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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召开海门市“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来源: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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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当日主题继续沿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进一步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2020年6月5日下午14:30,海门市“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在海门市会展中心101会议室举行,特别邀请了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宣传部有关人员,市攻坚办各组组长以上人员以及生态环境局中层以上人员出席了发布会。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科长李洁主持发布会。

海门日报、海门人民广播电台、海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李洁:本次发布会有四项议程。一是由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吴建平发布海门市2019年度环境质量状况;二是海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钱向东通报2020年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三是海门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施波通报2020年度水、气、土保卫战工作情况;四是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

首先,由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吴建平发布2019年度0.1元入场捕鱼环境质量及环境监测工作情况。

吴建平: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2019年海门市环境状况公报。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海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2019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4天,优良率达83.3%,较2018年提升0.3个百分点;全年PM2.5平均浓度为33μg/m3,较2018年下降2μg/m3,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2019年,全市酸雨发生率为7.5%,较上年略有上升,降水年均pH值为5.98,较上年提升0.28个单位,降水酸度明显减弱。

二是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持续提升。纳入“水十条”地表水环境质量省级考核的3个断面,年均水质全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8个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III类比例为62.5%,与2018年相比,提升12.5个百分点。

2019年,长江干流海门段水质较好,长江海门港断面、日新河断面、大新河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海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18年相比较,水质维持在较好水平。

三是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9年,全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处于区域声环境噪声二级水平;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总长度为84.55km,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处于强度等级昼间一级水平,交通噪声评价为“好”等次;各功能区昼间噪声值达标率为100%,夜间噪声值达标率为92.8%;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在较好水平。

总体来看,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逐年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指数、幸福指数和生态环境质量的获得感越来越高。这些成绩取得,是0.1元入场捕鱼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结果。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海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环境高质量”目标,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为保障,聚焦治气、治水、治土三大战役,强化源头防治和监管执法,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更大幅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为海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借这个机会,对各级领导、各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海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洁:下面我们请海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钱向东通报2020年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钱向东:2020年上半年,海门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力度不减,行政处罚再创新高。1月至今,环境执法人员共对42家重点源、162家一般源开展双随机监察,对环境信访企业和环境问题督办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404人次 ,检查企业965厂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7件,处罚案件62件,处罚金额295.2923万元,处罚件数为去年同期的2.5倍、金额为去年同期1.16倍。同时,强化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的运用以及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对3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1起违法排污案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联合公安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目前1起(共五家)涉嫌环境污染罪已立案侦查。

【案件一】海门某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被行政移送案

【基本案情】

某公司主要生产荧光笔墨水,生产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根据环评,该公司使用生物质锅炉供热,配套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气本应经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组织生产,生物质锅炉正在燃烧,排气筒在排放黑烟。检查废气治理设施却发现,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设施后直接经路旁接入排气筒,旋风除尘器风机未打开,布袋除尘器未使用。该公司行为构成通过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这一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生产主管肖某为责任人,符合行政移送条件。

【处理结果】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2020年2月3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将本案移送至海门市公安局。2020年4月22日,海门市公安局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肖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中,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形同虚设”,擅自将锅炉废气引入旁路排放,废气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构成“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环境保护法》第63条规定行政移送的法定情形。行政相对人包括直接责任人都付出了沉重代价。高额罚金与行政拘留这套组合拳可谓形成了有效威慑。该案也警示企业的管理层和从业者,要增强环保守法意识,“抓生产”的同时“抓环保”,侥幸心理万万不可有。

【案件二】海门市某五金厂超标排放污染物生态赔偿案

【基本案情】2019年11月,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到某五金厂现场检查。该厂从事五金制品表面处理,生产工艺涉及酸洗、磷化和电泳,产生的废水含有酸以及金属离子等污染物,执法人员对该厂向通启河排放的废水进行取样。监测报告显示,该厂污水总排口所取水样的 pH值为1.54、总锌浓度为26.4 mg/L,对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以上2个污染因子全部超标,其中总锌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12.2倍。经调查,该厂在经营期间到案发时为止,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水约2000吨。

【处理结果】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将本案移送公安。经立案侦查,经营者刘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海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生态环境局就该厂损害通启河生态环境案提起生态损害赔偿,委托南通市环境应急专家库3名专家组成技术咨询小组。根据案情和污染监测结果及污染特征,计算通启河地表水受污染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为12.4527万元。经过磋商,该厂同意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2020年5月13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与该厂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议》。

