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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1元入场捕鱼“芹菜”“山药”“胡萝卜”“姜”“小白嘴山药”“小台芒(芒果)”等13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05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1元入场捕鱼公布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的公告,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门市福瑞祥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5963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芹菜;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福瑞祥超市;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辛硫磷。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8月16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福瑞祥超市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596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芹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577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在进货环节没有严格把关,未能及时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进货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二、海门区吕小恒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372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吕小恒蔬菜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8月30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吕小恒蔬菜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372),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山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04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由于在进货环节中没有严格把关,未能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终止与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供应商合作,加强进货查验管理。

三、海门谢全楼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376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谢全楼蔬菜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8月30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谢全楼蔬菜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376),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山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06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由于在进货环节中没有严格把关,未能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终止与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供应商合作,加强进货查验管理。

四、海门区杨元花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364、XBJ24320684924936362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胡萝卜;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杨元花蔬菜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甲拌磷。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8月30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杨元花蔬菜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364、№:XBJ24320684924936362),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05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在进货环节对食用农产品的品质把控不够严格,未能及时发现购进食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终止和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供应商合作,严格落实索证索票。

五、江心沙农贸市场乔山山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423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江心沙农贸市场乔山山;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8月30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江心沙农贸市场乔山山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42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山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07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在进货环节对食用农产品的品质把控不够严格,未能及时发现购进食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终止和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供应商合作,严格落实索证索票。

六、海门区菜文基蔬菜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5696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姜;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菜文基蔬菜店(个体工商户);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噻虫嗪。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8月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菜文基蔬菜店(个体工商户)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5696),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26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商证照,未索要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学习和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

七、海门市港福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309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小白嘴山药;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港福超市;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8月30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港福超市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309),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小白嘴山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免于处罚(海市监免罚〔2024〕00016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环节对农产品质量把控不严。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学习和食品安全管理。

八、海门区吴传学日用百货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5991、XBJ24320684924935992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生姜;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吴传学日用百货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8月15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吴传学日用百货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5991、№:XBJ24320684924935992),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60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商证照,未索要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学习和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

九、海门区大罗果业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818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小台芒(芒果);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大罗果业店(个体工商户);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吡唑醚菌酯。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9月11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大罗果业店(个体工商户)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818),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小台芒(芒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免于处罚(海市监免罚〔2024〕00018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此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其他过程控制不严格,也可能是种植环境的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学习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十、海门市晨瑞海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6023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晨瑞海蔬菜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8月15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晨瑞海蔬菜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602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山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66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环节把关不严,未能发现农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