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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民政局召开养老服务新闻发布会
来源:海门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27 字体:[ ]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建设,全面实施机构、社区、居家、医护“四位一体”链式养老服务模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区养老服务相关情况,11月27日,区民政局在会展中心101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并接受社会大众和新闻媒体的现场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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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利军为本次发布会的新闻发言人,介绍我区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邱锦华主持发布会,养老服务科科长周健回答现场提问。

海门日报、海门电视台等媒体,先后就尊老金的发放对象和标准、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范围和标准、符合条件的对象怎样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申办养老机构有哪些扶持政策等,进行了现场提问。

邱锦华:首先,请由民政局副局长姜利军对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介绍。

姜利军: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欢迎各位新闻媒体朋友来参加海门区养老服务新闻发布会。下面,由我就海门区近年来养老服务开展情况作个简要介绍。

一、相关基本情况

2019年底,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31.05万人,占总人口比例已达到30%以上;预计到2020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达到32%以上。2020年,全区共有养老机构65家,其中区社会福利院1家、区镇敬老院11家、民办养老机构53家,共设置床位7102张。

二、近年来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养老服务体系基础不断夯实。成立了海门区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建议了专项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海门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不断加大市级财政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按照“主城区、中心集镇、农村社区”三级体系,优化养老床位结构;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制订了《海门市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和《海门市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5500多万元,全面实施了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制度;累计投入7000多万元对11家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各区镇11个敬老院并逐步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2018年,投入1.5亿元建成区级养老中心;截止2020年底,5家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完成了23家不规范养老机构的消防审验工作。

三是加强“链式养老”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出台了《0.1元入场捕鱼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一助一”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0.1元入场捕鱼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截止2018年6月底,建成23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20年,建成12个区镇居家养老和为老服务中心。今年7月,依托大数据建成并完善了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今年12月1日起,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为老年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提标扩面,服务对象由3.5万老人增至5.5万老人;12月份,政府投资2700万元开工建设区级为老服务综合体,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全面建设“日间照料、助餐送餐、健身康复、文化娱乐、精神关爱”等“五体一体”的康养模式。

下一步,“十四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将对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进行提档升级,民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硬件与服务能力,不断丰富社区养老的服务内容与项目,不断深化居家养老康养结合的能力与水平,让老年人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有0.1元入场捕鱼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邱锦华:下面我们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可以向出席发布会的有关同志进行提问。

记者:请问0.1元入场捕鱼尊老金的发放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姜利军:发放对象为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的海门籍老年人。具体发放标准: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尊老金60元;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尊老金1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尊老金300元。

记者:我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范围和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姜利军:我区常住户籍人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低保低收入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人;

(2)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

(3)解放前老党员;

(4)南通市以上劳模;

(5)70周岁以上无子女老人;

(6)80周岁以上重残人员;

(7)70周岁以上的无固定收入重点优抚对象;

(8)80周岁以上老人。

服务标准:1-4类每人每月120元;5-7类每人每月100元;第8类每人每月20元;

记者:符合条件的对象怎样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周健: 本人或子女带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证明、劳模证、优抚对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常居住地村(居)提出申请。村(居)对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进行办理。其余人员不公示。村(居)汇总后报区镇审批后享受服务。对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对象,经核实后不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记者: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周健:

(1)生活照料。为老年人提供日托、代购物品、家电维修、做饭送餐、整理卫生、理发、剪手指(脚趾)甲、洗衣被、晒(收)被、做家务、陪老人洗澡等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

(2)健康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和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和婚姻等合法权利的服务。

(4)文化教育。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大学学习、知识讲座、书法绘画和图书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和健身活动等服务。

(6)精神慰藉。陪聊、读书、读报、讲故事,陪老人散步、游览,上门或电话询问服务。

(7)助耕助收。帮助老人春耕、夏种、夏收、秋收、秋种。

 记者:办理养老机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周健:

(1)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验资报告书;

(5)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具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5年以上租赁合同书);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7)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8)卫生部门出具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9)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10)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及健康状况证明;

(11)机构服务场地平面示意图

 记者:申办养老机构有哪些扶持政策?

  周健:

  从2013年开始,对正常运营不少于6个月,且经市民政部门批准的新建、改扩建的民办养老机构,

  建设补贴:

  养老床位在50张(含50张)以内床位的“老年关爱之家”,按每张床位1500元标准给予建设补贴。

  养老床位在50张以上,按每张床位3500元标准给予建设补贴。

  对养老床位在100张(含100张)以上且达到省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的,按每张床位5000元标准给予建设补贴。建设补贴分三年补贴到位。

  运营补贴:

  对已开业6个月以上,运营正常,且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养老机构,按老人(本市户籍)入住实际月份和占有的床位数,

  养老床位在50张以内(含50张),每月每张床位给予20元的运营补贴;

  养老床位在50张以上,每月每张床位给予60元的运营补贴;

  养老床位在100张以上且达到省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的,每月每张床位给予80元的运营补贴。

  对新建、改扩建的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按每张床位8000元标准给予建设补贴。建设补贴分二年补贴到位。

  从2015年起,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护理院、护理型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省定1万元标准一次性建设补助;

  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护理院、护理型养老机构,规模床位在50张以上的每张护理床位给予不低于省定5000元标准一次性改造补助。

  下一步,在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与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