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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字体:[ ]

一、出台和实施时间

《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2022年4月5日

《规划》文件实施的具体时间:2022年4月5日起实施

二、编制背景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打造“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推动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通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三、目的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海门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力争当“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示范区、南通跨江融合先行区、大通州湾建设核心区”,不断开拓“强富美高”新境界,勇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领跑者的关键阶段。城镇住房发展与民生幸福、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推动海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离不开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的有力支撑。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海门区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海门区城镇住房发展的行动指引。

四、编制过程

2020年下半年,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启动“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专门成立了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上半年,依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对住房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对“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进行反复推敲的基础上,形成《海门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初稿。7月份,与《南通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初稿进行衔接后,形成《海门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分别向有关部门和区镇征求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9月份,将《海门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衔接初审。9月底,住建局组织专家开展书面论证,《海门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论证。经报请区政府讨论通过,于2022年4月5日印发。

五、主要内容

(一)“十三五”成就回顾

规划文本对“十三五”期间海门住房发展成效进行了回顾总结。

(二)“十四五”发展目标

规划文本分析了“十四五”期间海门住房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统筹协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的住房发展原则,明确了“全面建设和完善南通城市副中心功能和框架,基本建立符合海门区特点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的发展目标。

(三)“十四五”期间住房发展重点任务

规划文本重点围绕“十四五”期间住房发展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的住房发展的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二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引导住房空间布局优化;四是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五是加快城镇住房品质提升。

(四)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从强化组织协调、落实政策支持、实施监测评估、注重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明确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原文: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