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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09: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产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电动车销售、维修单位的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期,市监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落实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摸清底数,开展经营者市场主体资格检查。分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逐一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主体明。重点检查经营户主体资格情况、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指导电动车经营者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电动车及相关配件的来源可溯和质量合格。

(二)质量监管,打击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违法广告等行为。

(三)加强法律宣传,减少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向电动车销售者宣传向经营户宣传《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各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向经营者发放《0.1元入场捕鱼规范电动车经营、维修行为告知书》,督促其签署承诺书、张贴告知书,进一步落实电动车销售、维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下阶段,区市监局将继续加强电动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及非法改装电动车及其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车产品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