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元入场捕鱼

图片
索引号: 014246482/2023-02374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号: 海政发〔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03-04 发布日期: 2023-03-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23-02374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号: 海政发〔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03-04
发布日期: 2023-03-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区政府0.1元入场捕鱼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7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改革措施,适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统筹立改废释篆,区政府对全区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3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地方性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第10次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文件220件(含修改件),列为修改的文件26件(含修改件),失效的文件47件(含修改件),废止的文件32件(含修改件)予以公布。

列为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有效期已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自动失效;有效期未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被新规定宣布废止的,自新规定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发布之日起计算;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所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附件:1.区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2.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3.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清理目录

南通市0.1元入场捕鱼

2023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政发〔2023〕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