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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要做到七个“严禁”
来源:正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5 字体:[ ]

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再一次告诫我们,一次次的疏忽大意,一次次的置之不理,一次次的放任隐患,最终酿成了触目惊心的事故。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这一数据目前呈连年增长的态势。

电动自行车如不当使用、充电,就很容易起火,这应该已经是生活常识。电动车频频起火的直接原因,多为充电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燃爆,因其起火速度快、释放大量有毒气体,极易造成居民伤亡。而背后的原因,则是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参差不齐、非法改装难以禁绝、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屡禁不止等乱象。

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