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1元入场捕鱼公布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的公告,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门市久港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402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胡萝卜;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久港超市;涉及不合格项目为:甲拌磷。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9月2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久港超市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402),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胡萝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58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在进货环节没有严格把关,未能及时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进货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二、南通欧尚超市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964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鳊鱼(淡水鱼);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南通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9月14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南通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964),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的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免予处罚(海市监免罚〔2024〕00021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由于在进货环节中没有严格把关,未能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终止与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供应商合作,加强进货查验管理。
三、海门区邻佳食品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319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生姜;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邻佳食品超市;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9月2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邻佳食品超市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319),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生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88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由于在进货环节未索要合格证明,未能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价机制,加强进货查验管理。
四、海门区邓林立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3930167ZX、XBJ24320684923930168ZX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豆腐、豆干;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邓林立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9月1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杨元花蔬菜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3930167ZX、№:XBJ24320684923930168ZX),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豆制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9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规范经营行为,严格履行索证索票。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