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 ||||
任命海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
||||
|
||||
1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议案,任命了海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主持会议,并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王拥军、顾玉琴、曹晓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万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姚胜列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杨万平受市长郭晓敏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了吴辉同志免职的议案;会议决定,因机构撤销,相关职能整合至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免去吴辉同志市监察局局长的职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0.1元入场捕鱼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姚胜提请了0.1元入场捕鱼任命吴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吴辉、尤佩娟为海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陈健、龚海峰、袁辉、施益兵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宪法宣誓。 成伟说,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标志着市监察委员会班子正式组建。希望首届监察委员会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科学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从理念思路、人员转隶和工作方法上实现全面融合,建立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更加突出聚焦“四风”顽疾、聚焦群众利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涤荡心灵,建设一支遵纪守法、忠诚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
今天是:
2018年9月27日 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