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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度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来源: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10 字体:[ ]

时间:2024年9月10日 下午2:30

主题: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度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地点: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218会议室

发布人: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 黄琳淇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卞策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应急科科长 蔡敏

主持人: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施波

其他嘉宾:海门区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大气工作组组长,各区镇、江心沙农场的生态办公室主任,海门生态环境局各科室、部门负责人

邀请媒体:海门日报

图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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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波: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欢迎出席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围绕声环境、环境安全与应急联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管等三个方面展开。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黄琳淇、大气环境科科长卞策、生态环境应急科科长蔡敏,我是海门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施波。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区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大气工作组组长,各区镇、江心沙农场的生态办公室主任;宣传部有关人员、媒体记者以及海门生态环境局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欢迎大家的到来!

近期,南通市政府印发《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营造良好人居环境。首先,有请大气环境科科长卞策围绕我区实际情况,对通报声环境相关工作,解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卞策:

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好!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推进实施《“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全区声环境质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集中力量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区噪声环境情况通报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方面。海门城区功能区共设有7个噪声监测点位,分别代表居住区(1个点)、商业区(3个点)、工业区(1个点)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2个点)。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各功能区开展1次24小时的声环境质量连续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我区前三季度各功能区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达标。

区域声环境方面。海门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共有106个,点位覆盖面积33.31平方公里。2024年,海门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54.0分贝。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方面。海门城区共有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31个,监测总路长为84.55km,2024年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4.9分贝。

噪声类信访方面。2024年生态环境局联动区检察院、政协、镇村等多部门通过“围炉夜话”“环保老舅妈”等方式,搭建干群生态治理“连心桥”,激活基层噪声环境治理“神经末梢”,邀请村民、企业代表、党员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共同参与,实现零距离倾听百姓诉求,提高了噪声信访工作的精准性和群众的满意度。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噪声类信访数量累计302起,较去年同期490起同比下降38.4%,噪声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24年修订版)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下简称区划),改善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南通市海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土地利用现状,对《海门区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20年修订版)进行调整。根据《南通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24年修订版)》,调整后海门区共设1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8个,面积30.121平方公里,2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13个,面积43.592平方公里,3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18个,面积73.706平方公里,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区划范围内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在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时,根据交通干线声源特性、两侧建筑物形式、地貌特征以及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分别确定不同距离范围。其中,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相关规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本次区划范围内不设4b类声环境功能区。各类标准适用区域之间不设过渡地带。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执行昼间标准;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执行夜间标准。本规定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发展新阶段,细化声环境管理措施,强化噪声源头管控和过程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夜间施工管理。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声环境保护等需要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会同公安机关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优化营业场所噪声管控,积极推动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落实,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持续健全声环境监测网络,为公众营造美丽、宁静、宜居的生活环境。

施波:

长期以来,生态环境安全工作也得到了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部门在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方面深化合作,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下面,有请生态环境应急科科长蔡敏介绍我区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工作情况。

蔡敏:

各位领导、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根据省厅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我局迅速制定了《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机制、强基础、提能力、补短板,全方位、多角度提升我区本质环境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已按时序进度完成“强基提能”三年行动多项重点工作,率先完成重点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三横五纵”8条重点河流应急处置方案完成编制,沿江沿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沿江工业企业污染截流措施落实到位,区域风险防控能力基本形成;环境风险企业“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推进有序,31家重大企业绘制应急预案“一张图”,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生态环境安全水平;环境应急专家库规范运行,构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一张网”,2支企业应急联合救援队伍编组完成,应急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建立健全区、镇两级多部门联动机制,“崇启海”应急联动常态化进行,突发事件数量保持全市低位。具体完成情况包括以下几点:

一、加强企业环境风险源头把控。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三落实三必须”要求,不断压紧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三落实三必须”执行情况纳入环境隐患排查内容,对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作为重大隐患整治。二是落实环境安全要求。根据《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应急相关内容编制要点》要求,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做到环境风险识别、典型事故情形、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管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内容“五个明确”。三是加强预案管理。加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明确落实省厅新出台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今年110家新备案企业全部对照“一图两单两卡”管理要求组织开展预案编制,绘制应急预案“一张图”。四是紧抓隐患排查。明确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内容和频次要求,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常态化隐患排查同专项排查行动相结合,紧盯重要时段、重点地区、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期间隐患排查、冶金铸造行业隐患排查、蓄热式焚烧炉安全专项和汛期“排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共计排查环境隐患问题311个、发现安全隐患线索181条,建立隐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五是加强培训宣传。在对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环评培训课程中增加环境应急培训内容。

二、增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全区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企业名录,取消化工定位园区建立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清单、风险物质信息清单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清单。涉危涉重工业园区在规划环评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指导园区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目标任务清单,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全区工业园区均落实了应急预案编制和环境风险评估。灵甸工业园区完成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完成“一园一策一图”,开展检验性演练,8条重点河流完成应急处置方案编制。通过“一河一策一图”工作建设实现了全境重点河流“三横五纵”的应急保护网,同步开展了测试性演练。

