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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18 字体:[ ]

为改善我区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质量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我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体系,深入打好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区政府办公室制订了《南通市海门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现就该方案解读如下:

问:实施餐饮油烟治理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等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明确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的,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问:餐饮经营单位在落实油烟治理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答:餐饮油烟经营单位作为油烟排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做好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清洗和维护。新开餐饮经营单位应自觉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在申请营业执照时,由各镇(区、园、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对安装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单位不予通过;存量餐饮经营单位按照“自行整改”的模式,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餐饮经营单位要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和维护,并建立清洗台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管道的正常运行使用。对群众举报的餐饮油烟案件,由各镇(区、园、街道)对被举报单位进行依法处置,并做好整改情况后续追踪,区城管局纳入联合抽查必检单位。

问:要如何确保实施餐饮油烟治理的效果?

答:为确保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将落实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餐饮油烟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攻坚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攻坚办、各镇(区、园、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督导检查工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各镇(区、园、街道)为餐饮油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治理工作责任,督促餐饮经营单位按照标准规范及时进行整改。各镇(区、园、街道)、区各相关部门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整治力度,共同深入打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镇(区、园、街道)、区各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针对油烟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造成污染严重、信访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拒不按时改正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加大治理力度;四是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加强对全区开展餐饮油烟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建立专栏、专播、专访等宣传平台,畅通政府、社会及舆论监督渠道,强化对各镇(区、园、街道)、区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监督,引导餐饮服务单位积极配合治理工作,确保整治措施到位。

原文:区政府办公室0.1元入场捕鱼印发《南通市海门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