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元入场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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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46482/2023-0145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日期: 2023-01-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23-0145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日期: 2023-01-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1-25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省、市0.1元入场捕鱼城市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落实南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对全市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要求,促进我区环卫行业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质效提档升级,实现监管与运营分离,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环卫事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合理利用环卫资源为核心,全力构建“政企分开、管干分离、重心下移、市场运作”的环卫运行新模式和管理新机制,形成作业运行市场化、监督管理规范化的行业发展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更好地为海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企分开原则。环卫管理部门要改变以往“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体制,由“政企一家、管干一体”向“政企分开、管干分离”转变,负责环卫行业指导监督等工作,环卫作业服务由企业提供。

(二)平稳过渡原则。市场化改革关系环卫行业的长远发展,同时也涉及到资产处置、人员分流、社会稳定等方面。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妥善处理环卫部门与项目公司间的业务关系,合理分流现有环卫部门工作人员,保障好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和福利待遇,推进项目公司的经营服务和政府的监督考核等职能配置到位,实现平稳过渡。

(三)考核导向原则。环卫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环卫作业考核办法,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将服务质量与服务经费支付相挂钩,促进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城乡环卫保洁质量。

(四)效益提升原则。环卫体制改革并不改变其社会公益事业的基本内涵,环境卫生事关社计民生,市场化运营责任主体既要做到追求合理的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以社会效益为先,力争社会经济效益双提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卫行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环卫作业质效全面提升。

三、改革目标

全区计划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任务。其中,2022年底前城区全面完成环卫市场化改革,农村环卫市场化改革率达到46%;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

四、改革内容

(一)实施范围

1.改革范围。海门区全域开展市场化环卫体制改革。城区以鸥江路(含)、上海路(含)、富江路(含)、G345四址范围为一个主体开展市场化改革。农村以各区镇行政区域范围为主体分别实施环卫工作市场化改革。

2.作业内容。城区范围内道路及公共区域保洁、三河保洁、公厕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及中转处置、公共垃圾箱(桶)清洗更换等。农村在日常道路及公共区域保洁、河道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等内容的基础上以各区镇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作业范围。

(二)运行模式

城乡环卫作业项目公司负责各自服务范围内的环卫保洁业务工作。城区环卫作业板块,由区政府将环卫作业特许经营权交由海晟集团,由海晟集团负责运作。农村环卫作业板块,各区镇自主实施环卫市场化改革工作,根据各区镇实际及资金投入情况,稳步推进环卫行业市场化。通过改革将政府承担的监督考核等职能与具有经营、服务功能的项目公司职能分离,实现政企分开、管干分离。

(三)监管模式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量统计、结算及监管,指导各区镇环卫管理工作。城区环卫作业板块,由区城管局负责城区环卫监督、考评、监管、政策性收费、环卫设施建设监管,按照相关环卫行业规范制订城区环卫作业考核办法,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将服务质量与服务经费支付相挂钩,确保城区环卫保洁质量全面提升。农村环卫作业板块,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环卫管理、监督、考核、环卫设施建设等工作。按照各自区镇实际情况,参照城区考核要求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考核管理标准,自行组织对项目公司的考核管理,区城管局与农业农村局对农村环卫作业工作加强指导工作,提高农村环卫管理质量标准。

(四)人员分流管理

城区环卫作业板块,由城管局牵头,人社局、信访局、海晟集团参与成立人员分流工作小组。区环卫处现有人员整体划入项目公司,现有人员可通过双向选择到项目公司工作,人员整体划入项目公司后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承认原岗位和工龄,福利待遇不低于原标准。农村环卫作业板块,按照各区镇环卫部门人员性质,参照城区模式选择分流方式。

(五)资产管理

城区环卫作业板块,由财政局和城管局共同牵头,纪委监委、国资办、审计局、海晟集团参与成立固定资产清理小组,委托有资质的评估中介机构对环卫生产作业涉及到的所有资产进行调查评估。经评估后相关资产划归国资办,由国资办将相关资产注入海晟集团,增加海晟集团资本金,国资办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改革后公厕、环卫配套设施新建改造仍由城管局按环卫相关要求组织规划,由海晟集团具体实施建设,环卫设备(车辆、压缩设备等)及垃圾桶等易耗品维护、保养、更新由海晟集团负责,上述新建配套设施及设备更新等资金由海晟集团负担。农村环卫作业板块,由各自区镇盘点环卫资产,参照城区模式,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选择资产管理模式。

