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门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海门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我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根据《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田园联发〔2020〕6号)及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下达“十四五”及2021年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任务的通知》(通田园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我区“十四五”期间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准确理解和把握省委、省政府0.1元入场捕鱼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标准,结合我区示范村、先进村的创建,对现有农村建设发展项目进行整合升级,采取上下结合、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主体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规划有亮点、方案切实可行的村庄,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文明乡村,展现“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百姓富、班子强、民风好”的海门特色田园乡村现实模样,让农村成为人们精神向往的家园。按照“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在我区推进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面上创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协调联动。坚持“多规合一”,高起点做好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规划,严格规划管控,分期分批推进,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参与工作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工作,统筹涉农政策、项目和资金,协同各方力量合力推进,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和内生动力。
(二)把准方向,科学推进。注重文化的挖掘和传承、传统肌理的尊重和保护,避免全新重建、大拆大建。要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注重保持农村田园风光,留住乡愁,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创新,整合聚焦。注重集聚现有资源要素,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聚焦特色田园乡村整合使用,形成资金合力和机制合力。深入挖掘乡村和村民潜力,要更加注重对乡村建设、改革发展等方面的联动思考和总体谋划,建设注重村庄与周边环境的依存关系,更加注重村民的参与性,更加注重服务村民,增强村民的获得感。
三、目标步骤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培育3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2021年率先建成5个省级特色田园。具体目标如下:
1.生态优。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和改善,田园景观得到有效挖掘和充分彰显,形成自我循环的乡村自然生态系统,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自然环境。
2.村庄美。村落与环境有机相融,保持传统肌理和格局,村庄尺度适宜,建筑风貌协调,地域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3.产业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农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经营体系不断健全,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大幅提高。打造“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升级版,形成特色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
4.百姓富。产业富民、创业富民效应进一步凸显,百姓收入显著提高,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百姓在挖掘传承传统技艺的同时实现增收。
5.班子强。重点改革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活力充分激发,收入来源持续稳定,乡村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
6.民风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村民自治、干群融洽,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扬,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
(二)实施步骤
1.启动实施阶段(2021年)。准确把握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目标内涵,广泛动员、提前谋划、好中选优,选取具有竞争优势的村庄,先行完成5个省级特色田园的创建工作,同步启动其余25个村庄的特色田园规划设计工作。2021年计划启动海门街道三南村、常乐颐生村、官公河村、余东富民村、四甲头桥村、正余昌盛村6个村庄的创建工作,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建设工作,达到省级特色田园的验收标准。
2.全面建设阶段(2022-2025年)。各区镇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年度持续推进特色田园创建工作,全区每年完成6-8个省级特色田园的创建,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30个省级特色田园的建设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设计。坚持“多规合一”,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实现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规划有机融合。做好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发挥乡村建设技能型人才作用,用好乡土建设材料,彰显田园乡村特色风貌。梳理提炼传统民居元素,发动原住民积极参与建设方案的确定,确保新建农房、建筑与村庄环境相适应,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使规划设计方案成为广大农村居民想要的方案。
(二)培育发展产业。根据市场需求,因村制宜,调整结构,培育发展多种形式、多种业态的特色产业。依托高标准农田和新型合作农场,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农业、订单农业、功能农业,通过农村电商、直播带货、“交邮合作”、中央厨房等配送模式,实现产业基地与消费市场的供需对接。大力培育职业农民,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联盟,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三)保护生态环境。实施河道沟塘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保护、修复、提升乡村自然环境,促进“水田林人居”和谐共生。注重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农村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等工程向特色田园乡村倾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管控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村河道疏浚、驳岸整治,加强村庄垃圾、污水等生活污染治理,着力营造优美和谐的田园景观。
(四)彰显文化特色。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田园乡村景观格局,延续乡村和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保护农业开敞空间、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传承乡土文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加强农耕文化、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培养乡村技能人才。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繁荣乡村文化。
(五)改善公共服务。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均等化要求,推动义务教育、健康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在城乡之间逐步实现布局合理、质量相近、方便可达性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布局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完善供电、通信、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适当增加旅游、休闲、停车等服务设施,同时建立科学管理、持续运营的新机制,努力满足乡村发展需要。
(六)增强乡村活力。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允许将财政项目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载体建设,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村组干部、合作组织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自主创业,吸引人才、资源、技术等要素向乡村回流,提升乡村内生活力,使乡村成为事业兴旺、产业兴旺、人丁兴旺的活力村。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实现有效治理。
五、激励机制
(一)政府资金引导机制。区财政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成功申报并通过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命名的村庄,除省级补助外,区财政再补助300万元(如创建的村庄已享受南通市级及海门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资金的,不再予以重复奖补)。
(二)人才培育激励机制。鼓励海门自然资源与规划、区财政、住建、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机关科室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报名到特色田园乡村试点村任职。凡是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在村的面貌得到大幅度改善,产业特色更加明显,村级集体经济得到明显壮大的,将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三)惠农政策整合机制。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用于扶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进一步优化海门区现代农业扶助政策,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农业产业化、农业种养园区、现代农业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出台扶助政策,明确凡涉及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所有项目一律优先考虑、优先立项、优先评审。进一步优化整合农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专项政策,优先用于扶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区级招商的农业发展项目优先落户于特色田园乡村。
