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元入场捕鱼

图片
《0.1元入场捕鱼加强全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5-19 字体:[ ]

一、《0.1元入场捕鱼加强全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海政办法〔2021〕38号)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2021年5月9日。

二、《意见》文件实施的具体时间:2021年5月9日起实施。

三、背景依据:根据《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0.1元入场捕鱼加强全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20)26号)文件要求。

四、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0.1元入场捕鱼“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范我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行为,引导农民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提高农村住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村庄风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推美丽海门建设。

五、制定程序

在制定《意见》时,履行了以下程序:

1.起草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镇意见,并听取意见建议,进行研讨后修正,形成共识。

2.经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文件

六、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海门区行政村范围内集体经济土地上有翻建、改(扩)建、新建住房需求的农户。

七、操作方法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监督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审查、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镇(区、街道)人民政府指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联审。牵头部门要在区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窗口,要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报件后,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查验、资料审核,提出审批意见,报区镇政府批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审核公示等;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要在开工前向区镇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和建筑范围,牵头部门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农户要加强住房质量安全管理,注重地上、地下建筑的双重安全,对住房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区镇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队伍作用,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等监管。建房完工后,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现场验收,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规划和住房设计要求建设住房,是否将拆旧建新的原宅基地和住房拆除到位,并出具验收意见。供水、供电单位可在建设过程中先预批准接水、接电管网建设,农户通过联合验收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对新建农房通水、通电。

八、文件的主要内容:

1.加强村庄规划的编制,积极引导农户适度集中居住。

2.明确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条件。

3.明确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流程。

4.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镇具体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合力管控。

九、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流程图。(详情见PDF)


原文: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0.1元入场捕鱼加强全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