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元入场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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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46482/2022-0446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5-10 发布日期: 2022-05-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0.1元入场捕鱼印发《2022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22-0446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5-10
发布日期: 2022-05-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0.1元入场捕鱼印发《2022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0.1元入场捕鱼印发《2022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5-24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本区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利用,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问题,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抓住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实施的机遇期,按照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的合理利用,加快构建秸秆零碳排放模式,逐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80%以上,多种形式收储利用农作物秸秆1.8万吨以上,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三、综合利用方式及组织形式

(一)稳步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率

推进良法良机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和培训,扩大犁耕深翻、复式播种技术应用面积,稳定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组织农机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科学调度作业机具,确保还田作业与农时生产有效衔接。拓展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健全油菜机械化收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推广油菜分段捡拾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联合收获技术,服务小农户的同时实现油菜秸秆就地还田利用。

(二)因地制宜开展秸秆多种形式利用

1.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完善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体系,根据农作物面积、秸秆产量,合理布局秸秆收储利用点,实现农作物秸秆就地消化和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建设秸秆打捆收储点,缓解秸秆收储压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对收储点指导与安全监管,督促收储主体提前对现有打捆、粉碎等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组织收储点开展防火、防风雨等安全检查,做好操作人员入岗培训,确保设施、设备、人员安全投入生产作业。

2.进一步引导秸秆利用提档升级。鼓励秸秆利用企业优化生产技术模式,加大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应用节能减排新工艺、新装备,提升产能和产品附加值。秸秆收储的综合利用主体优先申报部、省级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通过产学研结合,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提档升级,示范推广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典型模式。

3.进一步拓宽秸秆利用途径。鼓励开展稻秸秆离田利用,引导规模种植主体与秸秆收储企业签订协议,合作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进一步培育“农户+村组秸秆经纪人+养羊场(户)”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链,鼓励青贮、氨化、微贮、颗粒等秸秆饲料化技术应用,提升秸秆“过腹还田”水平。鼓励秸秆轻简化堆肥技术应用,拓展秸秆生态循环利用模式。

四、扶持项目及标准

扶持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安排工作经费8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培训、核查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区镇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区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与任务,完善配套政策,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协调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考核等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资金的预算安排与划拨;区公安局要负责秸秆收储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建立秸秆收运“绿色通道”;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和督查好秸秆利用企业的消防安全;区供电公司严格执行秸秆初加工电价政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审核与监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地;区税务局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减免税政策;区安委办要指导协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二)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全面提高全社会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农业农村局要制定考核办法,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方核查评估机制,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广泛接受公众的监督。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督查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解读:《2022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海政办发〔2022〕2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