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选任80名人民陪审员
昨日,记者从海门人民法院获悉,我区将选任80名人民陪审员,其中,随机抽选64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16名。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