【典型意义】在本案中,经营者刘某为了节省成本,在明知其产生的废水含有重金属的情况下,将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近一年时间里向通启河排放了约2000吨有毒有害废水。根据《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情形,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环境污染犯罪。同时,该厂超标排放废水对通启河水环境质量造成损害,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此案告诫排污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合规守法,一旦触犯刑法,责任人除了身陷牢狱,还要承担远远大于治污成本的生态损害赔偿金。

【案件三】五家电镀黑作坊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基本案情】2020年3月27日,海门生态环境执法局接三厂工业园区举报,原某材料厂内有电镀黑作坊,执法人员赴现场勘察。4月1日起,会同海门市公安局对电镀窝点展开外围调查,沿河摸查非法排污口。4月6日凌晨,窝点工人向渗坑倒入废水,被蹲守的执法人员抓获。随后,环境监测人员对窝点内外的多处渗坑进行采样。

【处理结果】《水污染防治法》第39条明确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两高”《0.1元入场捕鱼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公安机0.1元入场捕鱼现场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对8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仲某、陈某、袁某、郭某以涉嫌采取通过渗坑及暗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立案查处,对吴某以涉嫌采取通过裂隙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立案查处。

【典型意义】对于环保部门而言,第一,在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力度的同时,我们将从举报线索中梳理出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信息,顺藤摸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我们会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利用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加强协调沟通,引导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三是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严惩,起到查处一件、震慑一批的作用。

李洁:下面我们请海门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施波通报2020年度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工作情况。

施波: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今年以来,我们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全面打响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上满意的生态答卷。

一、碧水保卫战

以落实中央“水十条”为宗旨,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5月份,省考断面优Ⅲ类比例达到100%,市考以上断面优Ⅲ类比例达到100%。城市内河断面圩角河北京中路桥为Ⅲ类水质。14条入江支流水质除日新河以外全部消除劣V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抓了以下5项工作:

1.以《海门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计划》为纲,重点推进了38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其中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1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8项,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6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项,船舶港口污染防治项目1项,水生态保护项目4项,计划累计总投资115378万元。目前工程全部启动,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2.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经过排查,0.1元入场捕鱼共有规模以下排污口273只,分2年实施整治。2020年0.1元入场捕鱼需整治入河排污口193只,采取登记备案、接管、封堵等措施对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我们会同各区镇列出了每季工作计划表,倒排时序,压实责任,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目前,已经完成118只,完成率61%,确保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3.开展省市考核断面水质提升整治。一是针对省考断面天西大桥水质下滑情况,及时进行预警。对天西大桥上下游加密布点采样监测,排查工业企业(冷冻行业)、畜禽养殖、船舶、农业面源污染等各类污染源。重点对通吕运河支流东灶河和池棚河总磷超标问题实施专项排查,对沿线冷冻企业实施了查处,确保天西大桥断面水质及时恢复正常。二是启动市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以市考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所在河流为重点,全面排查海门河和圩角河及其支流污染源,突出生活污染、支流污染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力争年底市考以上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质。

4.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对1个定点收治医院、5个发热门诊医院、各区镇隔离点及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先后出动100多人次,重点督查医疗污水和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切实加强消毒工作,密切关注进水水质余氯指标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

5.配合实施青龙河综合整治。今年4月,市里成立了青龙河整治指挥部,抽调区镇和部门50多人组成10个工作组,围绕7个方面13项重点整改措施和2项自我加压任务,实施区域整治、水岸共治。生态环境部门主要开展以下5方面工作:一是开展青龙河沿线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声纳船、无人机以及人工多轮排查,累计排查出排口130个,除50个雨水排口予以保留外,其余均进行截污封堵,已基本整治到位。二是牵头开展青龙河沿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通过整治,18家“散乱污”企业实现了“两断三清”,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以防“死灰复燃”。三是强化联动执法,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突击检查青龙河沿线企业和青龙化工园区4次,处罚企业7家,处罚金额82.21万元,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园区13家重点企业开展水平衡进行论证,杜绝废水偷排行为。四是强化长效管理。制定《青龙河水质监测方案》,形成长效管理制度,对青龙河水质实施每周加密监测,动态掌握水质状况。五日加强普法宣传。通过邀请专家、举行宣讲活动和多个媒体平台对三厂工业园区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制警示教育、对居民进行水环境保护治理宣传,提升居民和企业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二、蓝天保卫战

