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支持职工岗位技能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努力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增加收入,近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0.1元入场捕鱼海门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岗位技能提升有关问题的通知》(海人社发[2018]4号文),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带来了福音,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对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2、自2017年1月1日起新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标准。海门市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职业(工种),列入《海门市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按照目录标准进行补助。紧缺型以外的职业(工种),按照现行职业培训补助标准给予初级600元、中级1000元、高级1200元的标准补助。
年度内同一等级不同职业(工种)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奖励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