7月16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回信重要贺电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7月16日,全市统战部长座谈会暨统战文化工作推进会与会人员来海,实地观摩卞之琳艺术馆、东布洲国际动画孵化创作基地、东布洲提琴工坊等地,详细了解海门东布洲同心街区打造和统战文化工作推进情况。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小红,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出席活动。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杨江华参加活动。
·7月17日,区投资服务中心、海门开发区分别与中海海洋建工集团产业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招商联盟合作协议和委托招商合作协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中海海洋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涛,中海海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熊政红见证签约。区委常委、副区长宋涯参加活动。
·7月1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带队深入海太长江隧道项目现场、金益成公司、供电公司、交警大队等基层一线,看望慰问高温下坚守岗位的一线劳动者,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向保障城市运行、守护城市平安、投身城市建设的劳动者致以敬意和感谢。区领导杨江华、宋民参加活动。
·7月18日,江苏农垦种业和米业智能化加工项目开工。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本辉,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开工仪式并分别致辞。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参加活动。区委常委、海门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施俊参加活动。
·7月19日,香港青年企业家张謇企业家精神研修活动在海举行。企业家们走进海门,学习先贤楷模,弘扬传承张謇企业家精神,近距离感知海门,了解海门人文历史、交通区位、产业发展。省委统战部一级巡视员李卫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小红参加活动。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介绍海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杨江华参加活动。
·7月2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他强调,要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只争朝夕、奋力拼搏,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全市发展大局多作贡献。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参加会议。区领导施俊、周国强、宋涯、张文锦、王一兵、茅敏勇参加会议。
·7月21日,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省委、南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部署,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
·7月22日至23日,2024两岸青年企业家菁英峰会在南通举行,期间开展了“两岸(海门)智能装备产业合作园区”授牌活动。两岸企业家峰会大陆方面理事长郭金龙、副理事长张平、秘书长林军,台湾方面理事长刘兆玄、秘书长尹启铭等参加仪式。张平为合作园区授牌。峰会大陆方面智能制造及装备产业合作推进小组召集人苏波、南通市委书记吴新明分别致辞。省委台办副主任孙继兵,南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小红,市委常委、秘书长童剑等出席活动,副市长李玲主持活动。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作海门投资环境推介。
·7月25日,区政协召开十五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作出政协新的更大贡献。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通报今年上半 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协副主席王拥军、徐骏、黄樱璐,秘书长何雪峰参加会议。
·7月2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7月24日至25日,省长许昆林在南通市调研并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他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用心学习全会精神、对标完善思路举措、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以“走在前、做示范”的果敢担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省政府秘书长吕德明参加。市委书记吴新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陪同调研并汇报有关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参加相关活动。
·7月26日,南通市举行二季度项目建设现场观摩活动。下午,市委书记吴新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率队来海,观摩我区项目建设。市政协主席黄巍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中秋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观摩活动。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参加活动。区委常委、副区长宋涯参加活动。
·7月27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沈旭东主持召开十五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区领导杨江华、周国强、黄燕姿,区委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7月27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近期中央有关精神,传达学习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会暨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7月28日,以“建设‘四好’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海门城市合伙人沙龙活动在沪举行,集中展示海门城市价值和美好前景。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致辞。来自全国各地的央企国企、头部房企、知名民企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等百余名嘉宾参加活动,共商合作、共谋发展。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国强作城市推介,副区长张文锦主持活动。
·7月3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区上下坚定根本政治制度自信,更好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的强大动力。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到会作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题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成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国强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江永军,副主任姜晓静、顾玉琴、张松参加会议。
·7月30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开展“八一”慰问活动,向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军属等致以节日问候和崇高敬意。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参加慰问。区领导李俊、茅敏勇参加活动。
·8月1日,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现场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我区重点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区领导杨江华、姜勇参加会议。