(四)项目用地支持机制。加大对特色田园乡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调整的倾斜力度,优先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开展土地综合整理,整合建设用地空间,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整理出的增减挂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村域范围内统筹使用。用足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公开、透明。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农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游局、商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详见附件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视情况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相关部门定期交流汇报情况,加强会商研究,统筹协调推进特色田园建设、验收等工作。各区镇人民政府是具体实施主体,负责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具体项目的推进落实,要突出村集体和村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村民群众参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区镇要将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的培育有机结合,优先在示范村、先进村中选择规划发展类村庄创建特色田园,将市、区级奖补资金用到刀口上,同时,各乡镇园区要将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所需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保障,并积极申报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用地保障。各区镇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要符合镇村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挖掘潜力用好存量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符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产业规划的企业,鼓励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农房。农村土地整治新增的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产业。
(四)强化技术支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建立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度,组织熟悉乡村情况的专家学者、优秀技术人员等,参与各区镇特色田园乡村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定人定点全过程跟踪参与项目建设。
(五)加强宣传发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切实把区级相关部门、各区镇、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中来。
(六)严格督查考评。各相关部门、各区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学习研究,亲自部署推动,把握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内涵、方向和路径,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不断取得实效。区政府将把特色田园建设情况纳入各乡镇园区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考核任务中,实行“月调度,季考评”,对工作不力影响海门考核成绩的,将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1.海门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海门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任务表(2021-2025)
附件1:
海门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田园联发〔2020〕6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我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区政府决定建立海门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周国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葛小军 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挂职)、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施 泉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仇锦梅 区住建局副局长
庄一斐 区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陈 帅 区发改委总工程师
茅雷明区民政局副局长
沈国龙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海斌 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忠平 区水利局副局长
黄 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瞿 丹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崔 勇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施 波 海门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海门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施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区住建局、农办、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
海门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区住建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协调跟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方案制定、试点开展和面上推进等工作。牵头做好项目落实、规划编制、技术支持、跟踪服务和指导,制定工作目标。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2.区发改委:指导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积极争取农口相关上级预算内投资,统筹运用并重点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完善村庄信息基础设施,提升“互联网+”发展水平。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3.区委农办、农业农村局:研究“三农”支持政策,探索有利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探索新型农村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指导“四位一体”长效管护体系建设,将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评;指导主导产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
4.区民政局:推进特色田园乡村社区治理,创新村民自治机制,指导试点村推进村规民约建设和村民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实施民主协商,保障村民知情权,引导村民有序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5.区财政局:分年度筹集并下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市级财政奖补资金,整合其他各类涉农资金向创建村倾斜,建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投入机制。
6.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区镇做好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特色田园规划建设工作,加强用地保障,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用地需求。指导创建村庄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农房依法用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7.海门生态环境局:针对特色田园乡村特点,保护、修复、提升乡村自然环境,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8.区交通局:做好交通规划布局优化并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规划有效衔接。指导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实施村庄范围内的农路提档升级,提升规划村庄的道路通行能力。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9.区水利局: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做好与水系规划充分衔接,指导推进农村河道整治。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10.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等。
11.区文广旅游局:挖掘试点村庄历史文化、民俗民间文化和地域特色文化,做好文化的传承发展和保护利用。指导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村庄做好景观塑造、文化阵地建设等。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附件2:
海门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任务表
(2021-2025)
序号 |
乡镇(园区) |
任务数 |
1 |
海门街道 |
3 |
2 |
三厂街道 |
2 |
3 |
海门港新区 |
3 |
4 |
临江新区 |
3 |
5 |
三星镇 |
3 |
6 |
常乐镇 |
3 |
7 |
余东镇 |
3 |
8 |
四甲镇 |
3 |
9 |
正余镇 |
3 |
10 |
悦来镇 |
3 |
11 |
海永镇 |
1 |
合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