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打造高水平产业工人队伍,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作出新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匠”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在生产、技术、研发等技能型岗位的在职职工(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满3年,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热爱祖国、遵守法纪、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目前仍从事与一线岗位相关工作,在行业内具有突出的领军作用,热心传帮带工作,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近5年内获区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者在区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名次)。
(二)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拥有一项以上专利,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他人不可替代的绝技绝活,创造了被同行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并被有关部门命名表彰,在同行业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四)跟踪本行业技术前沿,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
(五)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作出突出贡献。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匠”的评选重点聚焦高技术船舶海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等特色主导产业,重点推荐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的职工。
二、组织领导
邀请海门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和行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候选人的审议和评选工作,决定推荐评选活动的重大事项。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总工会,负责推荐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申报(4月上、中旬)
1.主要采用组织推荐方式,由各企业(单位)工会牵头,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推荐筛选审核后,择优提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匠”推荐人选,每个企业(单位)最多推荐2名人选。
2.同时鼓励社会推荐、个人自荐方式,社会推荐可由企事业单位、有关行业协会等直接申报推荐各自行业或技术领域中的优秀人才,个人自荐可由相关优秀人才直接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总工会自荐报名参评,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后,择优列入评委会评选。
3.各企业(单位)工会对推荐人选要认真进行考察,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各企业(单位)工会于4月19日前将“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匠”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申报单位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等材料报送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总工会(联系人:张燕燕、宋冬宇,联系电话:82319925,电子邮箱:hmjdzgh@163.com)。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的可直接报送上述材料。
(二)评选审核确定(4月下旬)
1.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对推荐人选认真核查的基础上,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提出初步候选人。
2.评审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确定前10名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匠”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
3.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在海门开发区微平台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工委批准确定。
四、表彰奖励
对在推荐评选活动中产生的10名人选,授予首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匠”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单位)高度重视“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匠”推荐评选活动,组织发动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现和挖掘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把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精英推荐出来。
(二)确保评选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重点关注一线操作岗位职工群体,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匠”推荐评选活动,讲述工匠故事、表达工匠情怀、展示工匠形象,形成培树工匠、学习工匠的浓厚氛围,助力建设高能级、创新型园区。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总工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