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时间
2022年7月27日,区政府批复同意修订后的《南通市海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海政办发〔2022〕44号)。
二、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区域联动,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海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明确绩效分级评价和应急减排清单相关要求。明确按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要求,开展39个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价,按照《技术指南》确定的条件,评选出不同级别的企业。对引领性企业或A、B、C、D四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如绩效分级评价为引领性或A级企业,在应急执行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减排比例,根据应急的黄、橙、红三个等级,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40%、50%;C级和D级企业应根据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的要求,制定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本次预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现了涉气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全覆盖”。列入清单的企业,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可追究”。
(二)完善部门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措施。一是参照省、市预案0.1元入场捕鱼部门职能分工,结合海门实际,对区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优化。二是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细化、提升了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道路保洁等应急响应措施。三是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出行和节能减排。四是细化了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的应急豁免规定。