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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门药品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15 字体:[ ]

2023年以来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着力抓安全、保民生、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责任落实

(1)夯实监管基础。按照“一企一档”“一单位一档”的要求,完善监管档案,摸清药械妆监管底数。细化日常监管计划,序时推进,将责任落实到人。我区共有零售药店454家,各级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49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65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42家(不含药店),化妆品重点经营使用单位248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55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518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133家次。

(2)完善监管机制。坚持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一般缺陷,督促监管对象及时整改到位;对产品质量问题,及时采取监督抽检、暂停销售使用、监督召回等有效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对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加强检查稽查工作衔接,做到深挖细查、依法处理到位。强化通报、约谈工作机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充分发挥基层分局的作用及医疗机构在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的主体地位,定期通报。对去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先进单位进行奖励。2023年截至9月底,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07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57份,化妆品不良反应94份。

(3)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发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增强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监管本领。

2.强化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环节疫苗质量监管。坚持把疫苗质量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夯实疾控机构、疫苗使用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对疫苗配送单位和全区疫苗接种点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疫苗追溯管理等要求,监督区疾控机构做好报废疫苗的销毁工作。

3.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完成全区120批次药品抽检、11批次医疗器械、11批次化妆品流通领域抽检。

4.开展了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暨“5·25护肤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走访企业8家,走进校园1次,参与活动100余人次,活动发放化妆品宣传手册620余册。

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工作,177家化妆品经营主体已进行自查,抽查辖区化妆品经营主体,涵盖有超市、母婴用品店、美容店,未发现相关违法情况。

5.制定了海门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全区实施为期一年半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暨“雳剑2023”专项行动,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6.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和安全排查。截至9月底,检查药品经营使用395家次,发现问题132家次;检查医疗器械369家次,发现问题57家次;检查化妆品80家次,发现问题11家次,完成药械化条线双随机任务,共检查药店96家、医疗器械2家、化妆品9家,以及和医保局联合检查12家。全年累计立案44起,其中药品案件14起,罚款12.5万元,没收药品26盒药品;医疗器械案件8起,罚款6万元;化妆品案件22起,罚款17.1819万元,没收249瓶化妆品。

7.开展海门区药品流通领域进销存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15家,发现违规55家,完成整改51家,责令整改49家,立案查处1家。检查药品使用单位52家,发现违规19家,完成整改19家,责令整改12家,立案查处1家。扎实推进我区药品流通领域的整体水平,维护百姓用药质量安全,营造放心消费的环境。

8.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重点排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采样管、采样拭子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39家次,出动92人次。(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检查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5家次,出动9人次。(三)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共检查经营14家次,出动26人次;共检查使用单位12家次,出动30人次,(四)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共排查4家次,出动8人次,持续开展“清网行动”。

9.开展了以“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为主题的2023“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0.根据南通局安排,组织全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注册药械妆小程序,做好一企一档工作,为智慧监管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