·8月2日,海门开发区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罗普特(海门)海洋人工智能研究院产业项目投资协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会见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延行一行,并见证项目签约。副区长张文锦参加活动。
·8月3日,首届东布洲国际艺术节在临江新区开幕,这是国内首个国际合家欢驻地艺术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冬梅,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聚橙集团轮值CEO、深圳市小橙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胡梁子等共同按下启动键,为首届东布洲国际艺术节启幕。区委副书记孙剑波主持开幕式。亚洲儿童青少年艺术节与戏剧联盟现任副会长、上海戏剧学院特聘专家、竹马台教育戏剧创始人臧宁贝等来自社会各界的艺术家参加活动。陈冬梅在开幕式上讲话,沈旭东、胡梁子分别致辞。区领导黄静、茅敏勇、徐骏参加活动。
·8月4日,我区召开“冲刺三季度、决胜下半年”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相关会议要求,动员全区上下坚定信心、负重前行,奋力冲刺三季度、全面决胜下半年,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孙剑波通报上半年项目建设、经济运行、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污染防治攻坚、乡村振兴考评结果。
·8月5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中共中央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会部署上来,确保全会精神在海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参加学习。
·8月8日,市委书记吴新明前往海门区调研。他强调,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强大动力,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创新突破、厚植优势,高标准抓好三季度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当样板做示范。市委常委、秘书长童剑参加调研。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陪同调研并汇报有关工作。
·8月12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吴新明来海调研时的讲话要求,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8月12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强化要素保障,做大现有企业,加速增量引育,更好更快推动海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区领导黄静、顾玉琴、茅敏勇、黄樱璐参加会议。
·8月14日,全市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在海召开,总结今年以来全市科技服务业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副市长于立忠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参加活动。
·8月1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8月15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心得体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巡学旁听第二工作组组长、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成小红到会指导。
·8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参加学习。我区召开武汉大学海门集成电路研究中心研究生座谈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与研究生代表面对面互动交流,共话发展机遇,共谋合作新篇。武汉大学微电子系主任、武汉大学海门集成电路研究中心主任刘威参加座谈会,并介绍研究中心运营情况。区领导杨江华、张文锦、王拥军参加活动。
·8月19日,我区召开勉励师生座谈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勉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以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续写海门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静宣读贺信,副区长王瑊主持会议。
·8月1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来到区人民医院、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中医院,看望慰问一线医务工作者,代表区委、区政府向他们致以节日问候和崇高敬意。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精湛医术、高尚医德、优良医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区领导黄静、王瑊参加活动。
·8月1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专题座谈会。他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依托资源禀赋,选准产业赛道,“一业一策”加大招商力度,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总量、质量双提升,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增添更强动力、作出更大贡献。区领导张文锦、王一兵参加会议。
·8月20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会见了来访的嘉吉集团亚太区总裁、亚太区农业供应链集团总裁柯沛瑜一行。副区长王一兵参加活动。
·8月2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定信心、铆足干劲,奋战三季度、决战全年胜,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过硬成果展现海门当样板做示范的责任担当。区委副书记孙剑波出席会议。区领导周国强、宋涯、张文锦、王一兵、王瑊、茅敏勇参加会议。区发改委、统计局、科技局、住建局、商务局、投资服务中心、项目办、服务业办和各区镇负责同志发言。
·8月22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回信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8月23日,2024首届海峡两岸(江苏)青年动画周在海门临江新区东布洲科学城开幕,来自两岸的200余名动画青年齐聚玲珑湖畔,进一步深化思想文化交流,共同推动两岸动画产业繁荣发展。省台办副主任封志成,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小红,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市台办主任杨建,台湾动漫创作协会副理事长涂国雄共同启动动画周。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杨江华参加活动。
·8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调研组来海,就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环资城建条线工作等情况开展调研。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红星,海门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成伟陪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晓静参加活动。
·8月24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坚定信心决心、抢抓发展机遇,埋头苦干、担当作为,持续突破重大项目,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对全区经济的贡献份额,为海门高质量发展大局挑大梁、扛重责。区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施俊参加活动。
·8月2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赴海门街道等地,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向好,厚植海门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8月27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在区会展中心举行。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研究室主任姜海军作宣讲报告。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报告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出席。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