为实现0.1元入场捕鱼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聚焦重点行业VOC治理、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治重点工作,先后印发《海门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海门市2020年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治工作方案》、《海门市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共列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156项,其中工业炉窑治理项目20项,锅炉治理项目64项,VOCs污染治理项目67项,通过区镇部门联动、企业主体攻坚、监管服务并举、数据预警研判,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与属地区镇及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定期开展工作调度。截止五月底:工业炉窑整治项目完成4项、锅炉提标改造完成6项、VOCs污染治理项目18项(其中源头替代项目完成5项、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完成11项、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完成2项),与序时进度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希望我们与在座的部门和区镇,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一起把大气计划项目推进好、落实好,确保在污染防治季度、年度考核中不失分。

2.强化多源管控,实现扬尘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等大气污染源联防联治。专项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全面加强施工工地、道路、工业堆场、码头等扬尘管理;深入推进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专项治理,推行一企一策,加大VOC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强化移动源管理,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及执法;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环保标牌发放工作,截至目前累计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1303台、审核通过1194台、牌照发放972份。

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及时启动预警管控。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按应急预案要求各部门、各区镇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工业源、施工工地等各响应单位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工业企业、工地、加油站、柴油车辆等大气污染源检查。同时,修订印发《海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管理体系。

4.强化数据应用,实现空气质量精准管控。共投入1280万建设区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在南通地区率先实现区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目前已正常运行。通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掌握各区镇实时空气质量,定期通报区镇大气环境质量,督促区镇落实各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

三、净土保卫战

为深入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构建完善政府、部门、企业各级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体系,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保持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20年0.1元入场捕鱼全面开展9个方面34项工作,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程5大类107个。重点做好以下3方面工作。

1.实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20年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共52家,所有企业均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需履行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生态环境部门已将其全部列入环保“双随机”执法检查范围,通过随机检查、专项行动等方式,严厉打击土壤污染违法行为。

2.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包括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关闭退出化工等地块土壤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项工作。2019年完成了全市283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信息采集、风险筛查。今年要完成21个地块的现场采样调查和污染风险等级划分,建立优先管控名录,目前已完成现场踏堪和采样布点方案编制,3个地块进场采样。针对化工园区定位取消、关闭化工企业多的现状,为确保企业关闭退出后土壤环境安全,对去年19家关闭退出化工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前基本完成了地块现场踏堪、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基础性工作,10个地块已进场采样。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面,加强成果集成,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督促列入安全利用类的211亩耕地开展修复管控。

3.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风险管控。完成了原江滨二化厂地块土壤污染已完成全部修复、效果评估和材料备案工作,为后续开发利用提供依据。临江和悦来2个原废纱罩厂放射性污染地块2019年已完成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今年将启动相关管控治理工作。针对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础上筛选出的81个历史遗留地块,对其中暂不开发利用的22个闲置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树立警示牌,实施封闭管理。对再利用的59个地块,加强环境监管和责任落实,有效地降低土壤环境风险。

李洁:下面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可以向出席发布会的有关同志进行提问。

记者:0.1元入场捕鱼入江支流水质情况和改善措施。

杨杰:0.1元入场捕鱼入江支流共有14条,2020年1-5月份仅个别河流水质仍为劣五类。针对入江支流水质改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开展入江支流综合整治,分类处置污染源,力求从源头上消除污染;二是重点整治日新河,整体整治工程计划10月底全部完工;三是强化生态流量保障,通过建立闸坝预调控制机制,综合水质目标、水文特征和气象条件进行闸坝预先调控,保障断面活水,使得水质改善成果最大化。

记者:0.1元入场捕鱼空气环境质量全省排名和后续措施。

杨杰:今年,0.1元入场捕鱼空气环境质量3月份排名全省第5名,4月份排名全省第8名。下一步通过各部门协同推进,强化污染源管控,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快推进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项目等手段继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记者:《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施波:0.1元入场捕鱼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存在危废固废基础设施滞后、全市土壤污染现状底数不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难到位这三大短板。

针对这些短板,0.1元入场捕鱼采取了以下针对性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0.1元入场捕鱼于去年正式开始建设日处理14吨/日的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和2万吨/年的危废焚烧处置项目,并开展2万吨/年的危废刚性填埋场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同时,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家纺垃圾收集处置项目等也正在规划和建设之中。二是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关闭退出化工用地,共涉及42个地块。其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工作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信息采集和筛选,第二阶段土壤初步采样工作已完成现场踏勘,正在进行采样工作;关闭退出化工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8月底前完成调查。三是大力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集中宣传培训、强化区镇督促指导作用、开展土壤专项执法等手段,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并通过执法查处,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李洁:感谢大家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就安排到这里。如果媒体记者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会后和我们相关领导或生态环境局具体工作人员作进一步交流。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