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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网
今年我区已发放救助金额1400多万元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2-09-20 字体:[ ]

推进实施医疗救助是我区今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区医保局通过逐步完善城乡医疗“一站式”救助模式,建立医疗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开展医疗救助和因病致贫阶梯式医疗补偿救助,发挥出多层次医疗保障综合防贫、减贫功能,为市民提供切实保障。今年,我区已发放“一站式”救助金额超1400万元。

家住海门街道三南村的张锦芳2017年不幸罹患肾肿瘤,因控制病情的需要,她每年需要自费2万多元医药费用于检查治疗和日常服药。2021年,张锦芳通过了低保申请,同时被一并纳入我区“一站式”医疗救助对象。如今,经过“一站式”结算和阶梯式医疗救助补助,她肩上的经济负担不再似往日般沉重,阳光又重新照进她的生活。“真的很感谢医疗救助政策,过去我每天的药费差不多在70块钱,一年下来要花费2.5万元左右。成为‘一站式’医疗救助对象后,自费1万多元,压力一下子减轻了一半,我心里也放宽了很多。”张锦芳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区医保局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一站式”救助机制、提升阶梯式救助效率、推进医保精准扶贫关口前移、研究出台救助人员医疗保障负面清单等方式,构建起了全面、全员、全程的医疗救助扶贫政策保障网,实现了参保、报销比例全覆盖。

目前,我区可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建档立卡户、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精神一二级重残人员等11类人群共有近17000人。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对象,可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保报销后,给予不低于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70%的医疗救助,且住院不封顶。

此外,区医保局于2018年在全省首创并推广阶梯式补偿医疗救助,即“二次医疗救助”。对于已经纳入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对象,每年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以及其他补充保险支付后,对上一年度阶梯式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70%~90%六个分段进行补偿。

据统计,5年来,我区累计有7432人获得补偿医疗救助金1410.5万元。享受阶梯式医保救助对象,其医保报销比例平均在93%以上,最高达到99%,有效减轻了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真正实现了精准救助、精准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