(六)费用结算

1.经费确定:按2022年运营费用为基数,结合2020-2022年度运营费用情况,并综合考虑人员成本、作业内容、环卫设施设备运营成本、税金及设施设备折旧费等测算服务费基数(A)。

有偿服务费由动态和相对固定两部分组成,其中动态部分(B)主要指房产类项目有偿服务费;相对固定部分指小区、企事业单位、餐饮业有偿服务费。

按照城区企事业单位、小区、餐饮业规模测算,服务范围内每年相对固定部分有偿服务费约900万元左右,建议按照该部分费用的8折计算相对固定有偿服务费基数(C),最终年财政承担费用为年服务费用基数减去有偿服务费用动态部分及相对固定有偿服务费基数(A-B-C)。

为实现降本增效初衷,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动态部分有偿服务费用(B)企业收取后按照每年实际开工房产项目面积在下一年度服务费中抵扣;相对固定有偿服务费基数(C)固定不变,有偿服务费收取由企业自行负责,自负盈亏。

为顺利推进改革,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通过定额补助形式给予服务费,补助标准(除动态部分有偿服务费用B按实际收入调整)不予调整,三年后根据审计结果及考核情况确定新一轮的结算方式及调整因素。

2.支付方式:城管局按环卫作业相关标准制订考核细则,采取“明查”“暗访”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月度平均百分制,并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质量相挂钩按月结算。年终由城管部门组织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市民代表进行考核。

由于各区镇环卫基础设施、作业机械化率、人员性质差异性较大,农村环卫作业板块由各区镇自行制定费用结算方案。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2022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成立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局),制定推进办法。未完成市场化改革的区镇成立区镇环卫改革工作小组。

(二)工作推进(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城区环卫工作:

(1)财政局和城管局共同牵头做好资产清点,聘请专业机构对环卫现有资产进行前期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2)城管部门牵头做好环卫处现有人员核对、作业服务内容确定工作;

(3)海晟集团负责制定城区环卫作业管理办法。

2.农村环卫工作:

(1)对所有区镇开展环卫管理模式、环卫设备、作业人员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2)对已开展环卫服务外包的区镇进行工作评估;

(3)各区镇按照本改革方案制定符合区镇实际情况的改革实施细则,原则上一镇一细则。

(三)试行运营(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1.城区环卫:移交档案、人员、资产,签订合同,新成立项目公司挂牌成立试运营。

2.农村环卫: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模式。

(四)全面履约(2023年1月)

城区环卫于2023年1月起,双方履行相关条约,项目公司正式运行;农村环卫于2022年底前环卫市场化改革率达到46%以上,2023年底前完成环卫市场化改革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茅敏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丛茂琪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磊 区城管局局长

    邹 宇 区国资办主任

    蔡卫东 海晟集团董事长

成 员:李 辉 区纪委监委委员

    吴 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 俊 区人社局副局长

    唐春春 区城管局副局长

    庄一斐 区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李 莉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 娟 区国资办副主任

    倪 俊 区信访局副局长

    陆佳兵 海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包小松 海门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金 晶 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锦飞 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施 静 三星镇副镇长

    张春华 常乐镇副镇长

    庄丽强 正余镇副镇长

    宋小卫 悦来镇副镇长

    郭 佳 四甲镇副镇长

    王俊涛 余东镇副镇长

    刘 强 海永镇副镇长

    杨晓辉 海晟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局长张磊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卫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相关部门承担职责如下:

区纪委监委:对环卫体制改革进行全过程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环卫处资产评估工作,参与城区环卫板块项目经费确定工作,指导各区镇环卫资产评估工作。

区人社局:保障和维护好环卫工人的劳动合法权益。

区城管局:负责区环卫体制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协调全区环卫体制改革事项,具体实施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场化改革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做好相关区镇开展农村环卫市场化改革工作。

区审计局:参与体制改革中资产评估工作,监督评估过程。

区国资办:参与区环卫处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各区镇环卫资产评估工作。

区信访局:配合做好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信访问题。

海门街道:与城管局共同实施城区环卫体制改革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农村环卫市场化改革工作。

各区镇:按照自身情况,参照本改革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实际的具体农村环卫市场化改革实施细则,开展市场化改革工作。

海晟集团:参与区环卫处资产评估工作,配合做好城区环卫市场化改革工作。


解读:《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图文解读:《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海政办发〔2023〕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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