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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式APP中发现任职收入与实际不符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5-14 字体:[ ]

先与扣缴单位进行联系核实,以下五种情形可能是正常现象:

1.您的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为您申报上月收入);

2.您与所在的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离职后扣缴义务人仍需为您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

3.您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是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利息、稿费、租金、中奖等收入;

4.被申诉扣缴单位变更名称;

5.被申诉扣缴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若不属于上述情形,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起“异议申诉”。具体操作如下:

①点击【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或者点击【办&查】的【查询】-【收入纳税明细】,选择查询年度、所得类型,即可查询相应的记录。

②在查询列表页,点列表行,可查看对应的收入明细。在收入明细页点击右上角【申诉】或【批量申诉】,选择申诉类型并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

③提交申诉完成后,申诉进度情况,系统会通过站内信提醒您,您也可自行在【办&查】-【异议申诉】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