三、提升部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增强联防联动。定期召开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完善实体化运行机制,与消防救援、应急部门签订了联动协议、组建应急联合队,实现了生态环境、消防救援与应急管理全覆盖。二是组建应急队伍。形成了区镇、园区应急联合队为第一梯队,社会化环境应急队伍为第二梯队的环境应急救援处置队伍,三厂慧聚与常海危化品应急处置队、临江光大固废与威奇达应急处置队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联动。三是加强演练拉练。定期举办“崇启海”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合拉练。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无脚本拉练评分细则》,不定期开展园区、企业应急拉练,对重点企业应急能力进行检验评价。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持续深入抓好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落实各项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能力建设、积极宣传引导,推动我区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施波: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有请综合科科长黄琳淇介绍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管工作情况。

黄琳淇:

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及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空间,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意义重大。在生态空间的基础上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能够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生态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严守分区管控制度。一方面,着力推动解决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另一方面,腾出环境容量、拓展发展空间,支持绿色低碳转型。

一、基本情况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这个名字我们就能看出,这项工作的基础是“分区”,手段是“管控”。“分区”就是根据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以及大气、水、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状况,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园区规划等,把国土空间分为三类: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与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就是在“分区”的基础上,精准化编制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出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要求。

2021年,海门区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划定环境管控单元54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管控单元18个(区镇工业集中区),以人口密集区、工业聚集区为主;一般管控单元12个(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衔接街道(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如农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般要求。2021年、2023年海门区对管控区域先后进行了两次优化调整,均获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复函。根据最新调整情况,6处生态管控区的部分区域被调出管控区域,调出面积共139.8675公顷;部分骨干河道及零散湿地划入海门骨干河道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湿地及生态公益林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补划面积共139.8775公顷,调整后管控区域面积增加0.0100公顷。

二、取得成效

一是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即查即改。海门局逐一核查上级下发的问题,配合执法条线每周调度整改情况,明确存在问题、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进展等。对南通市下发的长江干流一公里范围内的1条重点、4条一般线索,及公益林的6条线索进行现场核查,最终确认并非生态破坏问题,无需整改销号。

二是编制完成管控区域自评报告。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保护成效、突出工作等方面开展管控区自评工作,将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今年,海门局自行编制完成海门区2023年度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

三是始终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根据最新管控区域划定成果,今年已核实拟转征用地块、划拨地块、出让地块等30余个。逐一核对项目四至范围和项目基本情况与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形成初判结果,做好项目前期决策。对于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项目,主动沟通对接并解释相关规范依据,在取得相关部门和企业理解认可后进行合理劝退。发挥分区管控源头预防作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四是优化选址助力项目合规落地。分区管控不仅便于项目开展前期初筛,还帮扶优质项目合规落地,解决历史项目遗留问题。对于一些有助于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项目引导企业优化选址布局、完善工艺设备、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等。对于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城镇集中建设区,生态功能已实际灭失的项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等确实无法避让管控区域的项目,配合自规部门现场核查、汇总上报、争取调整。

五是规划环评回头看“全覆盖”。海门局组织区镇对所辖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规划环评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从空间管控、空间布局、提升环境质量、准入清单要求、清洁生产审核、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固废处置、环境监测监控、环境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推进园区自查全覆盖。对于未按规划环评或批复要求完成的整改事项或未达时序要求的事项,督促指导园区提出整改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深化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狠抓问题排查与整改,确保环境风险可控,严防出现反弹回潮。

二是实现分区管控体系全域覆盖。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更新海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编制主体、发布实施及更新调整等具体要求。

三是实施生态环境差异化管理。根据三类管控单元不同特点,落实“一单元一清单”环境管理要求。把好项目准入关,严守资源环境准入门槛。

施波: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有请媒体记者就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谢谢。

海门日报:

请问,今年海门生态环境局在环境安全与应急联动工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蔡敏:

根据省、市、区三级应急联动新要求,我们同消防、应急、公安、交通、海事、城管等部门和崇启毗邻区域,就环境应急联防联控达成共识。一是持续推进“轮值、磋商、会议、联络、紧急会商”五项应急联动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判本地区环境安全形势,优化调整合作事项、合作机制,夯实区域环境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深化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良好格局。二是联防领域“再拓宽”。充分发挥多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合作优势,加强环境安全领域“人防、物防、技防”的资源共享和协同配合,将合作领域拓展至“海陆统筹”,联合应急、智慧联动和突发辐射事故等领域,推动海门环境应急联合体多维合作。三是联动成效“再压实”。细化“党建引领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信息互通互联、跨区域应急物资共享、环境应急技术互助共建、环境应急联演联训、突发环境事件协同作战”六大合作事项,“精、深、实”开展跨区域联合演练、联合培训等工作,逐步提升整体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确保合作机制落地见效。四是联合模式“再创新”。时刻绷紧环境应急“思想弦”,不断跟进国家、省、市在环境安全领域的新政策、新要求,探索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新模式,不断推动合作形式再创新、成效再突破。五是环境拉练“再丰富”。开展无预警应急拉练常态化行动,按照“建机制、强基础、提能力、补短板”总体思路,深刻吸取各类突发应急事故教训,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组建联合队伍,拉练企业能力,落实落细环境安全措施,将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筑牢海门区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施波:

感谢各位媒体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采访。借此机会,对各级领导、各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海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